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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异人志(选二)

2016-05-14南子

西部 2016年8期
关键词:乐师族人猎人

南子,1970年代生于新疆南部地区,写作诗歌、散文及小说。著有诗集《走散的人》,历史随笔集《洪荒之花》《西域的美人时代》,散文集《奎依巴格记忆》《精神病院——现代人的精神病历本》《游牧时光》《蜂蜜猎人》等,长篇小说《楼兰》《惊玉记》等。2008年就读鲁迅文学院第八届青年作家高研班。作品曾获第三届在场主义散文奖新锐奖、第四届西部文学奖诗歌奖。现居乌鲁木齐,为报纸副刊编辑。

短人国

我叫栗,这是我看见的第一件事。

那是在晚上,天空被明亮盈满的月色分成了两半,一半晴朗,一半被森林的树木笼罩。偶尔有云飘浮在树木之上,看起来毫无重量。

起雾了。来自森林边水塘的雾气,薄薄的,随后变得浓重,吞没了树杈树梢,唯有树顶浮在浓雾之上,为捕食的群鸟保留了悬浮的岛屿之家。

雾气向我涌来,越来越浓稠,最后凝聚成一个巨大的黑影。我像是一个遇到麻烦的人,用力张开双手,试着想从这张黑雾的屏障中穿过去。我用这种方式,第一次在我对面勾勒出了自己脸庞的轮廓。

我来自短人国,像我的族人们那样,身高不足三尺,是个侏儒。我未成年,个头更低矮一些。而我们的长相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哦,样子嘛,见过的人说,就好像与人类从一个幽暗的罐子里释放出来的精灵相近。

我们生活在南方某片原始森林里,住处比旁边的河流窄些,但比先知的胡子要长一些。所以,你不可能确切地想象我们曾有过那样的地方——任何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发现自己正面对着绿色的无尽波涛,其下点缀着小小的红色浆果,有些已被蜘蛛网捕获,像是遗忘在那里的红宝石。经过漫长时光,没人再记得土地其实是更为平常的居住地。房子被悬空,建造在了大树上,像果实。植物的藤蔓层层叠叠,从围起的粗大树桩中蔓延开来,紧紧攀附在这些大大小小的树屋上——其下有一条藤条铺成的路穿过其间,通往一扇桉树木门。一开始,森林里的鸟儿因为隐私被侵犯而感到厌烦,飞到了更高处,在树梢叽叽喳喳地抗议。很快,它们就习惯了我们的存在,就像我们在悬空的生活中日渐自然一样,行走变成了跳跃,跳跃变成了舞蹈。

我们这些短人国的族人,就住在这里,自成一个王国——每一年,每一天,我们几乎都在不见天日的森林的血管里穿行,像老鼠和猫一样成群结队游荡着,并寻求着猫和老鼠的食物,自然,也寻求着猫和老鼠的乐趣。

我们是侏儒,身体比例失调,异常矮小,又有着滑稽丑陋的面目、古怪的行为,人类历史上一直把我们这样的人当作取乐的工具。

多年以前,我们短人国的人也会与人友好相处,可是,人却不想这样,他们只要看到我们短人国的人,特别是刚出生的孩子,小得足以睡在正常大人的鞋里。他们就会产生展览我们的念头。可是,这一非分之想都被短人国的人拒绝了,说不管我们有多穷,短人国的成员都不能够拿去当展览品。

我的族长告诉我,上至宫廷的娱乐需要,下到民间的猎奇需要,曾经有不少短人国的侏儒被抢掠、诱拐、交易到各地,进行演出、展览,甚至被利用做一些违法勾当。还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吃了短人国人的性器官能增强体质和力量。

我的祖先为了逃避人类的追踪,躲避紧追不舍的猎奇者的拐卖、掳掠,经常会连夜拆掉房子,在别的地方重建,并沿着不可能被探查,只有野兽和飞鸟才会清楚的痕迹穿过沙漠和海洋,去寻找适居之所。

这些房子在数目上没有变化,但所在的位置却大不相同。

我们以这样的行为作为规避,虽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但作为游戏,却充满了冒险刺激。对此,我们通常有着天使般的耐心。这也说明了,短人国的人为什么个个都有超长的生命。

