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人大:新动力 新活力
2016-05-14丁广钊陈波
丁广钊 陈波
丽水,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华东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本届以来,丽水及其各县(市、区)人大抓住绿色发展、做好“山、水”文章这一最大实际,结合各地特色,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职责,从立法、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发挥代表作用等多方入手,勇于创新,敢于破题,让人大的权力真正落到实处,彰显了人大的一线状态,发挥了一线作为。
丽水首试质询权追问水阁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问题、云和特定问题调查摸清“家底”、松阳奏响财政监督“三部曲”、景宁抓住民族特色“精耕”立法、龙泉连续测评将工业用地拨回正位、莲都讲述代表联络站的动人故事……这是基层人大立足当地、为民发声的真实写照。现在的丽水及其各县(市、区)人大,干劲十足,以助推建设家乡的热情,尽心履职,用好手中权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也青,水也清,人在山阴道上行,春云处处生。”400多年前,在丽水遂昌担任县令的汤显祖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优雅恬静的丽水山水画。
为了让这幅现实的美丽画轴持续焕发魅力,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通过重大事项决定权和质询等监督权的行使,呵护着家乡的绿水青山,守护着人民的“金山银山”。
以决定权“咬定青山”
从2016年开始,守护着绿水青山的丽水人民又多了一个自己的节日。2016年3月举行的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自2016年起,每年7月29日为丽水的“生态文明日”。
“我们的初衷是,通过设立‘生态文明日,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表示,设立这样一个“生态文明日”,是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体现,更是对老百姓向往绿色生活诉求的回应。
丽水,占浙江全省陆地的1/6,被誉为“浙南林海”“华东天然氧吧”,瓯江贯穿全境。以“碧水、蓝天、青山、净土”为标志的良好生态环境,是丽水最重要的发展优势,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独特的地理环境,独有的资源禀赋,需要丽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走在浙江乃至全国前列。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人大如何找准位置,切实履行起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这是丽水人大工作者们一直思考的问题。
“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丽水市人大给出的答案是:贯彻市委关于绿色生态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是人大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小平表示,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法律地位、工作职能和监督特性都决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可或缺。”
事实上,从2001年丽水市人大成立以来,该市人大就紧紧围绕绿色生态发展这一主题,自觉把保障和促进绿色生态发展,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和方向,持续作出了50多个相关决议决定。
据悉,15年前,丽水撤地设市后,市委就提出了“生态立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根据代表的议案,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战略的决议》。尔后,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关于加强瓯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决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成为一个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咬定青山不放松。本届以来,丽水市人大围绕做好“绿福美”这篇大文章,作出了一系列的决定决议。
2013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委作出了《关于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决定》;2015年中共丽水市委作出了加快建设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建设部署,为落实市委这项决策部署,2015年丽水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坚定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的决定》,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责任落实、措施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
“将党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也是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虞红鸣说。
为确保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选取相关议题开展跟踪监督。
一届人大力促“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的实施,打响了丽水 “浙江绿谷”品牌,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
二届人大坚决推进瓯江流域综合治理,先后就生态林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生态产业发展进行了监督,开展了环保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了水利局、环保局、城建局局长的履职报告,全市一盘棋,朝着“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目标前进。
三届人大,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部署,以“五水共治”为抓手,开展治水治气、生态产业发展情况、合成革产业转型升级等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得以更加重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产业不断扩大,富民举措全面开花,生态文明成效逐步显现。
如黛群山纵横交错,八百里瓯江川流不息。如今,丽水以“山、水”引人:华东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全国生态第一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丽水正不断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写照。
试水质询权,“加码”监督
2016年1月4日,《检察日报》刊登《2015:人大监督十大事例》,“给监督加码,浙江丽水首试质询权”赫然入选。《检察日报》给出的入选理由是:“试”出了质询权的地方实践之路,“试”出了人大刚性监督分量。
的确,质询是人大监督中较为刚性的一种方式。相较于专题询问的“步入常态”,近年来人大质询权却始终鲜有问津。在此背景下,当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沈明温等9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质询案,要求就水阁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问题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质询时,要不要接下这个烫手的“山芋”,成为摆在该市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道考题。
