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制
2016-05-14张珺倩
张珺倩
摘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胜利,使我国按照人民的真实愿望和理想,建立起一个没有剥削、人人平等和相对公平合理分配权利的新型国家。马克思认为在没有剥削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允许的条件下,只有以劳动为尺度来进行分配,才是最公平合理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时俱进,建立了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制,逐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06.038
1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
1.1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基础是劳动价值论,它在批判资产阶级古典学派分配理论的同时,赞同并发扬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合理理想。马克思认为只有劳动者可以参与新的创造价值分配,因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人类劳动有社会目的性,劳动者的劳动量按照其劳动时间衡量,并依此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依据。马克思认为除了劳动之外的其它生产要素,承担的作用仅仅是转移价值,而非创造价值。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对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原则是,客观上考虑该社会的生产条件、生产条件所表现的生产方式的性质,而在主观上忽略人的真实愿望。社会形态中生产方式的性质占统治地位,因此无论哪种社会形态,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分配的性质和方式。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利益。”“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
1.2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历史意义及其局限性
首先,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虽然对于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存在一些构想成分,但不可否定其科学性,尤其是当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即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对社会主义社会有理论适应性。其次,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方式,意味着分配制度必须与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并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不断发展过程中,体现了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必然性。再者,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制制定的理论基础。在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按劳分配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方式有巨大的差别,呈现出时代特点。尤其是按劳分配的实施主体变化,导致分配的对象、客体范围以及分配尺度都发生变化。
2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制
2.1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在我国运用发展的两个重要阶段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制度实质是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与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过历史验证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制度形成,分为两个重要阶段。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分水岭,分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按劳分配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劳分配制。
2.1.1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按劳分配制度
1956年,中国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从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在生产力落后和物质匮乏的双重压力下,新中国为了改变从落后的农业国到先进的工业国这一现实,我刚开始实施高压财政政策。为优先发展重工业,客观的现实要求是组织和调动全国的物力、财力和人力投入到大生产中,实现全国的财政和经济的高度统一。与此同时,财政政策最大限度的压低消费,保证我国消费品平均分配和社会稳定。计划经济体制以保护国营经济为主,保证国家行政力量支持的财政经济稳定发展。
“工分制是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以评工记分、年终统一分配为基本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工分制以劳动者在集体劳动中的消耗和报酬为衡量标准,实质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工分制的分配制度虽然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要求,使政府可以掌握以及配置国家资源,但是忽略了按劳分配的主旨。工分制过度强调劳动者的劳动数量而忽视劳动质量,造成严重的平均主义。尤其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的生活日用品大部分“按票供应”,全国上下,公有制占主导,非公有制经济不允许有任何发展,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和分配制度下,社会普遍贫穷。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按劳分配最大的历史意义是废除中国的剥削制度,鼓舞劳动者投入到社会化大生产中,极大提高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在经济上保障了建国初期社会制度的平稳过渡和人们的基本生活保证,这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设提供了稳定的基石。但是这种分配制度过于僵化,严重阻碍我国生产力的发展。
2.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按劳分配制度
随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加深,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分配方式有了更科学更合理的定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国吹来改革之风,打开了中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大门。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在坚持国有经济主导的前提下,要努力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相结合的发展模式。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
从此,计划经济时代结束,开始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彻底改变了我国单一、僵化的分配方式。改革先驱邓小平同志说“让少数人、少数地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个言论丰富了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说法打开了人们思想禁锢之门。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制度理论的重大突破。我国也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2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制的进步性
中国在经历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变革后,摸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分配理论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这一先进理念,体现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中国化进程中的优越性和进步性。
2.2.1实践性
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应该只承认劳动,而且认为只有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认为分配制度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劳动者食,不劳动者不食,多劳动者多食,少劳动者少食”,因而在分配中没有其它生产要素的地位。这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显露出历史局限性,中国在坚持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同时,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这对比其它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具有很大的实践性。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国家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与收益分配。”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一决策,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理论还是在分配实践上都是一个重大突破。
2.2.2发展性
马克思所论述的按劳分配制前提是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于资本主义国家,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一定的困难和阻碍。因此践行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不可避免的会与我国市场经济现实之间存在矛盾。
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不同的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坚持的是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原则,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劳动分配制度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使中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出现重大变化。打破传统按劳分配制,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及实现参与分配要素的多元化,例如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参与分配。纵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过程,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现状,党和国家领导人通过借鉴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探索出按劳分配新的实现形式。这就是中国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理论的发展过程。
3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在分配领域中出现的问题
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以现有的国家生产力水平还达不到按需分配的程度,因此按劳分配这一基本原则,将是我国制定分配政策的首要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劳动价值论。人们的劳动形式存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由于社会分工逐渐多元化,分配上的不均必然成为坚持按劳分配的衍生物之一。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在分配领域中出现一些问题,如劳动者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地区之间收入不均衡,居民收入的行业差距越来越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不能简单归因于分配原则有问题,更多的是应该看到分配原则的积极作用。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当收入分配差异过大时,解决办法应该是如何调节收入分配,而不是一味的否定按劳分配原则,甚至犯了右倾错误,希望分配制度回到平均主义的分配上,这有悖于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
4改革中国分配制度,实现社会公平
中国现处于经济转型期,关于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在分配领域的问题,落脚点在于“公平”和“效率”两者谁优先的问题。关于这个论点的探讨,无论是国际学者还是国内学者,众说纷纭,观点不一。传统观念认为,经济增长表现形式为“生产可能性边界”内部点往边界上移动和“生产可能性边界”往外移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中国的经济增长可能多源于“生产可能性边界”内部点往边界上移动。福利经济学概念中,效率和公平是社会追求的两项主要目标,同时也是判断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标准。当社会或政府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所得到的分配状态,称之为公平的状态。公平和效率两者即相互依赖又相互排斥,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总目标下,把效率与公平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