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身份、性别认同的“徽州叙事”
2016-05-14孙曙
孙曙
晚年胡适口述自传,第一句便是“我是安徽徽州人”。胡适这一部波澜壮阔的大书,起始于“徽州叙事”。他1891年生于上海,1893年因父亲调任全家赴台湾,1895年随母回徽州绩溪,1904年赴上海读书,其间十年在故乡绩溪上庄村度过,正是他的幼少时期。童年构成了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当胡适十三岁踏上徽杭古道离开家乡,他的自我人格已经形成,此后求学问道于沪上、美国,风云际会,其思想与学术的发展一日千里,终成一代风云人物。
“穈先生”,胡适的童年笼罩在这样的光环下。“穈先生”小胡适的经历为人熟知,因为大陆人教版语文必修教材、苏教版语文选修教材,都以《我的母亲》为题选用了胡适《四十自述》中回忆母亲的章节,台湾的教材也以《母亲的教诲》为题节选了这部分文字。其实,这部分内容正说明传统社会压抑人性,传统的母教虽有优长,但在某些方面也造成童年心理创伤,所以是解析胡适的自我认同形成的最好材料。
“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地。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穈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穈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的面红耳热,觉得太失了‘先生身份!”在“顽童”、“野”这样的语言歧视里,童年的身心发展特征、童年的嬉戏等被污名化,寓意文渊德尊、为万民则的“先生”一词,预设了胡适自我身份建构中圣贤化的自我目标和价值取向,严格规训着胡适的言行,也强化了他的自恋,预示了胡适未来过多的照片影像和著述(胡适的照片存世之多,堪比当时之明星,且其颇有镜头感,照相中多做姿态,是其自满于完成自己心理预期的自证,他也常将照片赠人,照片作为其分身,类似于神灵之物,代替他去扩占更多的空间)。胡适小小年纪就被“先生”圣贤化的面子代言与役使,逼迫他放弃或隐藏个体情感,硬生生地砍伐掉童年快乐,从环境压抑、外部压抑内化为自我压抑。
法国历史学家菲力浦·阿利埃斯认为:“传统社会看不到儿童,甚至更看不到青少年。儿童期缩减为儿童最为脆弱的时期,即这些小孩尚不足以自我料理的时候。一旦在体力上勉强可以自立时,儿童就混入成年人的队伍,他们与成年人一样地工作,一样地生活。小孩一下子就成了低龄的成年人,而不存在青少年发展阶段。”这同样适用于中国的传统社会,适用于传统社会里成长的胡适。“穈先生”不满三岁时,父亲就叫他识字,才满三岁零几个月就上学了,跨学堂门槛、上下学堂高凳子都得人抱,一上学就是两头见黑。在传统社会,社会身份的再生产其惨烈程度与压力强度可见,胡适以冲龄弱躯来承受,就今天的儿童立场看,这种压抑人的自然发展进程的举措当然不值得宣扬。
徽州,被称为东南邹鲁、朱子故里,是朱熹的祖居地,江永、戴震、绩溪经解“三胡”等大儒代有所出,理学-皖学传统积淀深厚,儒家思想与礼教制度深入人心,胡适就称自己家为理学家庭。现在到徽州去,宏村、西递、江湾、汪口、龙川、棠樾,虽经过“文革”的破坏,但祠堂、牌坊、石桥、亭台、马头墙高耸的深宅大院、砖雕石雕木雕依然丰富。胡适的幼年这些建筑自然更为普遍,徽州建筑和建筑所依附并显现的文化与伦理,从建筑、摆设、方言、书籍、饮食、学堂、礼俗、讲学等日常生活随处体现出的男权、家族、功名、乡党等观念,塑造着胡适的精神世界。在这样群体主义文化的环境中,其自我建构中的社会认同越来越广泛,由家庭而家族而家乡而家国而世界,其社会自我越来越绵延广阔,其越来越信守伦理与价值等意义世界的观念,而个体自我成为自我的他者被隐匿,这是中国古代儒生圣贤化的普遍过程。儒生的社会自我要与天地、生民、往圣、万世成一体。胡适的自我身份认同,其对象范围与价值目标也正是这样建构的,最终其社会自我定格为“博士”、“中国文艺复兴之父”、“自由主义精神领袖”等社会象征符号。
