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渣班”是标签式教育歧视
2016-05-14张玉胜
张玉胜
如果说一些学校将学生分为“重点班”和“普通班”、“快班”与“慢班”的做法,尚可用“分类管理”的漂亮言辞遮羞,那么,以学习成绩划线刻意将差生“人以群分”地设置为“学渣班”,则无疑是赤裸裸地标签式教育歧视。对这种违法悖德的做法,不能止于简单的行为“整改”,更需从敬畏法治、崇尚公平、摒弃功利、功能回归的更深层次认知危害,务实反思。
“有教无类”是古往今来的教育传统,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更是蕴含于《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真谛。《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必须指出,与“快慢班”的备受诟病相比,“差生”集中的“学渣班”的歧视性质更是显而易见。比如,教室靠近厕所,桌椅是其他班级淘汰下来的,老师是代课教师等,这种将差生打入“另册”、视为“二等公民”的做法,明显有悖教育法规、戕害教育公平,不但要矫正乱象,更当严肃追责。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育宗旨,也是教师天职。承认学生的学习差异,实行因材施教的分类管理,是要区别受教育者的不同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措施,从而实现“一个不能少”的均衡教育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学渣班”更需多一分关爱、多一些倾斜,而并非相反,更不是任其“破罐子破摔”的自暴自弃。这是学校教书育人的职责所在,也是教育行业应当具备的道德素养,更是教育工作者不可或缺的业者良心。
“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学渣班”的最直接危害就是伤害孩子们的自尊心。人是有尊严的,即便是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学生,他们同样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差生”标签已涉嫌将孩子分为三六九等,有失公平,“学渣”的形象认知更是对孩子的心灵伤害和人格侮辱。现代心理学表明,当一个人被某种词语名称贴上标签时,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作出自我印象的定格,并下意识地使自己的行为契合所贴的标签符号。
诚然,在当下的教育实践中的确不乏“现在的孩子不好管”的师者困惑,但这更考验学校的管理智慧和教师的施教才能,标签式教育不仅无助于“差生”转化,更会引发适得其反的负面效应。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言:“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这或当成为教育从业者反思“学渣班”怪像的考量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