很多年前,我们的父辈来到这片森林定居,并没有地图可引领前程。当族人们带领我一路跋涉,在大山阴冷的背影中前行,山势陡峭尖利,自然超脱,简直就像是幼童用笔画出来的——直到鸟儿的粪便像一团团雪一样掉落在我们的头上时,才知道,此时的我们已深陷在一片陌生的,几乎不见天日的森林里。繁密的枝丫遮蔽了天空,我的父辈从枝叶的缝隙中看到几抹红光,那便是他们留在身后的火把,将黄昏的云朵染成一片血红。

刚来这里的时候,由于热病和水土不服,我们短人国的孩子个个面皮寡瘦,身上还生着难看的疮,粉红色的小嘴总是因为饥饿而不知疲倦地大张着。

他们看似活不过十三岁——事实上的确死了不少。

而我是幸存者。

我们总是感到饥饿。

每一天,我们在森林边上不停地挥舞着手臂,不是驱赶成群成群的苍蝇,而是驱赶空中低飞的企图与我们抢食吃的鸟儿。那些年长的被称为“妈妈”的女人们,伸长手指擦干净赐福过的鱼,将那些干瘪了的浆果、树根及菌类放进篮子里。她们收集我们饥饿的嘴,骂着这些喂不饱的小东西,直到食物溢出了她们的篮子,就好像一群信徒溢出了最初的神迹。

我就是这些孩子中的一个。

我们终于在这个森林里像树一样扎下了根须,再也没有像蒲公英一样,利用风来传播种子。

大概不需我说你也完全能猜到,我们这些短人国的人在这片森林里过着完全封闭和自给自足的生活。将采集到的芭蕉叶、棕榈叶作衣料,以森林里的浆果、菌类、面包树为食。用甲虫、羚羊角、龟背壳等做项链、手镯等。森林边上有一个大水塘,也就有了它所能给予的鱼。我们为人和善、淳朴,只对周围的自然界不存质疑。所有族人的生存经验被有计划地交替穿插,倒也让我模糊地感觉到人与人彼此之间的亲近。

我的族人们从没有供奉过任何的神。父亲告诉我说,短人国的人与林子里的鸟儿、昆虫以及四季轮回的树木一样,不需要神。神也不需要我们,因为,神本身就是完整的。

每一年仲夏,花朵盛开的桉树像纯洁的新娘,占据着森林旁野乱的水塘。特别是在黄昏,水塘周围的树木似乎总在睡觉,永远处于日落前的私密中。树皮船停留在岸边的树底下,新开的芦花气味,鸟蛋的气味,灌木丛中野鸭子交配的气味,水塘里鱼的气味,这些混合的气味连绵而浓烈。

森林里到处密布着野兽的足迹。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里动物的规模简直比人类还要大:野猪、马鹿、狼、跳鼠,都各行其道,绝不混淆。到了夜晚,我们有时会感到不安。除了以浆果为食的小狐,还有猫头鹰轻扑下来的声响,还有狼叫声,狼叫声打破了森林的寂静一你知道的,那种声音距离人性如此遥远,听起来令人心寒彻骨。

不过,这并不是最可怕的,只有一样东西,才能构成我们短人国对生存的惧怕,那就是盘旋在天空中的一种黑色的大鸟,它才是我们短人国真正的天敌。因为很早以前,我们的祖先知道自己的同类已被这样的大鸟注视——

说说这大鸟吧,天地间独独一种,浑身漆黑,是不折不扣的食肉飞禽,凶猛又狡猾。经常位于一片静谧天空动也不动的中心点,黑色的影子般,像幽灵,也像梦魇。当它的利爪愈来愈逼近我们时,它的翅膀在最远的地方也能将最小的尘土扇起。听,它那颤抖的嘶鸣,是恐惧的咏叹调。

当它张开翅膀时,石头般的眼睛闪烁发亮,带着可怕的威胁,一旦看过就再也忘不掉——眼睛亮得像烛火,有时红有时黄,如果它呈现出一种不自然的、有穿透力的、矿物质般的冷绿色彩,就代表危险和残暴。因而,我们对大黑鸟的惧怕可能是我的,也可能是你的——这种惧怕让我们短人国的族人越来越亲近。