胡适留学回国不久,在酒席上结识黄炎培并攀谈起来,才知道两人父亲曾在吴大徵幕府共事,黄炎培恭维他说:铁花老伯应该有适之兄这样的后人。胡适很高兴地将详情写信告诉母亲,并说:人家只知道我是胡适,没有人知道我是某人的儿子,黄炎培此语让我觉得自己还不致玷辱先人的名誉,故心里颇欢喜。胡适在与其母亲的书信中,还提到同村的胡蕙生在京中病重,他和京中族人商议并施救,胡适说:我是会馆中董事,又是同族,定当尽力为他照料。这两件事,既可见那个时代胡适的社会人际关系,也是解释胡适社会自我主导身份认同的最好例子。“我的朋友胡适之”曾经是民国一句媚俗的口头禅,其实胡适本人也是常将“我的朋友”放在嘴边文中的,胡适日记书信和日常生活中提及某人,往往会加上同族、同乡、世交、同学、门生等关系亲密之,这样一种“共同体”的推及,是其自我身份在向社会建立确证。胡适的朋友几乎囊括同时代的名流,并延及三教九流,清废帝、美总统、洋餐馆的厨子等等。胡适甚少与人绝交撕破脸皮,我们称之为宽容平和,这是其社会自我寻找并归依的最大共同体。胡适本来乳名嗣穈,学名洪骍,在上海念书时学生流行为自己取表字,胡适请其二哥想一个,二哥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中“适”为其表字,胡适欣然而受,遂以“适之”为字,考取官费留学始以胡适为名。胡适这辈子在东方与西方、自由与专制、传统与现代之间确实显现出最大的适应性,以最大适应性的社会自我获得最广阔的人生舞台。
在徽州,小胡适的第一塑形师是其母亲冯顺弟。胡适说:“我母亲管束我最严。”乡妇胡冯氏教子三板斧,其一是“以其父之名”训子,胡父胡铁花是乡邑名人,人称三先生,“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二是晨昏惩戒,“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眠醒时才教训我”。“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三是身教,胡母继室难为,唯有忍与哭,媳妇闹气,十天半月的摆脸子打孩子,“我母亲只忍耐着,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直到闹气的媳妇捧茶来赔情才停住。这样一种阴柔竣刻的母教,显然为小胡适所不喜,而且给他留下心理阴影。
《四十自述》中记述了这么一件事:“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小胡适对母亲的不满脱口而出。在男权社会,父死子弱状况下的母权是权宜与僭越,小胡适的回答是作为男性对女性权力的蔑视和挑战。此后,胡适还有一次隐晦的挑衅母亲权力的行为,看过《四十自述》的都知道,就是小胡适砸神像这件事。胡适在十三岁的正月,从姐姐家拜年回来,经过一个供着神像的亭子,他突然对外甥说:我们来把这几个烂菩萨拆下来抛到茅厕里去。挑担的长工阻止,胡适就拿石块砸神像。胡适的父亲受程朱理学的影响,讲“天地氤氲,百物化生”,不迷信,大门上贴着“僧道无缘”的红纸条。父亲已死,胡母深信神佛,执迷近愚,其弟病重不起,竟割臂肉做药;胡适得眼翳,听说眼翳可用舌头舔去,竟真的用舌头舔胡适的病眼。胡适砸神像的举动,看起来是承继父亲的反佛非仙,实际上是其受母亲压抑之深的发泄,也显示了其替代父亲像父亲一样成为家庭主人的意愿之强烈。少年丧父的鲁迅也曾做过这样代父行权的事,收录在《野草》的《风筝》一文,就是忏悔他当年作为长子大哥撕毁幼小的弟弟做的风筝,因为当时他认为这是没出息的孩子的玩意。至于同为丧父的鲁迅与胡适,何以个性冰火截然相反,除去气质的生理基础不一样之外,更有环境与家境不同,一长于徽州理学与朝奉文化,一长于绍兴师爷文化;胡虽父死,但其家境与家势未变,鲁迅逢祖父科场作弊案入狱,家道不但中落,且沦为受歧视的污名化的另类。一个社会自我可以无限生长,一个社会自我无端遭到剪刈,所以一个是春风得意的温容揖让,一个是被逼到墙角的睚眦必报。
