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者与受雇者主观幸福感差异研究
2016-05-14雷阳阳
雷阳阳
摘 要:本文基于2012年中山大学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对自雇者与受雇者主观幸福感差异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自雇者与受雇者在主观幸福感上存在显著差异,与自雇者相比,受雇者的主观幸福感更高。影响劳动者主观幸福感的因素有人口学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身心健康因素;自雇者主观幸福感受工作满意度状况影响,而受雇者更多受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影响。劳动者的主观幸福感具有很强的工具理性逻辑倾向。
关键词:自雇者;受雇者;主观幸福感
中图分类号: F2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2-137-2
1 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中国GDP和人均GDP为3650.2亿元和382元,到2014年GDP增加到636138.7亿元和人均GDP46629元,较1978年分别增长174.28倍和122.07倍。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关注焦点逐渐从物资财富层面转移到精神层面。其中,2012年中央电视台推出了《走基层百姓心声》特别调查节目:“你幸福吗?”。这一简单问句引发了当代中国人对幸福的深入思考。“你幸福吗? ” 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并已进入许多学者的研究视野,开始探求什么是幸福,影响人们幸福的因素又有哪些(邢占军,2011;刘军强、熊谋林、苏阳,2012)。
2 数据来源与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来自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开展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展开实证研究。CLDS样本覆盖中国29个省市(除港澳台、西藏、海南外),调查对象为样本家庭户中的全部劳动力(年龄15 至64岁的家庭成员)。在抽样方法上,采用多阶段、多层次与劳动力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本文采用2012年首次全国调查的数据,劳动力个体问卷16253份。根据研究需要,剔除缺失值和异常值最后形成有效样本共4980个,其中自雇劳动者808人,占16.2%;受雇劳动者4172人,占83.8%。
2.2 变量设置
因变量:主观幸福感主要是指人们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情感性和认知性的整体评价,决定人们是否幸福的不是实际发生了什么,而是人们对于实际情况在情绪上做出的反应。由于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没有客观标准,所以其测量较为困难,现在通常采用的测量方法是自陈量表法。在问卷中通过询问被访者“总体而言,您觉得自己所过的生活感觉是怎么样的呢?”这个问题,要求被访者在“非常不幸福、不幸福、一般、幸福、非常幸福”中做出选择。尽管这种主观幸福度的测量很简单,但研究表明这一指标具有心理测量学的充分性,有充分的效度和信度。为了便于研究,将因变量主观幸福感定义为二维分类变量,把“非常不幸福、不幸福、一般”赋值为0,“幸福、非常幸福”赋值为1。
本研究参考以往的研究成果,将可能影响劳动者主观幸福感状况的各类因素作为自变量。其中,自变量包括人口学因素(性别、年龄、年龄的平方和受教育程度);经济因素(收入、工作满意度、行业):为了便于研究,对工作满意度的评价分为不满意、一般和满意,分别用代码1、2、3代替;社会因素(社会信任度):回答选项为: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同意、4.非常同意。我们把非常不同意和不同意编码为0,同意和非常同意编码为1;身心健康因素(自评健康状况、心理因素、宗教信仰):把自评健康从非常不健康到非常健康,赋值为1到5;心理因素从不影响、一般到影响,分别赋值为1、2、3;有宗教信仰为1,没有宗教信仰为0,定义为二分类变量。
2.3 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知,自雇者的年龄均值大于受雇者的年龄均值,高出3.29岁;从收入水平看,自雇者年收入低于自雇者,少于0.13万元;从受教育程度看,自雇者小学及以下学历人数比例明显高于受雇者,而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却远低于受雇者,自雇者的总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在行业、社会信任度、健康状况等方面,自雇者和受雇者的差异详见表2。
2.4 分析模型
因为本研究的因变量主观幸福感为二分变量,所以采用二分类变量的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其影响因素。其估计模型为:
Ln[P/(1-P)]=b0+biXi+μ
其中,P表示主观幸福感的概率,Xi表示影响主观幸福感因素的变量。bi为回归系数,表示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X每改变一个单位,主观幸福感状况是与主观幸福感状况否的优势比将会平均改变exp(bi)个单位。
3 结果与讨论
自雇者和受雇者主观幸福感比较
LR检验结果表明,两个群体在主观幸福感上存在显著差别。自雇者选择“不幸福”的比例比受雇者高出5.4个百分点。在选择“幸福”劳动者中,受雇者高于自雇者。可见,自雇者比受雇者的主观幸福感更弱。
全样本模型中,在控制了影响劳动者主观幸福感的变量之后,发现就业身份对劳动者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影响。以主观幸福感“否”为参照组,受雇者主观幸福感的程度比自雇者高14.5%。加入多变量后同样表明受雇者比自雇者主观幸福感要高。除就业身份外,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身心健康因素对劳动者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另外,在人口学因素中,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对劳动者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影响,而年龄却没有影响。男性劳动者的主观幸福感要低于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劳动者的主观幸福感越高,二者呈正相关关系。
4 结论与启示
自雇者和受雇者比较研究表明,受雇者主观幸福感的平均水平高于自雇者。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因素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教育的作用。受教育水平是人最重要的人力资本,也是获得收入的主要原动力,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受雇者在本科及以上的受教育比例明显高于自雇者,这就为受雇者的主观幸福感打下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二是健康水平。我们的模型结果表明,健康与否是受雇者主观幸福感的重要来源。所以,较高的健康水平使较多的受雇者感到幸福。三是社会因素。受雇者的社会资本大都是弱关系,而自雇者的社会资本大都是强关系,社会信任越好,社会资本的质量不断提高,主观幸福感就会提升。同时,我们也发现自雇者的工作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明显高于受雇者。由于自雇者工作形式的多样化和时间的灵活性,主观幸福感更强。这表明,为了提高受雇者的主观幸福感,可以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办公环境、办公条件、实行弹性工作制等,从而提高受雇者的工作舒适度及工作灵活性。
另外,研究发现无论自雇者还是受雇者主观幸福感具有极强的工具理性倾向(边燕杰,肖阳,2014)。其中表现在:教育程度较高者大大高于教育程度较低者,收入较高者大大高于收入水平较低者,垄断行业者大大高于竞争性行业者。这些影响的本质是资源满足欲望而致主观幸福,符合工具理性逻辑。因此,我们应加强教育的公平性,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从而提高劳动者的主观幸福感。
参 考 文 献
[1] 邢占军.我国居民收入与幸福感关系的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1,01:196-219+245-246.
[2] 刘军强,熊谋林,苏阳.经济增长时期的国民幸福感——基于CGSS数据的追踪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12,12:82-102+207-208.
[3] 边燕杰,肖阳.中英居民主观幸福感比较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4,02:22-4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