想想看,若是我们短人国的人,有一天不太明智、满身肉味地走在森林外的晴天朗日下,没有注意到这种大鸟像发光的可怕亮片缝缀在静止的蓝天之上,正像来无影去无踪的习禅的剑客一样,带着黑色的巨大身影从天空陡然俯冲下来——自然而又精准地叼走我们短人国的人,挖去内脏,然后吃掉。

一旦尝过了这样的肉味,其他食物就再也满足不了它。

尽量不要让自己的身体暴露在森林之外白日的露天场合中——作为短人国的人,我深知这个戒律。我深知自己将时刻面临大黑鸟利爪撕扯的命运。

我十三四岁,正处于童贞的特殊时期,心思暖昧模糊,像没敲破的蛋,既是无知,同时也潜藏着某种力量。而我的族人吓唬我说,大黑鸟就喜欢我这样的刚破壳而出的女孩。

除了大黑鸟,周围的一切都因熟悉而深得我的喜爱。我的人生就在这片森林里,像一把扇形的芭蕉叶子,随着时间缓慢而安静地展开。

白天,森林里除了鸟叫之外,偌大的森林大部分时间是静止的,树木枝叶绿意盎然,没有什么能够抚慰这空旷空间里的忧伤。森林边的水塘也是静止的,除了会唱歌的斑点蟾蜍有点饶舌,还有很多不知名的珍贵的鱼类,经常跃起银光闪闪的身体,从这一头跃到另一头。它们是否想像我们短人国的人一样,梦想着被风吹到树顶上去?

短人国的孩子平时的生活一点都不乏味,我们的玩伴包括兔子,敏捷的棕色幼狐,铁锈色的野鼠,有着天鹅绒般柔软毛皮的雉鸡——这些林间居民全都是我衣衫上的刺绣。小鸟儿绕着我的头顶飞,偶尔停在我的肩上,在我编着野花的丰盈乱发里造窝,黄昏的时候,我经常看着饥饿的鸟儿在森林上空展翅,间或有一只垂直坠入水塘中,场面既新奇又好笑。我以为,这就是自己成年累月所看到的世界的全部了。

你有所不知,我内向得濒临自绝。

要知道,在我们短人国每天一大团高涨的混乱中,只有外向的人才能得到众人关注。我记得有个春天的早上,我的某一个妹妹到森林边一户人家借粗盐,赤着双脚的她,很不幸地踩进了农户家门口一只早饭要喝的热面汤碗里——她的身躯太小了,连这户人家的鸡都在低着头嘲笑她,看着她大半个身体陷进了汤碗里去——后来,烫伤痊愈的妹妹反而更自信更无所畏惧,得到了族人们的重视,得到了族人们赠送的毛皮鞋子,各种浆果,还有孔雀羽毛做的饰物。

而我则经常被大人们忽略,以至于我的外婆经常叫错我的名字,把我跟一个曾经夭折了的姐姐混淆。而我那灰白头发,浑身散发鸟粪气味的父亲倒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为了防止叫错名字,他在一顶油腻腻的帽子里缝了一份我们家所有小孩的名单。但又有什么用呢?好在,他们,包括我的族人,都是爱我们的。

水塘边有一块巨大的岩石,我时常在黄昏时分隐藏在岩石后面,有时静坐,有时唱歌。我在我自己肉身的山峰里唱歌,声音像河边的芦苇一样修长,声调里也没抹油。我唱歌的时候,树上的鸟儿会安静下来,从我身边经过的族人们皱着眉头说,我的声音很刺耳,简直就是歌唱的反面典型。我听了,脸都不红一下。

当然,我自编的歌词里有时也唱着另外一些时光,尽管我知道那不过是我的臆想。我不曾在那里生活过,如果我能描述出那些地方,即使地图上不存在,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更多的时候,我对着如镜的水塘梳洗长发——所有见过我的人都说,我有一头让人叹为观止的长发,浓密丰厚,宛若滚滚黄沙,在木梳下窃窃私语。我将长发披在自己的手腕上,又好像是在对着无人的天地展示一块地毯。

可是,这扮美的举动在族人们看来是不自然的。他们觉得,侏儒说到底有别于正常的人类,是畸形、有缺陷的。我却不这么认为,要知道,正是这些动人的缺点才让我们这些侏儒接受作为人类的不完美啊。

