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建立定期学法制度
2016-05-14周正明
浙江人大 2016年6期
周正明
为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近日,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衢江区人大常委会学法制度》。
根据制度规定,集中学法活动原则上每2个月组织一次,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及有关同志参加。此外,集中学法活动将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定期通报学习出勤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常委会分管领导请假,并事后适时进行补课。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学习记录,把学法工作纳入到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法活动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