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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大学生民主实践问题的思考

2016-05-14陈屈亮

亚太教育 2016年7期
关键词:大学生

陈屈亮

摘要:本文从民主实践的本质、参与方式、内容范围为切入点,分析在新形势下大学生民主实践所产生的权益诉求迫切、参与冲动强烈、实践内容泛生活化渗透、民意表达多元化等新问题,并提出对于解决当前大学生民主实践问题的针对性措施,以契合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

关键词:大学生;民主实践;民主参与;公共决策

中图分类号:G47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3-0221-02

一、引言

“互联网+”时代的开启以及民主法治化进程的加快等新形势,促使大学生民主实践成为高校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面对新的问题,一方面,大学生对于公共决策的深度参与对自身主体发展、高校民主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大学生民主实践发展尚不完善,在民主实践过程中存在利益摩擦、决策效率低、组织内耗成本高等问题。

1.从权力到权利,民主实践的本质呈现务实化转变。

新形势下的大学生民主实践尚处于从权力到权利的转型阶段。大学的公共权力从私人理性向公共理性迈出步伐,但权利与权力还处于失衡状态,因公共权力的越位或缺位,大学生私人权利在有意或无意中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民主政治体制逐渐发展成熟,大学生的自主程度正在不断提高,充分反映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大学生民主实践的性质逐渐从功利性向务实性转变。

因此,新形势下大学生民主实践发展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无论在公共权力的产生、执行过程中,还是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监督上,始终要从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出发,遵循大学生的民意,顺应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未来趋势,寻求大学公共机构权力的行使回归到大学生“权利本位”上,注重对大学生的引导,防止大学生在民主实践中呈现过度务实性,缺乏公共精神、责任意识而损及公共利益。

2.从代议制到参与式,民主实践的形式呈非理性倾向。

代议制民主日益显现其无法及时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的局限性,在这一背景下,现代民主体系便在代议民主之外创生了以“利益代表”为模型的参与式民主。各界的各种新型参与方式正在影响着新形势下大学生对民主实践的理解。“互联网+”时代模式受到大学生追捧,大学生的表达冲动日益强烈,从普通学生变身为前沿领袖的梦想在大部分大学生的心中燃烧,民主实践的形式呈现非理性的发展趋势。

新形势下大学生民主实践发展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做好发展和规范两方面的工作。大学生民主实践要在学校、班级与社区、社团治理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民主实践中引入大学生公众参与的机制,让大学生在一个既定的制度程序框架内进行利益与意见的沟通、对话、表达与决定,使学校、班级、社团等公共机构的决策获得一个更加丰富的信息基础和更加理性化的结果预期。

3.从纯政治化到泛生活化,民主实践的内容呈开放性延展。

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走向是政治的生活化而不是生活的政治化。当下的部分大学生民主实践呈现出空喊民主口号、走形式主义之路的大而空现象,这都不利于大学生更广泛深入地参与开展民主实践。从大学生自身的政治诉求来看,大学生对于民主的需求日益强烈,民主已经成为大学生成才需求的重要部分,也成为大学生成才的基本途径,大学生参与民主的范围逐渐向学校、班级、社团、社区、社会活动等多方延展,民主实践的内容呈现多维包容性,由政治向娱乐、生活、学习等方面开放发展。

新形势下大学生民主实践要着力于让民主成为大学生生活中的一部分,让大学生真切地体验民主流程,实现民主意愿,热爱民主生活。与国家政权建设相比,大学生民主实践更加强调生活取向,强调大学生在大学公共事务和生活事务上的自主管理与决策,要求开放和扩大大学生自主决策的具体生活空间,形成适合大学生参与、可以激发大学生兴趣、有利于培养大学生民主意识和民主实践能力的多种公共决策参与的模式。