我的心智在我的族人中多少显得有些孤绝、与众不同。这种孤绝感让我不止一次梦到向我俯冲下来的黑色大鸟,随着它翅膀拍振空气的嗡嗡声越来越大,我甚至看见了它的眼睛,金黄如一幅圣像的背景。

我经常梦到我的眉毛变成两座桥,通向双眼之间的刺孔。那个孔洞无遮无掩,露出一道螺旋状的阶梯,绕啊绕啊一路向下。如果我想知道我自己的地界有多深多广,就必须穿过涌动在最下端阶梯旁的血和骨,跟着阶梯走——走向那未知之地。

待我稍大一些,我将这个梦告诉给了母亲,母亲告诉我一些她所了解的人体知识,为什么我们短人国的人,会跟别的人类长得不一样。对于我的身体,她倒不是太担心,她最担心的是我的心,她让我小心对待那东西。

直到有一天我与他相遇,像撞上一道柔软的障碍。

仲夏,天气炎热,空气凝滞得令人窒息。在这样一个白天,我躲过了族人的身影,冒险走出了森林。

阳光强烈得就像是一场热恋。我怀着盲目的惊喜,在倾泻的日光中行走。周围散发着犀利的青绿气味,有点像揉碎的天竺葵叶子的味道。

太阳刺穿了森林边水塘的波纹,水里的鱼,长在河边的树的根须,还有倒映在水中的云朵,它们在水塘边苍蝇和蚊虫的嗡嗡声中,使这个白天有了律动。有一只正在掠食的野鸟划过水塘。

我无拘无束,沿着被阳光快要烧焦的小路越走越远。灌木丛中跑来两只小兽,相互扭打,我没理会它们,时不时地仰着头看天,深深吸了一口气说,看啊,天真蓝啊。那种蓝,就像从颜料瓶中直接挤出的。

我全身笼罩在无形的童贞的光芒中,像封缄的容器,似乎还不知道颤抖为何物。是的,我什么都不怕。我没有发现那只大黑鸟,它高居在蓝天中,将萦绕不去的静全部凝神于一身,仿佛是此刻天空的中枢,是空中唯一炽热熔融的死神。它的嘴嗅闻着甜美自由的气息,不时地发出令人胆寒的嘶鸣。而懵懂的我,不知这安静中正酝酿着强烈的不安——我正被从天而降的、长有尖牙利爪的大黑鸟以锐利的眼光捆绑,将成为它的一顿美餐。

看啊,天真蓝啊。我说。

这时,我惊奇地听见一阵微弱的嗡嗡声,像蜂鸣,后来声音越来越大。我眼睛上方的黑影也越来越大,像一股黑色洪流倾泻而下,所到之处,弥漫着畜肉的臭味。矿物质的蓝绿色的眼睛也像是长出利齿,准备直扑身上满是新鲜草香的不够小心的我。

是大黑鸟。

它离我越来越近,我甚至还看到了它弯钩一样的利牙——那食肉动物的利牙是多么黄呀。

我吓得栽倒在了草丛中。

就在这时,身边另一个巨大的黑影整个将我罩住。接着,我看见了一张岩石般坚硬,有沟壑的巨大的脸,黑色的头发瀑布般从两侧垂下,在我的身体上方轻轻摇摆。一张巨大无比的弓掉在了草地上。

他真高真大啊。我使劲地仰起脖颈,却看不到他的全身,他浑身散发出旷野的气息——岩石的味道、漠风的味道、火焰的味道,甚至还有一种鸟粪的味道——这么多的气味全都从这个男人身上散发出来,他的胸脯就像是久未修剪的草地,杂草疯长,让我陌生和迷惑。