“质询案在我们丽水市是‘首次试水,全国各地人大也少有先例,缺乏可以参照的范本,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时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山华说,质询案提出后,常委会领导班子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并专门对办理程序进行了深入研究。“要求被质询对象进行书面答复,并设置见面会和测评等环节,归根结底一个目的,就是防止质询案办理流于形式,一定要把它抓实抓好。”
对沈明温等提出质询案的委员而言,这次启用“非常规武器”也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
据悉,2014年10月,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共提出6个方面23条审议意见,其中就明确要求“加快水阁污水处理厂应急池等工程建设”,“落实好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然而,在随后组织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调研中发现,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问题落实不到位。
“是该给监督‘加码了。”调研组成员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其他几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认同,大家萌生了提交质询案的念头。
“质询不是‘挑刺找茬,而是人大和政府围绕共同目标进行的探索和实践。”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建新表示,当常规监督手段遭遇“瓶颈”,人大常委会要敢于创新、勇于担当,通过监督手段和力度的不断“升级”“加码”,确保重大民生问题取得实效。
“明确启动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提升改造工程,由市建设局具体落实,由市供排水公司具体实施,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2015年9月确定提升改造方案、落实资金,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2017年5月前完成改造。”
“明确实施水阁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建设工程,市建设局作为建设主体,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配合,2015年年底前动工建设,2016年9月底前投入使用。”
2015年9月1日,一份时间节点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落实部门清晰的书面答复递交到沈明温等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
为跟踪了解质询案答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今年4月,虞红鸣主任一行到水阁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实地察看。5月,金建新副主任又到务岭根垃圾填埋场及经济开发区企业实地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听取了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汇报,要求政府履行好质询案的各项承诺,确保污水处理厂按时实现一级A的稳定达标排放目标。当前,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方案和资金已落实,应急池建设已处于设计审查阶段,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和管理力度在加大,企业治污逐步推进。
集体约见,让代表“动”起来
“在保护母亲河鹤溪河中,政府投入相当多的资金,两岸防洪堤也很漂亮,但是鹤溪河源头东弄村上面还有200米的防洪堤没有做,这个地方坡岸高,一下雨,黄泥就冲到河里,请问水利局负责人,防洪堤未建成是什么原因?下步又如何打算?”丽水市人大代表张小宝提出了群众心中的疑惑。
这是2015年5月景宁县鹤溪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集体约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时现场发生的一幕。
代表作用的发挥决定着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人大代表集体约见部门负责人,正成为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丰富联络站活动内涵,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增强代表履职“活力”的重要抓手。
丽水市各乡镇、街道17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后,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代表活动,代表联络站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但是,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选民提出的问题怎么尽快交办,如何沟通反馈,开展视察调研如何避免人大代表自弹自唱。诸如此类的问题困扰着代表联络站效能的发挥。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到,必须寻找一种有效的活动方式来破解这些难题。于是,他们把目光瞄准了代表集体约见部门负责人这种方式。
“集体约见部门负责人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人大代表联络站要就近就地组织开展约见活动,要主题鲜明、形式有效、组织得力。” 在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会议上,虞红鸣作出部署。
烈日酷暑,难阻代表履职脚步。2015年入夏以来,各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的集体约见部门负责人活动在丽水大地开展得如火如荼。
5月,时任市委书记王永康到莲都区碧湖人大代表联络站参加集体约见活动,与其他人大代表一道就石牛桥头路口信号灯建而未用、“清三河”通济堰里河段清淤经费拨放和九龙湿地建设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当场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解决时间和步骤。
8月,时任市长黄志平到松阳县西屏人大代表联络站参加约见活动,就秸秆焚烧、防洪防涝治理等问题与当地部门负责人当场进行了研究处理。
人大代表集体约见部门负责人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莲都区联城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的约见活动,解决了路湾村饮用水水质问题;云和崇头人大代表联络站约见活动促进了通景区道路建设和“养花一条街”形成……
约见以平等协商的方式,反映问题,商讨对策,取得了良好成效,获得代表与选民的首肯。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6位市领导代表参加相关集体约见活动,已解决实际问题超百个。
实践证明,集体约见部门负责人活动成了丽水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的一大亮点,有效激活了这项法定的代表职权。据悉,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将着力推进活动规范化、程序化:各人大代表联络站健全完善活动制度,所有“入编”的人大代表都参加一次约见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强与选区群众联系,在约见过程当中,邀请选民代表参加,实现接待选民和解决问题同步走。建成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沟通联系机制,约见活动后代表所提的建议综合整理后以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形式,由人大常委会交由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约见之路”渐行渐宽,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新发挥。统计显示,2015年,全市8900多名在丽全国、省和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入代表联络站,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全市173个代表联络站,共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933次,收集意见建议2749件,交办2356件,落实200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