在胡适与母亲相处中,男权意识被压抑,压抑中却越来越强烈。徽州礼教甚严,男权至上。举个简单的例子,徽州人家中堂条案必置座钟和左瓶右镜,寓意男人出外经商,女人在家要“终身平静”,左为上,左瓶下是男主人位,女人在家只能坐右镜下,寓意“心静如水”。在这样强烈而专制的男性中心观念下,胡适的性别意识和性别政治自然是男性专制。胡适自己回忆,“我从小不爱跟男孩撒野,多跟女孩子在一道”,上庄村里闹元宵、庆中秋,扮蚌壳精什么的,年幼俊秀的他总是扮演女子,其又长于妇人之手,多多少少地女性化,其男性气质多次以发狂的形式突破女性气质的包围,如其砸神像的当夜,借酒醉跑出大门外,大喊:月亮,月亮,下来看灯。胡适的诗文中多月亮的意向,月亮多少暗指女性或性,在他童年的嘶喊里已有对月亮对女性的主宰意识。胡适嗜酒,每饮必醉,时人所述韵事甚多,按弗洛伊德的分析路子,就该是胡适对自己女性气质的掩盖,其对女性不懈的追逐也不能说没有压抑女性气质的因素。胡适身边的女性,“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叔祖母、母亲等一帮子愚执信佛,女性的无理性与愚妄根本上让胡适不认同。
胡适从生理到心理热烈地认同男性。但理学家庭没有给小男孩成长为男人应有的性教育的空间,小胡适母子相依,也无男伴为其示范,胡适的性教育虽然来得迟,却来得猛烈。九岁时胡适找到本残破的《水浒传》,他的白话小说阅读史开始了,这是他后来文学革命的准备,而《肉蒲团》这些书也给他进行了性启蒙,是他男性认知与性知识的来源。胡适留美期间在日记中提到此节颇多自责:“所读小说皆偷读者也。其流毒所及盖有二害,终身不能挽救也。一则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如《肉蒲团》之类,害余不浅。倘家人不以小说为禁物而善为选择,则此害可免矣。二则余常于夜深人静后偷读小说,其石印小字之书伤目力最深,至今受其影响。”在对家中子侄的建议中,也严词告诫“小说中有一种淫书,切不可看”。然而,胡适性心理上的成长岂能撇得开《肉蒲团》之功,这是那个时代男性的成长秘辛,他应该抱怨的是传统教育中没有性教育,而不是诿过于《肉蒲团》,而胡适大半辈子对异性的征伐,也不免有未央生的影子。
胡适生活在一个男权社会,即便是掌控他的母亲,依然在经济上要受制于他的哥哥们,男性权力无所不能地导引他的男性认同。胡适的男性认同,更表现在男性权力认同,在他和母亲的关系上,我们看到自离家求学后,胡适就不愿意回家了,避开“孝”义下的母权。和江冬秀成家后,也是聚少离多,胡适总是要逸出家庭过单身汉的生活。对于女性,胡适的态度可以说是传统的“卑之”,在其后的两性生活中,对女性他一直是予取予求、乱而弃之的。虽然他也主张两性的平等和女性的发展,但胡适不是女性主义者。据江勇振分析,胡适的隐喻系统中,女人隐喻为“没人要,既势利又没种,或咬舌撞墙式的人”,“胡适认为女性的缺陷不只在于怀孕,还及于心智,也就是说,在心智上比男性差”。胡适研究领域历来是男性主宰,学术大师们不但喜欢研讨胡适的自由主义,也喜欢研讨胡适的情事,对胡适的两性关系多炫耀式的发掘,唐德刚、周策纵、余英时、周质平、江勇振等诸家考实了的胡适的情人,就有曹诚英、韦莲司、徐芳、罗慰兹、哈德门太太等,这些中外女性在叙述胡适的文字中像胡适的战利品一样存在。当然,这些女性本身在和胡适相处中,就屈抑在胡适强大的男性存在之下。史沫特莱说过胡适是个性欲强烈的人。少年胡适在上海读书期间即开始出入伎馆吃花酒。胡适对待他的中外情人包括其太太江冬秀,和未央生以及《肉蒲团》的作者的女性观区分不大。人常说民国一大奇观是“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按胡适传统男性的女性工具化观念,江冬秀的小脚也好,识字不多也罢,都不是那么难接受,反而是成家后走进民国上层生活有了些新女性观点的江冬秀,以一夫一妻制严控胡适的风流,让他有些难受了,胡适自然多多创造太太不在身边的自由。由于现代女性的自立,不需要承担责任,胡适在性征逐上获得更大的自由度。性胜利品的增多,自然是其男性权力的满足、增长与显现,特别是对白人女性的征服,也更多地满足了其社会自我的合法化需要。
胡适的自由主义,在政治思想上自然是指向建立宪政国家和争取公民权利的。在其发生史上,胡适对自由的遵从,自然来自“徽州叙事”对人性和童年的屈抑,来自对此专制的反动,所以他一直主张“健全的个人主义”。而在私德层面上,和中国传统的士大夫一样,他在身份认同中早为自己寻得了自由。唐德刚说“在胡公有生之年,国人一提到‘胡适之的小脚太太,似乎都认为胡博士委屈了;但是有几个人能体会到,他是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确实如此。