然后,我被一双强有力的手抱了起来,一片空白持续了好长时间。

我知道我安全了。

一阵潮绿的微风将飘散的花瓣吹落在地上,一些花瓣也滑过他的额头,停在他的睫毛上。那一刻,我们就像是身处一场婚宴,只是全身撒满的不是五彩花瓣,而是人类的处境之美。

而时间之叶已经飘来,遮住了我的脸。

我和猎人相互鼓励,约定在满月那天会面。他的举止节制有礼,就像古代的信徒。

和他告别之后,我回到了森林中的居所。整个夜晚,我的嘴唇紧闭,面孔像鼠一样鼓起,因为我的嘴里满是这个年轻猎人的名字。

满月那天,他真的来了。我带着他去见我的族人。

——我不能形容他第一眼见到我们短人国族人那一刻的困惑:树桩错落的林子中,有百余个影影绰绰的人的影子在忽明忽暗的雾气中行走,溅起的轻尘融入森林的瘴气中,浓密而均匀,如鬼魅一般飘浮。这里的时空如同它的光线,在一种特定的时光中存在,没有一点点真实感。

然后,他看到了一群活物,那低矮的、正在蠕动的活物——我的族人穿着黄褐带棕色的毛皮,每个人的胸前都挂着木质的小护身符,短小的身躯几乎要完全融入下层丛林中,与周围的景致难以分辨。

年轻人感到他的小腿有一阵均匀、微小的酥麻。好像有人在触摸他。

他低头一看,一个身高不到两尺的人抬起一张皱巴巴的、像老人又像儿童的脸,在抓他裤子上的挂饰。他的手心发凉,惊叫了一声,声音像鸟一样消失在周围奇怪的光线中。

而俗世中的生活气息已然从森林枯枝败叶的淤泥里,从绿藤树屋轻微的“咔嚓”声中,从一切有生命的物种中,包括女人下垂的乳房和被阳光照耀的已然成熟的身体上,一起散发出来。来自于贫穷的无力感使他们身体的轮廓变得迟钝和柔和了。这一切,正与混沌之初的万物浑然一体。

因为这个见义勇为的年轻人,我才免于被大黑鸟吃掉,因而我的族人对待他,简直就像恩人一样客气有加—在他的对面,一个在树枝上空翻的侏儒,一边翻一边自己嘀咕着什么。他的性别不明,体形也不太对劲,像婴儿般短小,脑袋好像被狠狠地按进了肩膀里,十分好笑。年轻人很无礼地笑出了声,族人们也没怪罪他。

他说他来自很远的东方——大唐长安,那个城市美丽而古老,城门有猛虎守卫。世界上很多著名的大人物都去过那里,包括国王。他也见过国王。他作为猎人不远千里误闯到这里,没想到会遇见传说中的短人国——这世界上,到底还有什么是他没有见过的?

“当然——”他说,“我的狩猎从来没有方向没有指南。这一路上遇到过山崩地裂、滚石滑坡,但全凭喜怒无常、捉摸不定的命运来指定路径,因为我无论朝哪里走,都能够找得到狩猎目标。”

我的族人听到这里,纷纷住了口,带着敬畏有加的神情发出“啊、啊、啊”惊叹。他的话,好像把我们带到了一只看不见的大圆筒,一种奇异的沉重感向我压了下来。

我所在的短人国,从没有人去过长安。关于长安城的规模,还有男人女人的样子,每个人都见解不同,最后他们争论了起来。

他听着我们七嘴八舌的争论,沉默着打开了一张地图。这张地图真大啊,后来,我坐着四只树鼠拉的木轮车,跟着他手执的一根木棍,在这张地图上跑啊跑的,找到了这个叫长安的地方。我还想找到我们居住的森林,以及从森林边缘蔓延出的城镇。但是没有——我只找到了我们曾途经的一条大河,它平静流淌,逐渐缩小,最后流成一张嘴的样子——这条河,通向我们短人国所在的森林。

我们的族长困惑而警惕地对他说,那地图上有没有一处不被发现,像手风琴一样折叠起来的旅程呢?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然后说,肯定有的。这个世界是如此浩瀚,没有一个人能够穷尽,因为每一段被绘制的旅程都包含着另一段掩藏在线路之间的旅程。但是作为人类,我们肯定找得到任何地方,也找得到任何东西。

他微微仰起头,神情孤傲而自负。

我的族人后来每每谈及大唐长安,总是添加了自己的想象。有人说,大唐的长安城是用水晶砌成的;还有人说,那些房子是结在一整张的蛛网上的。而我则想了很多。他说的那座叫大唐长安的城市,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而我所居住的短人国,究竟距离它有多远?我下意识地抬头看着天空,不是看那种大黑鸟,而是想着我本可能去哪里,并意识到我们现在在哪里。我的头顶上,树木和绿藤层层叠叠。

