APP下载

唐代短篇小说中的断案故事研究

2016-05-14郭蓉

山东青年 2016年6期
关键词:律例唐代

郭蓉

摘 要:唐代短篇小说中,存在着大量的断案故事,仅本文搜集到的就有25例,有具体断案情节的22例。本文通过对这些断案故事的文本整理和分析,再现独属于唐代的文人心理,揭示唐代儒法与律制斗争的现状以及产生这些断案故事的民俗背景。

关键词:唐代;断案故事;儒法;律例

和魏晋的断案故事比起来,唐人断案故事将视角由官吏所关注的帝王将相、宗教徒所幻想的幽冥鬼神转化到了世俗人生。唐朝出现了封建律典的集大成者——唐律,通晓国家律例,成为唐代的基本用人规则,断案故事的作者,如段成式、高彦休等都是当时有多年仕宦经历的才子大儒。这两个原因是唐代断案故事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情节也较魏晋的同类故事饱满,篇幅变长,《纪闻》中的《苏无名》,已经有七百多字,标志着唐代小说的成熟。

AT分类法至今是研究故事的门径之学,丁乃通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案例母题所涉及的故事类型是926型,共有19个亚型;祁连休《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中,隋唐五代的断案母题故事分为“智审匿产案型故事”等11类。顾希佳《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中,断案故事编为926型,包括38个亚型。

按照断案情节的不同,唐代短篇小说中的断案故事可以分为六个类型:

(一) 刑侦追踪

太尉朱崖出镇浙右,有甘露知主事者诉交代得常住什物,被前主事隐用。…乃立从召篼子数乘,命关连僧入对事,咸遗帘子,毕令门不相对,命取黄泥,各令模前后交付下次金样,以凭证据。僧既不知形段,竟模不成。公怒,令鞠前辈,皆一一伏罪,其所排者遂获清雪。[1]

与该类故事相似的还有唐康骈《剧谈录》记载的李汧公断案[2]。

(二) 偷听取证

贞观中,卫州板桥店主张迪妻归宁。有卫州三卫杨贞等三人投店宿,五更早发。夜有人取三卫刀杀张迪,其刀却内鞘中,贞等不知之。至明,店人趋贞等,拔刀血狼藉,囚禁拷讯,贞等苦毒,遂自诬。

上疑之,差御史蒋恒覆推。至,总追店人十五以上集,为人不足,且散,唯留一老婆年八十已上。…果有一人共语者,…问之具伏,云与迪妻奸杀有实。[3]

该类故事在收集到的故事中所占的比重较大,类似的还有唐张鷟《朝野佥载》卷五王璥破案[4],李杰破案[5],郭正一破案[6],张松寿破案[7]。

(三) 诈骗取证

部人王敬戍边,留牸牛六头于舅李进处,养五年,产犊三十头,例十贯已上。敬还索牛,…总不肯还。敬忿之,经县陈牒,子云令送敬府狱禁,教追盗牛贼李进。进惶怖至县,叱之曰:“贼与汝同盗牛三十头,藏于汝家,唤贼共对。”…进急,乃吐款云:“三十头牛总是外甥牸牛所生,实非盗得。”…[8]

张鷟《朝野佥载》卷五张鷟断案[9],高彥休《阙史》卷上赵江阴判案[10],断案情节与此悉同。

(四) 明察秋毫

垂拱年,则天监国,罗织事起。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判书,割字合成文理,诈为徐敬业反书以告。…令唤州官集,索一瓮水,令琛投书于水中,字一一解散,琛叩头伏罪。…[11]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贬误》)[12],唐李冗《独异志》(卷上)韩滉辩钱[13],与此类同。

(五) 断案经验

怀州河内县董行成能策贼。有一人从河阳长店盗行人驴一头并皮袋,天欲晓,至怀州。行成至街中见,嗤之曰:“箇贼住,即下驴来。”即承伏。人问何以知之,行成曰:“此驴行急而汗,非长行也,见人则引驴远过,怯也,以此知之。”捉送县,有顷驴主踪至,皆如其言。[14]

唐牛肃《纪闻》珠宝之谜[15],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贬误》)[16],《唐国史补》卷上李夷简[17]条记录的断案情节皆为相似。

(六)其它

该类囊括的类型比较多,有托梦型,如《太平广记》引卢肇《逸史》中的孟简[18],张读《宣室志》中樊宗谅[19];李冗《独异志》(卷上)韩滉辨钱[20]得到了神异力量的帮助;唐高彥休《阙史》卷下记录的崔尚书雪冤狱[21],胡璩《谭宾录》中的张光杀妻[22],这三例能够成功断案只是因为官吏没有收受贿赂。

和魏晋比起来,唐代的托梦断案型故事数量明显下降。魏晋南北朝人们在山河四分五裂,求告无门的状况下把愿望寄托于鬼神梦境等神秘事物,而唐朝经济发达,国力空前强盛,人本位急剧上升,对神秘事物的依赖程度下降,人们更愿意听到依靠人智的断案故事。这类故事中,既有判官的推理和分析,还有心理战术的运用。第二类故事中,在犯罪嫌疑人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露出破绽,通过推理,来断定真正的凶手。李忠烝其后母的故事中,先在床下藏一个人,然后故意把两人锁在同一间屋子里,两人的说话必然会暴露真相,而这些话都被藏在床下的狱吏听到。第三类故事也是比较典型的一类,情节模式一般是在嫌疑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报出自己的财产来源,例如王敬的舅舅不还王敬牛,狱吏把其舅舅抓到县衙宣布他是江洋大盗,证据确凿,嫌疑人急于自保,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承认30头牸牛是外甥的。

