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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朱个

2016-05-14莉莉陈

西湖 2016年7期
关键词:小说生活

莉莉陈

1

朱个看着很灵动,身体像小孩子般纤薄柔韧,嗓音带着点点好听的鼻音,很慵懒。我在鲁院浙江班第一次见到她,那是2014年的秋天,党校的柳树漫天漫地飘着飞絮,我每天都能看到坐在前面的朱个蓬松的短发,和一段细细的脖颈。她爱穿一件机车外套,里面搭款垂坠的棉白衬衣,微微扛着肩膀,一只手斜插裤兜里,周身透出股动人的反叛气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很明亮,黑白分明,就像里头藏了两只燕子,忽闪之间,似乎随时就会轻盈灵巧地飞将出来。

那时朱个的小说已经颇有影响,获过几个很有分量的奖项,作家班里开了她与几位同学的专场研讨,在研讨会上,朱个几乎没怎么说话,从头到尾低着头,像有个透明气泡把她裹了起来似的,老师问她的小说主题时,她似乎不太情愿地说出“书写人与人的关系”这么一个主张。这让我知道,她对小说是有看法的。看她的小说文本,可以感觉到她的文学准备非常充分,作品缜密圆熟,对人物的理解极其细致入微。朱个以前是高中语文教师,我一直以为朱个的这种文学准备是来自于她所从事过的这份职业,但跟她渐渐走近,我才意识到,她的这种准备并不只是来自于那份职业,而更是来自于她热烈的生活。或许,这样的话听上去有些怪异,文学准备,生活,这似乎是两个概念。但事实上,朱个的文学准备,基本就等同于她的生活。

2

朱个是个“生活家”,她毫不讳言自己对世俗生活的热爱,热衷淘宝败家、股市逐浪、理厨育狗,喜欢在各个平台上搜寻八卦信息;对许多的琐碎知识,她有着百科全书般的掌握,自称“强迫症无用信息收集者”。她在哪儿生活过,哪儿的气息便赋予她的嗅觉无比充足的养分。她的小说中,常常会有魏塘小镇的影子:“小镇相对于我以往熟悉的城市,是个很小的社会单元,人与人距离近,关系复杂和浓缩,很多在城市里可以大而化小的纠葛,在小镇就表现得密度很高。浓得化不开。人与人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谁的隐私,只需剥离几层薄脆的外衣,就能被赤裸裸地呈现在眼前。”看到这句话时,我能分明地看到,三十多年里,朱个那双黑亮的眼睛看见了太多的人情和世故。她就像一只蜜蜂一样,将那些看到的东西带回蜂房,放在蜂窝里,一日日地酿成蜜。直到有一天,她找到了写作这个方式,便将所有的积累一件件搬运出来,形成了她的小说。

有天我在朱个的微博里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遛狗回到楼下,碰见隔壁单元一对夫妻开车出去了。之前听说他俩离婚了。在流言语境里,他俩显然又复婚了。”看到这条微博的时候,我仿佛看见又一个属于朱个的小说很快就要诞生了。这种生活中的鸡零狗碎带给她无穷的营养。《收获》的主编程永新曾这样评价朱个:“朱个带来的叙事是清纯的,自然的,节制的,含蓄的,淡雅的,隽永的,……但归纳起来,最能描述朱个小说特点的一个词叫作委婉。”

根据我的理解,这个委婉是文学意义上的委婉。朱个对生活的判断,并不是直线,而是一条曲线,这种曲线充满着许多的可能性和未知性。它似乎让你看到了某种生活的真实,却同时让你绕过这种生活的真实,去看到它的本质。所以,我要说,朱个的生活来源于生活,却又并非照搬了生活。朱个曾为她在《收获》上发表的小说《秘密》写过一个创作谈。她在创作谈中说:“这样的写作是属于生活的一部分,它和生活黏合得很紧密,同时也是一个人远离生活的方式。” 这句话也无疑印证了我对朱个小说的判断。一个好的作家,总有一个本事,这个本事就是,她总能站在一个合适的位置,去观察生活,然后将日常里的故事,剥离,整合,调整,变成一个文学意义上的故事。朱个便是有着这样本事的一个作家。

3

朱个的《不倒翁》将故事舞台安在了小镇的理发店里,小说细致描述了理发店的摆设、头顶上堆叠的泡沫、手指抓在头皮上的顺与到位,“毛巾搭在后脖上有点痒兮兮,她顺手把它卷成了一长条,嵌在脖颈里就像U形充气枕,” 每一个细节都铺设得异常精确,像替人物安排了一个三维的活动场景,人物在这里面走动,思考,涌动情绪,一切都那么可信。中年女教师与洗头小伙间的暧昧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在一次洗头时,女教师捏了小伙子的手:“她那几个本来自然舒展的手指收拢了,轻轻去捏住了男孩的掌心。掌心温热却尤显粗糙,像上了年纪一般令人生畏,叫人倦怠。”小伙子的热情与关切给了她从未感受的一丝温情,使她的女性角色重又复苏:“她走进卫生间,洗把脸,细细地描画出多日未曾打理的眉毛,涂上淡淡的红色唇膏,脱下身上缀满细碎亮片的腈纶衣服,换上那件买了很久但一直没有穿的灰棉布衫……”读到此处,你或许会以为一段跨龄恋即将开始,一道帷幕即将拉开,但这绝不是朱个心灵深处所感悟到的现实世界,她绝不乐意给予读者任何渺茫的幻象和寄托,她乐意做的是举起一个脆弱的花瓶,然后砰地将它打碎。