年轻猎人目光闪烁:你们想去长安吗?我的族人很警惕地摇摇头,说这片森林就是我们的家,我们哪儿都不去,就是到了那座叫长安的城市,也不会开心,因为在那里,我们是外国人。

年轻猎人请求短人国族长,他要留下来,留在这个森林里,担负起驱赶大黑鸟保护我们短人国的职责。

族长一脸警觉,点点头又摇摇头。

见过了我的族人之后,我俩每天都见面,像小马驹一样快乐,像野兔子一样明目张胆,像翠鸟一样纯洁。

年轻猎人看起来真高大呀。他去过太多地方,但人生经历却没有在他奇特、沉重的脸上留下皱纹,他看起来很年轻。

一开始,我把他比喻成一座山脉,后来,我觉得他是树,是一棵大树。如果要我画下他的模样,我会把他垂肩的头发画成盘绕的树根,成千上万的树须围拢在移动着的光晕里。你知道的,世上有很多树变成男人的神话故事,但是有没有男人变成树的故事呢?

我看见了他就想起了树,是不是一件很古怪的事情?

而他就是这样,他的发丝像树须,充满了风,风席卷过额头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本该拥有这树须组成的篱笆,赤裸而无任何装饰。那么,我能否把他的一部分嫁接在我的身体上,成为像他那样的人呢?如果可以,我将不再像个畸形人,我在任何气候和环境中都能繁茂生长。

而他呢,他怎么看待我这个跟他不一样的人类?关于我的袖珍的身高体型,他从不说什么,只是经常让我坐在他的手掌上,举着我,慢慢靠近他的脸庞,让我用手从他脸上的疤痕里拣走虱子。

我伸出手,尽可能地像寻宝猎人般找到地图,开始我的旅行——此时的我变成了一只蝴蝶,沿着他身体崎岖的海岸线,从这一端飞到那一端,用手指也用脚掌慢慢探索他脊背的曲线、小腹的弧度,就像探索山脊、谷地。

我是一个侏儒女孩,他是一个巨人,不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也不管这爱有多少种,但这种差异始终都在。我渴望爱会跨越彼此的边界,把我的节奏变成他的韵律,与他融为一个国家,而不是像小狗一样坐在他的手掌上,只是从他的脸上采摘一些东西。

他经常给我和族人讲故事。

他说,有一族高地居民,无论男女老幼,脊椎的末端长着坚硬的肉质尾椎——就是尾巴喽,所以坐的凳子上都要凿一个洞;有一个部落,住在某个岛屿的沼泽中,用芦苇盖房子,把鸟羽黏在一起,制成披风,踩着高跷跨过平静的水面;还有一种鸟,叫却火雀,他见过,鸟身是纯黑色,像燕子那么大,叫声清脆响亮,不和平常的禽鸟在一起。把它放在烈火当中,火就自己散开,根本烧不死它。

我对他讲的所有故事信以为真。

但他的见多识广在我的族人看来,三分之一是谎言,三分之一是亲眼所见,而另外的三分之一则是白日梦。

看见他的族人对他半信半疑。年轻猎人对我说,只有你相信我,相信我见过这些奇怪的人和事,也相信我找得到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包括你,还有你们。

我没听出他的话大有深意。

到了后来,我觉得脆弱的感观知觉好像在背叛我:年轻猎人有时听我说话的时候,是心不在焉欲言又止的。他厚重的眼皮低垂,遮住了那没有太多光亮却时常令我不安的眼睛。那张静止的脸沉默时像面具,仿佛他真正的脸在认识我之前,甚至在我出生之前就隐藏在这张面具下面了。

这个陌生的、看起来和我大不一样的同类,他曾经看到过什么,经历过什么,我一无所知。而他碰触过什么,什么曾使他感动,对我来说都是一个谜。

一想到这儿,我似乎有了一些轻微的焦躁,用手指戳了一下干裂的嘴唇,说需要坐起来喝水。他将我从腿上抱起,放在他的手臂上,我如此孱弱,如此小,他好像是托着一个空空如也的竹篮,或者鸟骨。接着,他用一片桉树叶盛满了露水喂饱了我。

他说:“为什么你的眼睛里有恐惧?难道我让你害怕?”