从小看八十,胡适殷殷勤勤经营了一辈子,在晚年一面是德隆望尊,唐德刚赞他“开风气之先,据杏坛之首,实事求是,表率群伦,把我们古老的文明导向现代化之路。熟读近百年中国文化史,群贤互比,我还是觉得胡老师是当代第一人”。另一面也是在新的时代渐渐遮掩不来的局促。“就凭胡适那个人物”,《三生三世》中聂华苓提及胡适语带不屑。上世纪五十年代,她在台湾是向蒋介石政权要自由、民主、宪政的刊物《自由中国》的编辑。她和殷海光等同仁,忍看胡适以向当局抗议为名辞去《自由中国》发行人,忍看雷震因组党入狱后胡适的闪躲与嗫嚅。雷震服刑,亲朋可以周五去探监,但一个又一个周五,看不到胡适去探看雷震。他们忍不住了,跑到胡家,胡适摆出“一顿点心、一点幽默、一脸微笑”来作答,胡适在以“五四之子”自称的这代人心中彻底倒塌。殷海光说胡适“代表自由主义,享受自由主义,却未替自由主义流一滴血”,“早年的胡适确有些光辉。晚年的胡适简直沦为一个世俗的人了。他生怕大家不再捧他,唯恐忤逆现实的权势,思想则步步向后溜”。
他们看着胡适依然风光。“中研院”评选出新院士,胡适院长主持招待酒会,他欣然自喜地讲了一事,说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李政道排行下来是他第四代学生,“这一件事,我认为生平最得意,也是最值得自豪的”。酒会未终,按唐德刚的措辞,胡院长“一杯在手含笑而终”。蒋介石亲临吊唁,并书挽联,旌之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胡适死前还大声疾呼:“自由中国,的确有言论和思想的自由。”他不仅为蒋氏王朝背书,而且为其宣传美化。
1949年胡适公开说:我是蒋介石先生道义上的朋友。这之后张君劢在海外组织第三势力,吴国桢逃台赴美公开指责蒋父子独裁专横,胡适都加以阻止和驳斥。蒋、胡自胡适任驻美大使后貌合神离。胡适反对蒋介石第三次连任“总统”,蒋在日记中斥之为“最无品格之文化买办”、“既要做官,又要讨钱,而特别要以‘独立学者身份标榜其清廉不苟之态度”之“政客”。胡适去世,蒋介石当晚日记以九字带过,“晚,闻胡适心脏病暴卒”,无关痛痒下嫌恶尽显。隔周,蒋记上星期反思录,说“胡适之死,在革命事业与民族复兴的建国思想言,乃除了障碍也”。何苦来哉!看到这里不禁为过河卒子胡适一叹。
胡适自然没可能看到蒋介石日记,当然他也清楚蒋对他的态度,蒋经国亲自挂帅发动对他的思想围剿,就差指着他鼻子开骂了,就差拔出枪来了。蒋之容胡不过是“但有‘胡说对政府民主体制亦有其补益,否则不能表明其政治为民主矣,故乃予以容忍”,胡适对于台湾政权就是个幌子。蒋介石要的是听话乖巧能演戏的表演“自由”的胡适,蒋认为自己已给足了胡适面子与场子,是胡适逾分与无餍,竟然有时跟他要里子。
但自由主义者胡适终究与蒋政权撕不下脸来,其原因一是政治思想反共与蒋政权相同,二是日渐依附于蒋政权而不能自拔,三是他对世界形势的预判:“在目前共产与反共大斗争的激流中,不是共产,就应该是彻底的反共,中间决无余地。”除开这些现实处境与政治思想的因素外,其四就是他的个性原因。唐德刚把胡适在雷震案中的败笔解释为个性懦弱,而聂华苓直截了当地说胡适“在乡愿和真情之间回荡”,虽无学理的条分缕析,却凭着女性与作家的敏锐感受与语言天分,至为简洁而显豁地勾勒出胡适的个性。在激进自由主义者聂华苓这方看来,胡适是乡愿,在蒋介石那一方看来,胡适是要官要钱还要独标高洁,他们都指向一个事实,胡适好面子好名。胡适的三十六顶博士帽,以诺贝尔奖得主的太老师的老师自夸,乃至他以自由、反共等“道义”坚决为蒋政权背书,岂不好名,岂不乡愿?胡适的社会性自我主宰了他的自我身份建构,而且这个社会性自我已经高度符号化为社会象征,成为他的自我扮相,驱使他成为文化与个人生活的领导者(胡适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对中国古典文化的研究巨细靡遗,什么都想钻进去,结果什么都没做成,有“胡半部”之讥,这正是他试图将自我扩张到文化整体的自我认同所致),并进而在政治发声,试图影响政权,这是在他早年的“徽州叙事”中就已经定型的。
在台湾蒋政权面前,殷海光、聂华苓等认为胡适应该扛着自由大旗公开对阵,但如我们所见,做政府诤友的胡适没有公然对抗当局。这是现代中国意义世界和权力世界、知识分子和专制者博弈的复杂性之一端,在专制统治下,胡适至少是保全了自己,同时保全了一种话语的可能性。人们褒之为韧的战斗,或者贬之为软弱屈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