生活就是这么一个经不起深究的花瓶。有一天,女教师偶然旁听到小伙子对自己毫不留情的刻薄谈论:“那肉啊,摸起来真他妈没味儿……就跟这鸡胸肉似的,一个字:柴!”面对这样合乎生活逻辑的情节,我们只能哑然,并吁出深长的叹息,如果说这是朱个精心设计的一个“小炸弹”,又是 “转”得何等巧妙,生活的无奈,女性情感世界的绝望与悲凉几已说尽。如果到这儿结束,这已经是个非常好的小说,承转巧妙,并在适当时给予读者心灵撞击,一个好小说的基本任务已经完成。但小说仍留给我们一处小小的尾巴,中年女教师目睹小偷行窃发出一阵空洞笑声,“在此时这个危机四伏的小镇,牟老师暂时忘记了打车,她看着这无比喜感的一幕,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在所有人认为她应该崩溃的时候,她并没有崩溃,她只是用纸巾按了按眼睛,往外走,又回归了她平淡的日常。这才是小说留给人们最大震憾的地方,女主人公似乎并没有被这一事件打倒, 她是百炼成钢,还是心如死灰? 我们知道,永远打不倒的只有死人,没有灵魂没有感情的不倒翁,才可能永远不倒。

《夜奔》也讲述了一段悖逆的爱情,一对原本约好私奔的中年男女在即将发生的自然灾难前,不约而同收回承诺,各自回了自己的家。这个结局看似由不可逆转的巨大灾难造成,实际上更来源于人心深处的冲突与矛盾,看上去浩大的外在影响力远远不及人物内心被困缚的自觉,某种意义上,文中的“地震”只是人物内心的投射。这是朱个以强大的感受力体悟到的生命本相,我总觉得,朱个对人性的理解是深刻的,也是冷静的,她不浪漫,也不人为拔高现实,而是把生活冷酷地剖开来,让我们看里面那些真实的肌理与骨血,不管这些东西美不美好,它们才是最最真实的人生。

《屋顶上的男人》应该是朱个所写较早的一个小说。在这篇小说中,她很详尽地描写了一条黄狗。据我所知,生活中朱个也同样养了一条叫马丁的狗。我不敢说小说里的狗和朱个养的狗是不是同一条,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朱个写的那条狗,一定会有她养的那条狗的影子。我之所以举《屋顶上的男人》这个例子,我想说明的是,相对于许多人来说,朱个的生活是完全打开的。很多作家写到一定程度,小说总会越写越窄。这并不是他的写作出现了问题,相反,是生活出了问题。他往写作里面走得太近,而疏忽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身份,写作自然也就变得狭窄。当然,我所说的这种与写作有关的生活,并非是刻意与功利的。简单地说,就像朱个,她也并不是因为日后要写什么东西,而去养一条狗。这是一种天生的生活能力,它跟写作的秩序是先后的。人一旦有了这样的生活能力,只要他找到写作或是其他任何一种艺术表达方式,它都会体现出独一无二的价值。

我们总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人。我想,或许这句话可以换另一种方式讲,世界上没有人有着完全一样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一个小说家放弃了从生活中汲取营养,而是单纯地从别人的文本中学习写作,那他写出来的东西,肯定是趋同的,没有价值的。而像朱个这样的小说家,正因为她的文学营养植根于她独一无二的生活,因此,她所呈现出来的文学面貌也自然是别具一格的。

4

朱个爱看电影和美剧,无论是经典的,还是冷门的剧作,提起它们,朱个总是如数家珍。可能正是因为爱看电影和美剧,朱个的小说中,经常能出现一种画面的质感。比如小说《秘密》的开篇,“电梯的楼层指示灯,在排列成棋盘形状的按钮上面,此刻一个数字追赶着另一个,有序地亮起。立方体空间很局促,并没有因为里头只装一个人而变得更大。四面都是镜子般明亮的不锈钢墙壁,映照出乘客各种角度的身与背。”再比如《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进门脱鞋的时候,她踩在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摔了一跤。抬起头,借着窗口透进来的月光,她看到一个沙发靠垫。往前点儿,有些零碎的衣服扔在地板上。再往前点儿,还有两双脚趾头对着脚趾头的光脚丫。一双涂着好看的深紫色的指甲油,一双长着个难看的深紫色的瘀青,是钱喜趣的脚,和金诚的脚。”