唐代短篇小说中的断案故事,情节已经比较完整,每则故事都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和魏晋南北朝的志怪比起来,唐代的故事篇幅较长,艺术手法更为纯熟,为唐传奇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唐代是继秦汉之后又一个大一统的帝国,是科举考试的滥觞时期。自此之后,官场有了较为频繁的阶级流动,打破了官位的世族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对这种流动的生动描写,为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开辟了一条踏上仕途的道路。写作这些断案故事的作者,如张鷟、段成式、高彦休等都是经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人,他们在做官和与各级官吏交流的过程中,定会接触到各种诉讼案件,这给他们写出或整理断案故事提供了便利。在这些断案故事中,有些作者往往以自己来附会断案官吏,使自身成为一个“箭垛”式的清官,以达到青史留名,为后人敬仰的目的,这是每一个唐朝为官者的期望。

唐代的断案故事中,还体现了儒法与律制的博弈。儒家倡导家族血缘,而法律讲的是公平公正。唐代虽然已经有了封建律例的集大成者——唐律,但是在法律兴起的初期,必然会遇到儒家文化的强烈对抗。比如在崔尚书雪冤狱、张光杀妻的故事中,案件每每失败的原因就是官吏收受贿赂,在儒家人情至上的大背景下,无辜者枉死,有冤不得报,虽然故事中最后还是有清廉的官吏出来为受害者伸冤,但是,笔者注意到一个情况,那就是这些所谓清廉的断案官吏,基本都是新上任者或事发地点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处在案发地的人情关系之中。所以,并不能因为这些案件的告破就宣布唐代已经是一个尊重事实,依法办事的朝代,实质上,儒家的王权和人情依旧凌驾于脆弱的律法之上。

断案故事是文学的记载,但记录内容却和下层百姓息息相关。断案小说直接或间接地体现了唐代的民俗风情和思想文化,它需要百姓为它提供素材,也需要借助百姓来传播。唐代经济发达,都市繁荣,使得市民阶层逐渐壮大,他们的兴趣爱好影响了生活模式,闲暇的阅读和传颂成了断案故事存在的一个契机。而当这些故事在民众之中开始流传,也就开始了它再生,并且羽翼不断丰满的旅程。民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他们在不断地讲述和传播的过程中,也对其中的情节进行了改动和加工,而这又被一些文人记录下来进行再创造。所以,断案故事和人民大众是不可分割的,它取材于俗民,并在传播的过程中完善于俗民,同时他们的娱乐需求又给了它存在的必要。

通过对唐代短篇小说中断案故事的搜集和整理,并且对这些故事进行深入分析,表现出唐代官员的聪明才智和普通民众对于清官的渴望与对恶霸污吏的厌恶。唐朝的科举制度为阶级流动提供了可能,很多官吏来自社会下层,对他们的疾苦有所理解和体会,官吏的职业特性使他们对刑侦案件有直接或间接地接触,为搜集和写作断案故事提供了便利。另外,唐代虽然出现了封建律例的集大成者—唐律,但在初期却不得不让位于有深厚根基的儒家人情。这些断案故事还体现了唐代人们丰富的情感和娱乐方式,不仅丰富了唐人的生活,而且对后世公案小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唐]冯翊子撰,桂苑丛谈[M],《丛书集成初编》据《宝颜堂秘笈》排印,中华书局,1985年,页2.

[2] [唐]康骈撰,剧谈录[M],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页15.

[3] [唐]张鷟撰,赵守俨点校,朝野佥载[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102.

[4] 同上,页107.

[5] 同上,页107.

[6] 同上,页108.

[7] 同上,页110.

[8] 同上,页108.

[9] 同上,页109.

[10] [唐]高彦休撰,阙史[M],《丛书集成初编》据《知不足齐丛书》本排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17.

[11] [唐]张鷟撰,赵守俨点校,朝野佥载[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109.

[12] [唐]段成式撰,方南生点校,酉阳杂俎[M],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页231.

[13] [唐]李冗撰,张永钦、侯志明点校,独异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页9.

[14] [唐]张鷟撰,赵守俨点校,朝野佥载[M],北京:中华书局 ,1979年,页109.

[15]顾希佳著,中国古代民间故事长编(隋唐五代卷)[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页148.

[16] [唐]段成式撰,方南生点校,酉阳杂俎[M],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页231.

[17] [唐]李肇撰,国史补[M],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页25.

[18] [宋]李昉等编,汪紹楹点校,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页1263.

19 [唐]张读撰,宣室志[M],《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37.

[20] [唐]李冗撰,张永钦、侯志明点校,独异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页9.

[21] [唐]高彦休撰,阙史[M],《丛书集成初编》据《知不足齐丛书》本排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24.

[22] [宋]李昉等编,汪紹楹点校,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页1263.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000)

猜你喜欢

律例唐代
明代“五盜”治理的困境
19世纪4部《大清律例》法文译本译者序言
《大清律例》 在香港一直用到1972年
清朝灭亡后《大清律例》竟然还用了70年
清朝灭亡后《大清律例》竟然还用了70年
从俗从宜,各安其习——《理藩院则例》对《大清律例》刑罚规定之变通
唐代铜镜中的设计美学初探
唐代前期的文学理论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