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会计研究
2016-05-14陈惠萍
陈惠萍
摘要:企业并购在我国资本市场上逐渐兴起,随着而来的是与企业并购相关的会计处理的问题。我国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借鉴以美国为主的制度,在应用于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许多的不和谐因素。权益法在企业并购中的滥用,不能充分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税收优惠条件,以及并购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对于并购的会计信息的披露不能达到公众的要求。以上这些都是需要会计制度的制定部门以及并购企业需要加以研究和改进的。
关键词:企业并购;会计管理;税务处理;信息披露
企业并购是企业谋求更大层次发展的重要手段,借助于并购这一方式企业不仅能够扩大时生产规模以形成规模经济,更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形成垄断扩大市场份额以形成足够的话语权。然而在企业并购的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并不是基于以上单纯的目的,还有借助于企业并购来操纵利润以及降低税收负担等出发点。这些行为会极大的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企业并购也是需要通过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来加以规范和矫正的。
一、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会计处理权益结合法的滥用
企业并购中采用的两种主要的方法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是基于两种不同的并购理念,前者是将并购过程看作是一方支付对价购买另一方的资产,后者则是将并购看作是参与各方时间权益的结合。因此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下,对于资产的计价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主要的区别是以公允价值还是以账面价值入账。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前可能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就给并购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可操作空间。
例如清华同方在并购中将取得的资产以权益结合法的方式入账,在对其中的不动产进行处理时由于该类资产的增值幅度十分巨大,因此清华同方在处理不动产的当年获得了明显超出平常年份利润增长率的利润,可以看到的是其中很一部分的利润增长率的贡献来自于不动产的处理。在当年利润增加的情况下清华同方避免了由于可能出现的亏损而导致的ST。
上市公司通过企业并购并且选择会计处理方式的手段进行利润的操作以避免可能面临的退市的窘境的现象十分普遍。所以以美国为首的拥有发达资本市场的国家已经逐渐取消了权益法在并购会计中的应用,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降低以企业并购来操纵利润现状的发生。然而我国的会计制度依然沿用着以往的传统的模式,企业在并购中可以自主的选择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处理方式。这不不仅仅给我国企业并购中留下了极大的漏洞,更使得我国企业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制造了障碍。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忽视
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中由于不同的方式的不同也将会出现税务处理的不同。我国税法中规定企业重组时可以根据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来选择是否可以选择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其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企业重组中股权支付的比例达到85%及以上才有资格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特殊性税务处理相比于一般性税务处理有着极大的优势,最主要的是能够产生递延纳税的效果,这也就是税务筹划的重要方法。企业并购若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参与并购的各方在取得交换的资产时双方并不确认所得而是以原有的账面价值入账。只有各方在将取得的资产做出售等处理时才确认所得。由于企业并购往往涉及的资金数额都十分巨大,并且如不动产等的若以公允价值入账就会产生极大的增值空间,由此给并购各方带来极大的税收负担。
我国很多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往往不够,主要是企业并不具备税务相关的专业人才。此外我国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对于税收问题更是轻视。这就使得我国企业在并购中本能够通过一些操作将该并购活动适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而并未采取相应的操作,更有甚者企业并购本身就已经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而由于认知的缺失采用了一般性税务处理。由此产生的巨额的税款都给企业的现金流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三)会计信息披露的缺失
企业并购对并购各方来说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仅关系到企业日后的经营状况,更是关系到企业的投资者未来的利益。由于企业并购涉及的金额往往十分巨大,因此社会公众对于并购中会计信息的披露有着较高的要求。
然而我国现在的企业在并购中披露的信息往往十分的少,大部分企业的并购只是将参与并购的各方公布出来,而对于并购会计处理的细节则极少公布,这些信息难以满足社会公众对于信息的需求。有的企业会计并购甚至会经过数十年才将相关的信息公布于大众。这种马后炮的行为对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来说并不再有什么大的意义。
此外对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并购来说,也并没有足够的信息披露机制。在税务总局等相关的网站上很难找到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并购企业的详细信息,这就使得社会公众由于对于并购的信息知之甚少,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大环境下,投资者难以对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进行充分的判断,最终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的正确性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企业并购会计处理的规范措施
(一)建立与国际潮流相符的会计处理方法
我国制定的会计制度一直是跟随着美国的脚步,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面,我国由于政策的滞后性以及相关问题尚未解决等原因,还未与美国方面形成统一。但是将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与美国相一致是大势所趋。
同国际接轨的企业并购会计制度可以给我国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利益。首先,购买法作为现在首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经过更多的经验和案例的总结的得出的。这样的会计处理方法更能够反映企业并购的真实情况,避免企业在交易中不规范行为的存在。此外,与国际接轨的购买法的处理方式也是企业面向世界、走出中国的基础。在与国外企业进行大动作的交易时,相似的会计处理方式使得我国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结果更能得到国外公司的认可,从而促进我国企业走向世界。
(二)提高并购过程中税收筹划的意识
企业在进行并购时还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尽力的降低税收负担或者尽量的延缓纳税的时间。我国税法中针对于企业并购的政策主要就是特殊性处理带来的税收优惠。这就要求企业能够满足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求。
例如对于85%的非现金支付的比例,并购各方之间应当尽力协调以满足这一条件。此外,并购企业还应当与其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该项并购是否满足条件。这是因为各级税务机关由于对于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同,在执行时也存在着差异,这是中国税务机关的政策执行特点也是并购企业的履行税务义务的时候所必须适应的。
有利的税收筹划对于并购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这是因为由于并购涉及的资金金额往往较为巨大,通过税收筹划能够极大的缓解现金流出带来的压力。即使在以后年度进行资产处置时还要再纳税,并购各方也已经获得了资金的使用价值。
(三)扩大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
对于企业并购的信息应当建立起相应的披露机制,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会计信息对于投资者的意义更为重大。信息透明程度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证并购企业的操作的规范性。同时,在扩大信息披露范围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并购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在公众与企业之间寻求到一个平衡的状态,在满足社会公众对于企业并购信息需要的同时还注重对于并购各方信息的保护。
三、结语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不仅涉及到并购各方的利益还有社会公众尤其是投资者的知情权。因此并购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结合并购业务的实质并综合各方的利益诉求来进行恰当合理的处理。
参考文献:
[1]洪宇峰.企业并购会计研究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4(05):132-133.
[2]许奕.企业并购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的若干问题研究[J].商,2015(09):145-146.
(作者单位: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