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挽回经济损失三千多亿元
2016-05-14张洋
现代企业 2016年8期
张洋
本刊讯 “购物找零发现是假币”“银行卡被盗刷”“血汗钱投入非法集资和传销血本无归”“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长期积累的经济矛盾和社会问题集中显露并相互叠加。”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济犯罪具有与市场经济发展同步,与市场监管密切关联的特性,我国经济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复杂。2015年统计数据显示,经济犯罪涉案总价值已突破万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近1500亿元。
“经济犯罪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度增长,而且犯罪的复合化、智能化、专业化、国际化趋势日趋明显。”该负责人还说,目前经济犯罪已侵入住房、就业、环保、教育、养老、医疗、食药品安全等方方面面,不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动辄涉及上万人。
面对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始终秉持打击犯罪、防范风险、维护稳定三位一体的执法理念,坚持常态化打击和专项打击相结合,有效遏制经济犯罪的持续高发形势。
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1.5万起,为国家和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亿元,有效遏制突出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