我说:“恐惧?是的。你内心有一扇我看不见的门,我太小太小了,我感觉有一天这扇未知的门会随时朝我关闭,而你会消失。然后会发生什么?我又从哪里寻找到通向你那扇门的秘密通道?对我来说,周围只是那四面相同的树而已。”

我的母亲是一个沉默的人,我经常捕捉到她在凝视我,那目光好像她从未见过我似的,我觉得她在琢磨我。我知道,我的母亲像我的族人一样,生儿育女,自给自足,从不自我怀疑,自然也从未坠入过爱河,因为爱对她们来说,真的是太庞大了,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害怕攀爬山峰。

她无法向我传授爱的事情,因为她毫无经验。她说,你自小在这个森林里长大,你学会了风是如何改变树枝移动的方向,但你从未学过爱是如何改变人心的。她还是那样,最担心的部分是我的心,她让我小心对待那东西。

年轻猎人在森林里住的时间越长,族长的不安和忧虑也就越深。他说,这个年轻人为何干里迢迢来到这里,他的欲望究竟是什么。还说,永远不要去相信你可以看到的东西,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用眼睛看到的。一个人如果心中有魔鬼,它会跟着你走到天涯海角。

一个小小的疏忽之罪让人想起更大的疏忽之罪。

有一天,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那是一个冰冷刺人的夜,星星尖锐得像针,森林里一片死寂。我的族人都已在熟睡中,我也是。大脑中的思想被抽得一干二净,渣都不剩。

后来,森林里起了雾,厚得像人与人的怀疑一般。

半夜里,聋姑娘阿兰被外面奇怪的气味惊醒了。她嗅了嗅:“这是什么味道?这么晚了,难道是外面的人在烧树叶吗?”一股焚烧东西的白烟从木屋的缝隙中漫溢进来,很呛人。

她起身开门一看,不得了了——“着火了。”她的胸腔里发出一声尖叫,披着一张薄毛毡光脚从燃烧的房子里冲了出来,她随风而起的头发也如同这燃烧的火焰一样舔着木屋。水珠般四溅的火星伴随着木屋碎裂倒塌的声音,像水一样,轰然在地面上漾开去。

短人国的人被弄了个措手不及,谁会预料得到呢?在这样一个夜晚会藏着那么大的一个祸心。

刚开始,人们见到火光时并没有惊慌,直到烧过了小一半片区的房子才被吓住了,然后,人们在浓烟滚滚的森林里没命地跑,大火里的噼啪声带有急促的催命的节奏。我们这些族人的步子全乱了,有的往东跑,有的往西跑,跑出一个自己的东南西北来。他们发出的呼叫声此起彼伏的,远远听着很模糊,像是从另一个世界发出来的。黑暗包裹着他们,像是一道不可穿透的黑雾。最后,这黑雾似乎也成了彼此身体的一部分。身上着了火的猴子、红狐,吓得四处逃窜,仿佛一颗颗刺破黑幕的流星。

我也挤在里面跑,眼睛里写满了惊恐和绝望。黑浓的烟忽前忽后,把我的眼睛熏得一阵发黑,脆弱的木头在火中发出沉闷嘶哑的爆裂声,听起来就像是一阵奇怪的掌声。

这场大火烧了一整夜。短人国的屋子几乎都被漫天大火烧没了,四壁皆无,残留下的门框就像是一只只烧焦的嘴,斜斜地大张着,睥睨着过往的动物。透过它的残骸,在地势最低的房子里,一团团小火苗仍在顺风势跳跃,舔着那些泥皮上的藤蔓。

短人国被这场意外的火灾连根拔起,家园的废墟和森林的废墟融为一体,难分彼此。饥饿的水塘漂满了尸体,有族人的、有鸟的、有灵狐的。仿佛是一根根水面上的木头。

当我看到我的妹妹还有母亲及父亲的脸漂浮在水面上时,我的世界一下子崩溃了。

一切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有力,那么意外。

我双手掩面,在一块木墩上跌坐下来。那比大黑鸟还要大的恐惧在我的身体最柔软的地方抛下了锚。

“看他,是他干的——”