这两段描写充满着画面感,似乎让读者有个错觉,眼前的这个小说并非是用文字完成的,而是用了一个摄像机。它吸引着阅读者的眼睛,穿过了文本,窥视到了一个立体而富有韵味儿的小说空间。在朱个的微信朋友圈里,经常可以看到她对某部电影或者美剧的解读。不难发现,和别人相比,朱个的解读总是那样的简洁并且准确。如果说,电影和美剧是一颗笋的话,朱个总能剥掉层层笋壳,直达核心。我觉得,对于写作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能力。同样,这样的能力,也体现在她对生活的观察上。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日常的生活,很容易被我们习惯和忽视。但好的作家,却能从这种日常中剥离那些遮遮掩掩的东西,看到生活的本质。朱个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她写出了很优秀的小说。

《摩天轮》有一个极具电影感的小说标题,它的叙述同样消解了传统小说的叙事手法,通篇以一个中年男人的内心狂想为线索展开叙述,这位“身材矮壮、手脚粗短”业已年过半百的教师竟然对自己的妻妹产生了悖经离道的性期许,他的内心时时与一种强大的东西搏斗抗争着,而周围的人对此毫不知情无动于衷。妻妹的形象在他眼中像万花筒一样变幻,但我们深知那些映照出美好的部分更多出自他的想象与妄念。他带着妻子与妻妹去坐摩天轮,在这个近乎童话般美好的场景里,他却渐渐从自己的幻象中走了出来,他的妻妹其实只是个势利、毫无美感的女人,最后他当然未能获得想象中的爱情,就像已逝的青春一样,那只是寄于他心中的一个虚幻梦境,他永远无法走出心灵的重重围困,永远无法穿越这无尽的人生。这不仅是他的处境,也是所有与他一样的人的处境。

在《摩天轮》、《火星一号》这样一些较近期的作品中,我看到朱个已经越来越向人物内心走近,如果说之前朱个书写的是“人与人的关系”的话,现在朱个的写作指向更多的是“我与我的关系”,巧合的是,朱个常推荐些深掘人物阴暗心理的电影,她小说的气息与那些幽暗的影片有着某些微妙的吻合之处,她的人物似乎从来不曾走出内心的困境,他们只能在月光下的笼子里徘徊,对着遥远的天空无声咆哮,灵魂呜咽。

5

朱个最喜欢的作家是法国的图森。

图森有个小说,叫《照相机》。在《照相机》里,有这么一段话“这是最有利于进行思考的时刻……这时,我已经暂时地放弃向永不懈怠的现实进行较量,紧张开始逐步放松……我独自一人在这封闭的小屋里,在一种开始萌发的放松状态之中,让思想流动起来,这时,我就逐渐地从生命的困难向生存的绝望过渡。”那么朱个又是怎么解读这段叙述的呢: “这儿描写了一种放松的状态,放松的状态是为了去忘记生命的困难的,但放松又何尝不是绝望的另一种形式呢?这是一种没有社会关系的人生,他们的行动,包括一个最普通的放松,都带有厌倦、空虚和毫无价值的色彩。图森把‘放松极有可能是某种‘放弃写得很清晰。”

图森的《照相机》我看过不止一遍,但从来没有获得过朱个这样深刻的解读。她阅读的深度令我吃惊,这或许得益于她的中学语文教师生涯,善于穿过语言的表层直抵意义的内核。其实,这种对小说的解读和朱个的小说观是相符的。在朱个的眼中,好的小说,应该是这样子的,不应该只为讲述而讲述,而是语言流畅和叙述节制的,并能拥有自己的独特视角和智慧,能赋予读者不可言传的回味感。和小说一样,在日常中,朱个对于一些人和事也总会做出和一般人不一样的判断。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说,这种判断是带着她的偏见的。我不知道,这种判断来自于她的直觉,还是其他什么。“偏见”看起来是个贬义词,可是,对朱个来讲,这样的偏见却未必见得是什么坏事。就拿写作来说,有时候一个作家可能就需要这种偏见。有了这种偏见,才有可能让你对小说的走向有别于别人的判断。稳妥的、全面的评价,或许是最安全的,但这种安全在文学创作中,却可能是最没有意义的。因为,你的判断同时也会是别人的判断。但偏见,却有可能让你坚定锐利地穿过表象,提炼出与众不同的东西。

零零碎碎地说了这么多,我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在做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朱个就像一潭水,而我却似乎拿了个网兜去打捞她的点点滴滴。其实,我也明白,试图描摹朱个的行为是冒险的,她是如此的流动和异端,充满着精神上的奔突与不安,是传统和不合作、反叛与向现实妥协的矛盾体。但是,或许正是这些不兼容的名词和形容词,才组成了朱个,唯一的一个朱个。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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