4.从单维性到多元性,民意获取的结果呈协调性碰撞。

民意获取的途径是民主发展的关键环节。一个成熟、健全的公民社会,民主发展过程理应建立在多元民意的基础之上,绝不能试图确立一个立场,要求民众去适应这个立场。代议制民主下,民主参与和民意表达的程度有限,大学生民意的可控性较强,同时由于民意没有充分表达,在民主实践过程中容易发生隐蔽性问题;参与式民主下,学校对学生立场、结论的预设难度增大,如何协调不同的民主意见、形成较为一致的决策,成为民主实践的新问题,但无可否认,此后民主实践过程将更大地提高效率。因此,从单维性向多元性的转变,从根本上说对于民主实践是有利的,但关键就是如何和谐民意及民意背后的群关系。

二、思考大学生民主实践问题的策略

解决新形势下大学生民主实践中的问题,首要任务是提高制度设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构成性规范和限制性规范是制度设计的两个核心内容,因此,深刻认识在民主实践中的构成性规范和限制性规范问题,成为新形势下大学生民主实践发展对策性研究的前瞻性突破口。

1.遵循构成性规范,推进阳光操作。

所谓构成性规范是对民主实践法理性的思考,突出民主实践在人员、事件、程序上的合法性,用规范构成理性。遵循构成性规范,大学生民主实践务必要坚守程序性原则,通过形成一套既定的制度,所有具有相关权利的人都严格按照民主实践的流程行使民主权利,达成民主意见,并按照民意行使公共权力,接受公众监督,履行法律义务。程序性原则有利于保障大学生民主实践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但所有的流程及相关内容又必须在阳光下操作,否则民主实践很有可能沦为部分人的游戏,权利公平性、民意真实性、权力公正性将得不到保障。

在大学生民主实践中坚持阳光操作,具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大学生民主实践在高校中能够实现人员和范围上的全覆盖,让所有的大学生都能够参与到多种多样的民主实践形式,如网络投票、社区直选、社团海选等方式,充分认识、懂得维护、认真行使自身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大学生民主实践的过程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通报、告示、报告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学校、班级、社区、社团等公共机构凡是涉及大学生公共事务的一定要在阳光下运作。

大学生民主实践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大学生的民主选举、相关机构的权力执行、机构和民众的民主监督等等,凡是涉及到大学生公众利益的都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相关或全体大学生公开,如高校开展校务公开、年度报告等。

2.践行限制性规范,立足公共精神。

所谓限制性规范是对权力的监督,通过限制性规范,形成民主实践的合理性,用规范限制理性。践行限制性规范,大学生民主实践必须立足公共精神。这里所谓的公共精神是指公民在享有和实施民主权利的过程中,立足于公共事务完善和社会发展上的精神。这需要权利人具有大局观念和公益思维。选举者在履行选举权的时候要立足于大局发展,摒弃个人喜好,明确选举义务,认真听取、收集、整合、正确反映民主意见。竞选者要充分认识到“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深刻道理,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理念,在使用权力的过程中要关注民意、明确责任,合民情、合民意、合公理、合规章地用权,要坚决抛弃私利、维护公益。

大学生民主实践需要具备公共精神,同时公共精神又需要在民主实践的真实情境中不断历练才能形成,进而发展成为自然而然的思维和态度乃至行为方式。这些过程包括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投身公共活动,实践投书、上访、联名、请愿等各种公民权利;在投票、选举中学会对他人的正确评价和对自身行为的恰当权衡,掌握协商、妥协、审慎等行为方式和态度,以合作方式有效地解决集体行动中的困境等。要科学培育公共精神,合理营造民主实践情境,这需要推进系统性原则。在实施某一大学生民主实践时,必须综合考虑影响大学生民主实践的方方面面,不仅要注重当前的民主实践过程,同时还要考虑到此前的民主实践问题或进展,此后的民主实践发展方向等等,在制度设计上形成连贯性,促进民主实践发展的可持续性。

(作者单位: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Influences of Extracurricular and Co-Curricular Activities on Civic Education at the District Level. http://www.civicd.org/index.htm.

[2]陈鸿莹.英国公民教育简述[J].外国教育研究.

[3]林春逸,刘力.从“权利”公民到“责任公民”,当代西方公民教育理念的嬗变[J].扬州大学学报.

[4]袁涛.浅析大学生的政治参与[J].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5]董国文,王银霞.高校民主管理下的学生权力初探[J].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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