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在香港一直用到1972年
2018-07-19佚名
今日文摘 2018年13期
佚名
《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它的制定工作,开始于顺治元年,经过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君臣的努力,到高宗乾隆皇帝即位时,命三泰为律令总裁官,重修《大清律例》,在经过乾隆御览鉴定后,正式“刊布中外,永远遵行”,形成清朝的基本法典。
1840年一声炮响,香港被清政府划入了英国的殖民地版图,但查理·义律1841年登陆香港岛后宣布华人仍依当地习惯治理,香港法律仍按照《大清律例》执行。所以即使在清朝覆灭后70年,《大清律例》在香港华人社会当中依然通行。因此,某些上了年纪的香港人有几个合法的妻子(妾),是很正常的。
直到1972年颁布《婚姻法》才结束了香港男性借《大清律例》为挡箭牌而为自己纳妾及休妻的闹剧。到这个时候,《大清律例》才真正完全被废止。香港将《大清律例》转写成了现代法律,但其法律中还有《大清律例》的精神體现。
(邓宗伍荐自《老年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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