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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及风险分析

2016-05-14吴强

时代金融 2016年8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吴强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产业链条中的核心企业纷纷探索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使得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信息共享、战略协同,改善供应链运行更有效率,降低链条交易成本。本文基于B2C的电子商务视角对线上供应链金融角度,对电子订单融资和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和风险点进行梳理和分析。试图对互联网金融视角下电商平台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具备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电子商务平台 风险管理

一、引言

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如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云商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小额贷款公司,为平台的中小企业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界合作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如建设银行已与阿里巴巴、金银岛、敦煌网等多家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提供“网络联保贷款”、“网络/电子仓单融资”、“网络/电子订单融资”等服务,且业务模式已趋于成熟。线上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出现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对于促进经济复苏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基于B2C的电子订单融资业务

(一)模式分析

B2C业务属于将传统的实体店零售业搬到线上,整个产业链由供应商(制造商或者品牌商)、B2C平台企业(核心企业)和消费者三个主体构成。B2C平台大大缩短了产业链条,通过互联网,制造商或者品牌商实现线上展示,直接与消费者进行销售,省去了中间环节。“赊销消费”的兴起,带来了消费者订单融资的需求,B2C电子商务平台利用这一产品,可以刺激消费者消费,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且利用消费者真实的交易数据,完成客户信用评分,降低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商城式的B2C电子商务平台,平台上的卖家为了满足消费者“到货付款”需求,使得收款时间的滞后,带来资金压力,电子订单融资业务可以解决平台卖家企业开展经营或者生产活动的资金短缺问题。因此订单融资实现“上游———贷款生产/经营”、“下游———贷款消费”。

上游:“贷款生产”模式(电子订单卖方融资)。主要流程包括:①借款企业(卖家企业)在电商平台签订订单融资协议;②卖家企业与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电子订单;③卖家将需要的已发货未确认付款的电子订单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提供;④B2C电子商务企业对卖家企业进行实时融资额度计算;⑤卖家企业并发出融资申请;⑥B2C电子商务企业受理融资需求,完成审核并移交给电商平台下属的小额贷款公司;⑦小贷公司为借款企业发放贷款给卖方企业;⑧消费者确认收货,货款直接扣除完成还款[1]。

下游:“贷款消费”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电子订单买方/消费者融资)。主要流程包括:①消费者利用“赊销”的方式与卖家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电子订单;②B2C电子商务企业与下属小贷公司对订单进行审核、确认;③小贷公司替消费者向卖家企业进行付款;④收到货款,卖家发货;⑤消费者在贷款到期前向平台还本付息。

(二)风险分析

基于B2C的电子订单卖方融资:①借款企业在签订订单融资合同时,借款企业可能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数据方式达到提高融资的可能性;平台进行在线授信工作时,一味追求“快速”,过多重视“电子商务信用授信”而忽视“主体授信”,缺乏真实的实地走访和资料审核等流程。②生成订单时,买卖双方可通过虚假交易向买方企业进行“骗贷”,变相融资。③小贷公司在放贷的时候,缺乏流程规范性、业务人员抗风险能力及网商的操作风险等问题。④消费者还款时可能出现信用风险,不能按时还款影响小贷企业贷款回收。

基于B2C电子商务的电子订单买方融资:①平台进行在线授信工作时,一味追求“快速”,过多重视“电子商务信用授信”而忽视“主体授信”,缺乏真实的实地走访和资料审核等流程。②生成订单时,买卖双方可通过虚假交易向买方企业进行“骗贷”,变相融资。③小贷公司在放贷的时候,缺乏流程规范性、业务人员抗风险能力及网商的操作风险等问题。④消费者可能出现无法按期还款的信用风险,影响小贷公司贷款回收。

三、基于B2C的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一)模式分析

商城式的B2C电子商务企业具有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由于其处于产业链的核心地位,一般对其上游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采取赊销的方式,这自然会导致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变大,供应商可能难以维持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的需求。对于融资企业而言(供应商),转让应收账款可以获得销售回款,加速资金的周转,且无需提供传统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所需要的抵质押物及其他担保形式,占用核心企业额度[2]。主要流程包括:①上游的供应商企业向商城式的B2C企业进行商品销售;②B2C企业向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发票),并实时核算其融资额度;③供应商向电商平台提出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申请;④电商企业对融资申请进行核对并将信息传递给电子商务企业下属小贷公司;⑤小贷公司确认后,对融资企业(供应商)进行货款发放;⑥电子商务企业在平台完成商品销售,作为自偿性的还款来源,自动扣除贷款。

(二)风险分析

包括:①交货过程中在途运输、仓储保管等环节的货物安全和质量风险。②电子商务企业在审批电子订单时缺乏正规的审批流程,及电子签章的技术和法律风险。③借款企业进行融资申请以及银行放贷时,缺乏流程规范性、业务人员抗风险能力及网商的操作风险等问题。④商品由于季节性、地域等造成商品滞销的市场风险,造成电子商务企业无法还款。

四、结论

本文以目前比较热门的“电子商务”视角进行剖析,就目前的文献和以后的研究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过于分散、不成体系。本文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分析了B2C电子商务企业涉及相关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梳理,试图对互联网金融视角下电商平台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具备一定借鉴意义。总结说来,得到如下的结论:

第一,线上化与跨界搭建的电子商务B2C供应链金融平台,就其业务大体可以分为电子订单卖方/买方融资、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线上的业务是通过传统的业务转化而来的。电子仓单融资由传统的仓单质押融资发展而来,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也与传统的应收账款融资区别不大,仅仅就B2C电子商务企业自己为融资企业,且提前给供应商的回款为旗下小额贷款公司或者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

第二,线上业务存在新的风险点。第一,信用风险方面。在对借款企业在线授信时,借款企业可能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升网站会员等级提高贷款可能性;银行或者小贷公司追求便捷、快速,过多关注电子商务平台积累的“平台信用授信”忽视“主体授信”。第二,操作风险。线上业务使得“批量”操作变为常态,这对业务人员的能力要求提高,其工作能力与工作内容的不匹配造成业务的操作风险;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是基于电子化操作,黑客攻击、信息非法窃取、篡改等网络安全方面将会对平台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第三、法律风险方面。电子商务处于新兴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处于空白的阶段,其涉及的参与方较多、技术手段复杂,一旦出现操作纠纷,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参考文献

[1]李卫姣,马汉武.基于第三方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演进与风险管理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4(1):13-22.

[2]史金召,郭菊娥.互联网视角下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发展与国内实践研究[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15(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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