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为与何为:也谈大学创业法律教育
2016-05-14杜康
杜康
[摘 要] 大学创业法律教育是大学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分析、预测创业法律风险以及提高大学生解纷止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大学创业法律教育应从建立完善的创业法律教育体系、组建一支专业的创业法律教师队伍和推进创业法律教育模式转变着手,彰显创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创业法律教育;应为;何为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06-0016-03
大学生创业日益成为创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实现了人生理想。这与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是统一的。然而,我们应明确地看到,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如高校大学生“睡眠专利”等问题异常严峻。这与我们对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忽视不无关系。笔者在此分析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到底该做些什么,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起到真正的育人作用呢。
一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问题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第59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创业教育教学活动,增强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各高校相应推出创业教育教学的各种措施,建立了相应的课程体系。如笔者所在单位就将创业教育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教育课程体系。有些高校如暨南大学、中山大学等更是单独设立创业学院进行专业的课程教学。
尽管各地各校都非常重视开展创业教育教学活动,但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并不完善,尤其表现在创业法律教育内容匮乏。例如,开展创业法律教育时许多高校仅仅注重公司法、合同法等部分法律规范的部分内容的教学,缺乏系统性;有些学校将创业法律教育的部分内容移植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与教学相对的教材建设也表现出内容不充分等缺陷,如李家华主编的《创业基础》教材,在内容上,并没有专门的创业法律教育内容,仅仅在第六章《新企业的开办》中,从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注册流程、企业注册相关文件的编写及注册企业必须考虑的法律与伦理问题等几个角度简要地提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部分法律规范,而从教材编写角度看,该教材的法律相关内容更加注重新企业注册相关法律实操问题,而忽视了对创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对企业从成立到运行过程中的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的防范的教学。
二 大学创业法律教育之应为
大学创业法律教育是大学创业教育的重要部分,其教育重点在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分析、预测创业法律风险的能力,提高大学生创业者解纷止争的能力。具体来讲,大学创业法律教育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
《汤姆斯商法教程》指出:“那些踏入商业世界的人会发现他们要服从数不清的法律和政府规定”。然而,通过近年来组织策划各类创业竞赛所了解到的学生创业策划情况来看,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即绝大多数的同学都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访问发现,做出这种选择并不是他们在充分分析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做出的,而是他们在现实中更多见到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而忽视了去分析不同的组织形式,法律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的不同,以及此种不同造成的自己在权利享有和义务承担上的不同。究其原因,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大学生没有养成创业法律意识,对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分析不足。创业法律意识是指创业过程中,对创业相关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创业相关法律制度分析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指导自己的创业行为,评价创业行为是否合法的观点和认识。大学创业法律教育重点在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使大学生在创业相关活动中能够正确运用法律评价自己的创业行为,减少创业法律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养成大学生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树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企业家形象。
(二)提高大学生分析、预测创业法律风险的能力
创业法律风险伴随创业过程始终,学界对创业法律风险的认识各有不同,笔者比较赞同孟国碧、王德斌两位老师将创业法律风险分为“项目选择面临的法律风险、融资中面临的法律风险、选择和设定创业组织形式面临的法律风险、创业实体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商事交易中的法律风险”的分法,其比较完备地概括了创业中的法律风险。大学生由于心理易冲动、法律基础知识学习不充分、创业实践经验不足等原因,在创业过程中面临法律风险时,不能正确分析和预测这些法律风险,如上述不同企业组织形式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不同、签订合同时的合同法律风险等。尤其是处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然而大学生创业者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正是最薄弱的部分。因此,很多大学生创业者都或多或少地面临着知识产权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大学生创业者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如创业计划书侵犯著作权等;另一方面表现为大学生创业者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如创业过程中对专利权申请的忽视等。提高大学生分析、预测创业法律风险的能力,能够使创业者正确分析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减少创业法律风险成本,提高创业成功机会。
(三)提高大学生创业者解纷止争的能力
任何创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风险,包括项目风险、资金风险、合同风险、市场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这些风险是创业过程中可能会引起企业损失的不确定性或者可能性因素,这种不确定性或者可能性一旦转化为现实,就成为创业风险事件,即造成企业损失后果的事件。面临创业风险事件,创业者们首先要做的是运用法律武器,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寻找解决途径。大学创业法律教育要注重提高大学生创业者切实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即解纷止争的能力。但解纷止争的能力并不是要求大学生创业者能够自身、独立解决相关问题,而是应将教育重点放在使大学生创业者能够掌握并运用创业过程中的各类法律规范对创业风险事件进行研判和采取行动,防止自身权利遭受二次侵害。提高大学生创业者解纷止争的能力,能够使企业在遭遇风险事件时第一时间保护自己,为寻求企业家、律师等相关专家帮助解决问题提供充足的条件,减少风险事件引发的损失,从而使创业者能够尽快挽回和弥补损失,重归创业正途。
三 大学创业法律教育之何为
