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汉长安的街市
2016-05-14莲悦
莲悦
“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人不得顾,车不得旋,阗城溢郭,旁流百廛……”这是班固在著名的《西都赋》中对汉长安城繁华街市的描绘。而张衡更通过《西京赋》告诉我们,长安的商品市场“鬻者兼赢,求者不匮”,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长安是西汉的商业中心,共有东市、西市、柳市、直市、交门市、孝里市、交道亭市等九市。九市的形制皆为正方形,《三辅黄图》记载:长安九市“方二百六十六步”,“凡四里为一市”。长安的市场上商品种类也极为丰富,大约涵盖了当时人们生活生产所需的绝大多数物品,从果蔬盐酒到刀剑文具。在汉武帝打通河西走廊之后,长安的市场上甚至还有许多深目隆准的胡商,他们向汉人贩卖来自西域的特产:毛皮、香料等等。
然而,汉代这种工商业繁荣的局面并没有任何制度层面的保障。相反,在古代中国,工商业者被视作社会的“蠹虫”,认为他们不事生产,只依靠囤积居奇、抬高物价从中渔利,对社会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在汉代,工商业者在户籍上是被编入另册的。
汉代从事商品贩卖的商贾如果想在市场上合法经营货物,就需要到官府进行登记。政府将这部分人单立户籍,即“市籍”。被列入“市籍”的商人与从事农业生产的“编户齐民”的社会地位不同。即便在鼓励私营工商手工业发展的西汉初年,汉高祖也明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景帝时规定“有市籍者不得宦”。哀帝时有“贾人皆不得名田”的记载。武帝时甚至征发七种“贱民”出击匈奴,这就是著名的“七科谪”。所谓“七科谪”即:“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可见,商人,或者曾经做过商人,甚至于父母、祖父母是商人的人,都属于“贱民”之列。
重本抑末,政府强力打压工商业的社会能发展起来的只有小农经济。这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不过,前提是国家必须轻徭薄赋,统治者能做到“不折腾”,同时,年年风调雨顺,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很显然,如此条件之下,这种“自给自足”是非常脆弱的。而即便实现了“自给自足”,完全被捆绑在土地上的家庭也不可能致富。一个五口之家,再是起早贪黑、精耕细作,最多也只能种植百亩土地。
当然,将所有的人都牢牢地束缚在土地劳作上,让所有的人终日只能为衣食碌碌奔忙,对统治者而言,这是最好的御民之道。
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商君书》里便有过这样的话:“入使民壹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意思是说,让所有的老百姓都成为国家所需要的耕战之民……只会种田的人就会很朴实,朴实的人自然会老老实实待在土地上而不会有别的想法。于是,从秦汉开始,每一个想要长治久安的中原王朝都走上了重本抑末的道路。然而,这注定是一条充满了饥荒、贫穷以及不安定的道路。
孟子说:“什一而税,王者之政。”在孟子看来,田租能实现十税一已经是很好的社会了。而在整个两汉时期,国家规定的田租为十五税一,文景时期减为三十税一,文帝时代还一度免掉了田租。统治者如此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然而,汉武帝继位第三年,黄河泛滥,史书上便出现了“人相食”的记录。足见单纯依靠农业生产的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多么的薄弱。
工商业如同社会经济的血脉,将营养运输至每一个细胞,滋养着社会的繁荣。尽管统治者们刻意打压,汉代的工商业仍旧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今天的我们才能在班固、张衡的辞赋中读到汉长安城的富庶与繁华。
可惜的是,商人们发家致富有了钱还会愿意从事社会末业,做“贱民”吗?既然土地和农业才是社会的根本,那对古代有钱人来说,最可靠的投资便是置办土地。于是,土地兼并逐渐成为每一个中原王朝难以解决的顽症。
说起来,中国人彻底解决吃饭问题还是最近的三十年。在过去的漫长岁月中,在我们浩如烟海的史籍中,无数个“人相食”的记录充斥历史。很多人把问题归因于人口的庞大,认为有限的土地难以养活如此众多的中国人。但至少,在古代社会,养不活中国人的不是土地,而是强行将所有人捆绑在土地上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