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知识产权立法的比较
2016-05-14李雅雯
李雅雯
【摘要】中国同日本作为亚洲乃至世界最具有影响力的经济体,均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知识产权立法。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与日本各自知识产权立法形成的历史与经济背景与各自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在此基础上试图分析了中日知识产权立法今后对两国经济发展给予的影响。
【关键词】知识产权 立法
一、知识产权立法的历史背景比较
(一)知识产权立法的社会文化背景
1.日本知识产权立法的社会文化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通过制度的改革,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实现了企业与国力的快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天然资源贫乏的日本来说,知识与科技发展是其提高国力的核心推动力。因而日本近65年来,一直重视科技的发展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才使日本只拥有弹丸之地的岛国成为当今的科技经济强国。
在日本,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将自己所持有的专利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为无形资产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日本,大多数企业都有自己的专利与知识产权部门,并且定期向企业社员进行知识产权的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正是科技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为日本知识产权立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同时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也在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从而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与科技的发展。
2.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社会文化背景。在中国历史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儒家思想是社会上的主流思想。在儒家思想里,传播知识与道德被作为一种义务,自己的作品或者言论被他人引用,并不会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另外,在新中国初期阶段,老百姓中也存在有只有刑法才是法的误解。这些都导致了中国普通大众保护自我权力意识的欠缺。从而在以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文化的发展相对西方国家相对较晚。即便时至今日,在一些个别领域,把知识产权当成自己的一份重要财产的
意识仍然比较匮乏。很多企业也不愿意投入过多到自主技术的开发和员工知识产权的教育中去。
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法律体系也逐步完善,国家与企业也意识到科学技术开发的重要性。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等等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以达到国际水准为目标逐步完善。前WIPO事务局长曾经说过,在知识产权的发展史上,像中国这样的发展速度是独一无二的。
(二)知识产权立法的经济背景
1.日本知识产权的立法的经济背景。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建立在产品的品质的基础上。而优秀的产品品质正是建立在对知识产权尊重的基础上。1990年以来,是日本失落的二十年,由不良债权不良因素导致日本经济持续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同时,日本社会老龄化逐步严重,用工成本不断提高。日本为了保持其产品的竞争力,科技创新是他唯一的出路,这进一步确立了日本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的必要性,增加了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2.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经济背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经济发展相对封闭,在缺乏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知识产权发展的动力不足。在那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展,市场逐渐增大,出口产品逐渐增加,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同时由于知识产权发展相对滞后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也逐渐显现出来了。例如,中国出口的产品在外国被指控侵犯了别的公司的专利权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对中国地经济贸易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障碍。
1989年中美首次关于知识产权谈判以来,中国更加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对经济贸易的巨大影响。企业逐渐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知识产权立法加速,逐渐向国际标准看齐。尤其是,中国入世以来,通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已经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一致,同时很多企业也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法律保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战略
1.日本知识产权战略。二战后的日本,日本走的是吸收,消化再创新的路子,引进与创新相结合的路子使日本快速腾飞,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九十年代以后,伴随着日元汇率不断上升以及日本劳动力的短缺,以及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崛起,日本的竞争力逐渐下降。日本最近一二十年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从“教育立国”、“科技立国”转向“知识产权立国”。2002年7月日本政府召开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完成了《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的制定,内容主要包括创新战略、保护战略、应用战略和人才培养战略四个部分,其目的是实现在知识产权平台上建设国家,即利用知识产权创造高附加值的产品,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从2003年开始,日本每年都会公布其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明确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中的职责,加强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并努力地在全社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促进形成知识产权文化。
2.中国地知识产权战略。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与70年代的日本比较相似,一方面中国每年的专利数不断上升,但专利质量还相对比较低。而日本在九十年代遇到的问题在中国也逐渐凸显了出来,用工成本不断上升,人民币汇率不断上升,中国制造的成本优势正在消失。在这样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国要转变经济发展的动力,就必须依靠自主创新,以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而这已经引起了国家层面的足够重视,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刚要指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应该着重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二、知识产权立法对两国经济贸易带来的影响
经过10多年来多国间不断的贸易磋商,尤其是经过WTO成立以来不断的努力,世界关税水平不断降低。发达国家为保护自己的贸易利益,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了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于日本来说,知识产权成为了其国际市场的占有,保护国内企业的一个重要手段。也因为知识产权的问题与中国发生了不少摩擦。像2004年日立GST挥舞知识产权的大棒,将很有潜力的汇通世华扼杀在起步阶段,实在令人惋惜,同时也使我们认识到了竞争不是单纯的打价格战就能够胜利的,也让我们意识到了科技创新与自主研发的重要性。
因知识产权所造成的中日经济摩擦,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不小负面影响,也影响了中日间的贸易合作伙伴的关系。中日两国间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关于近些年来展开了积极的对话。如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访日,就同时任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展开会谈,表明两国要就知识产权保护相互合作,加深两国间理解,促进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
随着中日两国知识产权立法的逐步调整,同国际标准的逐步统一,两国间的经济,贸易活动也逐渐能够在一个标准的法制环境下进行,减少像汇通世华这样的悲剧的发生。对于中国来讲,随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逐步完备,一方面能够为企业的科技研发成果提供保护,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另一方面,也能够使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顺利,减少知识产权造成的纷争,减轻知识产权壁垒造成的不良影响。因而,两国应在TRIPS协议的框架下,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逐步改革之前不合理的地方,各自向国际知识产权条约靠拢,从而促进国际间的经济贸易活动。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中日两国应该本着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的心态,向着这个共同的目标携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