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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恶”的化身

2016-05-14鲍俊杰

人间 2016年7期

摘要:《白鹿原》中,陈忠实塑造了一系列父权制主导下的悲剧女性形象,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则是一位被千夫所指但实际上却是真正具有着独立完整心理人格的现代女性——田小娥。她的性格特点最为鲜明对立,因此也最具代表性,其中既有着淫荡堕落的变态复仇心理,又有着敢爱敢恨、追求自由的反叛精神。因此,本文将从“善”与“恶”的两个角度对田小娥的形象进行立体分析,进而深入探寻造成这种性格的原因以及其中留给后人的启示性意义。

关键词:田小娥;悲剧形象;独立人格;反叛精神

中图分类号:I207.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在《白鹿原》这部以男性为主角的作品中,作者陈忠实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塑造了一系列悲剧女性形象,但其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属田小娥这一悲剧人物形象,她集善恶于一身,在男权统治的年代,由于受到传统封建礼教观念的束缚,即使具有奋起抵抗,追求自由爱情的勇气,但最终依旧难逃命运的悲惨。

一、“恶”之悲

田小娥性格的鲜明之处首先体现在她异于白鹿原上其他女性的“恶”,这个“恶”的含义并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大恶,而是指她在传统男性霸权意识掌控之下,追求一个生而为人的正常女性应有的自由、平等与尊重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不自觉的对传统封建礼教的抗争意识。小娥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大“恶”之人,十七岁的田小娥最大的愿望无非就是找一个愿意疼惜她的男人安稳地度过一生,踏踏实实地当一个名正言顺的农村小媳妇而已,但就是这样一个朴素的愿望也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不容。

黑娃的出现唤醒了她追求自由的本能,但正是这一叛逆的举动,使得她背负上了一个“荡妇”的罪名,到死,她依旧被认为是白鹿村乃至白鹿原上最淫荡堕落的女子。这一系列对女性的凌辱与损害激起了她的复仇情绪,使得她开始近似变态和疯狂地报复,以这种自我堕落的方式来宣泄对现实人生的反抗与不满。然而,田小娥的报复并未随着她的死而消失,随之而来便是一场横扫白鹿原、夺去了无数人性命的瘟疫,这场报复来的更加疯狂与激烈,以至于多年以后,这么一朵绽放在黑暗中的人性之花依旧被认为是“恶”的象征。

但站在现实的角度加以剖析,田小娥的“恶”是在当时那个封建世俗的环境下,被认为是“恶”的,而并不是其自身有着不可饶恕的“恶”。因此,如果非要按照善恶的标准来进行批判,那最应当被推上断头台的应该是“吃人”的封建宗法制度,小娥的死是封建礼教最终对反叛女性的彻底性泯灭与吞噬,不管小娥是多么的与世无害,她都会遭到世人的鄙视与唾弃,不管男性对小娥怎样不合理不人道地践踏,反而都被视作理所当然。传统宗法制对一个弱女子的道德评价标尺竟是如此的荒谬与炎凉。由此可见,小娥的这种被传统封建宗法制的枷锁逼迫出来的“小恶”与宗法制本身的“大恶”相比,是多么的轻如鸿毛,这样的“恶”里,充斥着太多的悲凉与无奈。

二、“善”之美

小娥本身是善良温情的,即使被拒入祠堂,不能以一个合法的身份进入白鹿村,她依然无怨无悔地跟在黑娃身边,即使受到众人的轻蔑,她依然心甘情愿地与黑娃栖身于村外的破旧窑洞里。她并未主动去加害过谁,没有偷盗过谁家的任何东西,没有辱骂过一个长辈,没有欺负过一个孩子,但依旧逃不过宗法文化的批判,这就是违背传统“三纲五常”的女性为人所不耻的必然结果。

小娥的“善”是美的,但却美的太过凄凉,她的悲剧源于其自身对封建宗法制度以女人的贞洁与妇道为评判标准的屈从,在强大的礼教文化的主宰之下,任何逆流而上的反叛行为都会预示着悲凉的结局。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小娥性格中过分的善良与懦弱,使得其在强大男权意识的支配下微不足道、毫无存在感;其次是由于在缺乏正确启蒙理论指导的情况下,无知淳朴人民对传统封建道德的反抗具有着根本的不彻底性,这也从另一个方面体现出封建宗法制下的男权文化对女性意识及女性生存具有着强大的杀伤力。

三、结语

应该说人的正常生理情欲是与世俗道德互不相干的,但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却与当时的传统道德理念站在了截然对立的两个方面,所以虽说小娥追求自由情爱原则上来评判并没有错,但却客观上挑战了男权文化的底线,最终导致悲剧。深入探寻其中的原委,我们可以归纳出两点原因:第一,时代的动荡;第二,文化的冲突。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是一个极其动荡黑暗的时代,黑暗到可以掩盖一切毁灭人性的不合理行为,黑暗到可以扭曲一个正常人的性格心理,为了生存免受威胁,妻子可以作为商品随意买卖,女儿可以作为礼物加以赠送,男人为了获得社会地位,为了赚取财富,不惜把女人作为可以牺牲的筹码。女人的生命是如此廉价,甚至到死都没有说不的权利。

究其根本,还是由于时代文明没有进步到关注女性需求的境界,因此,悲剧命运的背后,时代才是真正的幕后推手。这是时代的悲剧,同时也是文化的悲剧,中国封建传统礼教以严格到没有人性的方式对女性的命运加以禁锢,女性只能以克己的形式按照文化上规定的轨道前行,当她们委屈颤栗地走到了老年,成为被人尊敬的长辈的时候,又反过来成为帮助巩固男性权威的迫害者,例如白嘉轩之母白赵氏,这种行为对于女性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悲剧,然而却打着文化的旗号,美其名曰仁义道德,殊不知这更为文化本身涂抹了更多的悲剧色彩。

因此, 《白鹿原》的深刻启示意义就在于,它从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受到文化冲突的影响,女性的自我觉醒意识被唤醒。现代文化从心理层面上在进行着对人性自由的呼唤,但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封建桎梏的限制,导致男女价值体系失衡,现代文明的前进依旧举步艰难,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实现中国妇女的自由解放,还需要真正领略到现代“以人为本”的文明意识的真谛。

参考文献:

[1]陈忠实.白鹿原[ 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1

[2]田炜.孟庆千.男权意识下女性的悲剧———浅析《白鹿原》中田小娥人物形象[J].菏泽学院学报,2008

[3](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4]陈忠实.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白鹿原》写作手记[J].小说评论,2007

[5]许官智.从《白鹿原》看女性自我解放意识的觉醒.毕节学院学报,2011

作者简介:鲍俊杰(1992-),女,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族: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历: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与地域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