创业法律教育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目标的实现应是政府、企业、高校的联动:一是政府应加紧制定和完善创业相关法律制度,制定和完善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规范,推进高校创业法律教育教材建设等;二是企业应努力构建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保障交易安全。此外,企业应加快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维护大学生创业者的权益等;三是高校应加快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组建一支有效的创业法律教育教师队伍,推进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模式的转变等。只有实现三方联动才能有效地促进创业法律教育的实施,达成创业法律教育目标的实现。仅就大学进行创业法律教育而言,笔者认为高校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快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1 将法律通识教育纳入到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目前,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律意识不健全,究其原因是由于高校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通识课程,大学生创业者法律通识理论学习不足,高校法律通识教育大部分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完成,但该课程法律部分教学内容重点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法制观,与创业法律教育的初衷不同;尽管有些学校设置了法律相关知识的公共选修课,但其侧重点各有不同,从而也导致了普遍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的不足。法律通识教育课程应包含《宪法学》《法理学》等课程,让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法的制定与实施、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与法律关系、法律与经济及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充分认识法的指引、评价、预测、规范和强制作用,让学生能够了解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和主要作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树立大学生法律至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观念,促使创业大学生积极履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原则,在法律范围内充分发挥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开设“创业相关法律制度”课程
各高校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时,多将其定位为经管类课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多有涉及经济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但仅仅经济法相关法律知识的教学并不能涵盖创业相关法律制度。笔者认为,创业相关法律制应包含民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及诉讼法律制度三个方面。由于法律体系庞杂,不可能对创业者进行全面地教学,因此创业相关法律制度课程的编排应该以创业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为线索,贯穿创业过程的始终,有重点、有针对性、分阶段地讲授创业法律课程。笔者认为,应分为三个阶段:(1)创业组织初创成立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创业组织的组织形式的选择和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等,适用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商标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这些法律规范的学习主要在于使创业者能够明了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上的不同,各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需条件等,以及促使创业者能够合法注册登记,遵守法律规范。(2)创业组织运行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维持企业运营,相关法律规范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民商事相关法律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市场经济主体与行政管理主体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的经济相关法律制度。前者主要在于培养创业者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公序良俗的良好企业品质,确保创业者在平等自愿等原则基础上开展民商事交易活动;后者主要在于强调行政主体对市场经济主体的监管,对市场运行的调控等策略,保证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3)创业组织涉纷涉诉阶段。任何一个创业组织都不能避免地出现纠纷或参与诉讼,因此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处理好创业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是处理好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纠纷和诉讼。这一阶段的相关法律制度同样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破产法》等破产法律制度,二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等诉讼法律制度。前者在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债务清偿秩序,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后者在于使创业者能够了解诉讼相关程序,及时、准确参与诉讼,保护实体法规定的创业者实体权利,维持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二)组建一支专业的创业法律教育教师队伍
创业法律教育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创业法律教育教师队伍应该以校内教师为主,兼及校外特聘教师等。校内教师应着重选择有创业经验的法律专业教师,因创业相关法律制度较为繁杂,创业法律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经验,教师的研究与教学不能仅限于某一部门法规范,而应该能够综合运用和掌握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并能融会贯通。校外特聘教师的选聘应该以律师和法律事务相关企业家及其他法律职业者为主,能够就创业过程中的特定法律问题进行教学,兼顾特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法律规范也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因此高校也应不断提高创业法律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积极组织创业法律教育教师参加培训活动,及时更新和完善创业法律教育教师的知识储备,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推进创业法律教育模式的转变
目前各高校均采取以课堂教学为主的创业教育模式,因此,创业法律教育也是贯穿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仅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去掌握创业相关法律制度,缺乏互动性,不利于学生有效地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创业组织利益。笔者认为,高校创业法律教育应采取以项目教学为主,辅之以课堂教学的模式进行。项目教学过程中能够采取启发式、开放式、探究式的教学方式,能够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提高法律教育的实操性,丰富学生创业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能够切实了解项目进行过程中各个阶段应关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应对等。而课堂教学的辅助作用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能够加强创业法律通识教育,提高创业法律意识,加强创业法律思维培训和创业法律逻辑训练,树立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市场经济法治观念。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国家的共同选择,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经济的繁荣与稳定日益突出,大学生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水平,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培养具有基本法律素养和法律素质的大学生,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应该彰显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罗杰·勒鲁瓦·米勒.汤姆斯商法教程[M].阎中坚,等,译.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
[2]孟国碧,王德斌.论高校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理论视野,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