我的族人推了推我的肩。我抬起头,一个人影在黑浓的烟火处渐渐显现。是那个年轻猎^、——足有六英尺半高,双肩如野牛般强健,他手举着燃烧的火把一动不动。

这时,从山岩间传来马蹄声和车轮声,蹄铁敲打在石质的山道上,发出一溜火花。不一会儿,三辆马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前。车杠间均有两匹又饥又瘦的小型马,一根根肋骨突出在黯然无光的毛皮下。走在最前面的马一路劳顿,喷出的带血的泡沫,随风飞到我的脸上。

驾驭第一辆马车的车夫有两个人,从侧面看,他们的身影因为长途跋涉而嶙峋突兀,疲惫不堪,又因为自己是人而不可一世。其中一个人,他的面貌更是枯槁,却有一番来自异域的优雅风度。另一个人一看就是天生的罪犯,有着罪犯特有的顺从和卑微。像是让自己的卑微给融解了——他,还有他们,都不过是这个年轻猎人意志的工具。

年轻猎人伸出手,像钳子一样捏住我的腰肢,然后我的颈后遭到他手掌的利落一击,大喊大叫的我被拖到了马车跟前。

我看见,从这场火患中逃出来的族人们都被驱赶到了森林边的这几辆马车旁。他们的腿脚似乎在瞬间就被这几个高大的巨人用铁锁链串到了一起。

我被残忍地抛在第一辆马车上的铁笼子里。与我挤在一起的,还有十多个族人。他们和我一样,是这次火灾的幸存者。现在,我们东倒西歪,像是折叠在了一起。我们喘着粗气。每个人都被限制在有限的空间里,仿佛修辞中的修辞。

“你们,还有你,将跟着我一起到长安。”他的身体贴在污浊冰冷的车栅栏上,脸朝着我俯冲下来,像一个巨大的黑影,大鸟的黑影。又一次巍然笼罩着我。

他离开马车站起身来,纵声发出大笑,在突然涌上来的恶意欢欣中,变成了一张纯粹邪恶的脸。

我们到达长安城的时候,恰逢唐贞观八年的元宵节。化去微雪的街面像抛光的黑玉一样闪闪发光。运载我们的马车仍然在朝着长安城的某一条道路默默前行。不知道这个城市是怎样带着暧昧不清的心思看待我们这些短人国的人,当我们疲惫的驼队和马匹远远地出现在长安城的地平线上,他们就嗅出了我们身后的来自异地的奇风异俗。

时隔多年,我都不会忘记从马车窗缝里第一眼见到的大唐长安。它像一座奢华而明亮的孤岛,这座孤岛高台飞檐,案上红灯与烛影交相辉映,萦绕着弦乐与丝竹之声,看上去,整个长安城就像是最后一头狂欢着的巨兽。那种堂皇而跋扈的霸气令我震惊,这座华丽飞扬的宫殿,琉璃瓦在月光下反射出的亮光,就那么轻易地刺痛了我的眼睛。

街市上密织的人流,喧哗如河流。

我一边看着,一边与我的族人交换着眼神,就像交换一道禁言令。无风的夜晚严寒彻骨,像要冻结人的肺。我的身体就像是有十几把小匕首在割。而天上掉下来的雪也像是脚链,它太冷太厚了,捂住了我发出的呼救声。马车缓缓移动着,每一步都像要带起一尺沙丘般的雪。

这样的夜晚,长安城的人正为新年做准备。我在道路的一旁看到了张灯结彩的游船,船上的灯火上下颠簸,底下的水面如油般闪亮。一列手执大红灯笼的队伍正顺着长安东市游行,他们呼出的热气升起,在头顶上形成小片的云。

这样的夜晚,城中的富人和穷人们分享着同样的寒冷。从远处传来的鞭炮声中,有好心的店铺主人将食物分给了无家可归的人和游荡着的孩子——当然,这些孩子们也有他们的庆祝方式。当游行的队伍过后,街面上又洒满了零星的火光,只要靠近一些,你还是能看清披挂在那些蜡黄清瘦的小身体上的破碎锦缎,以及来自某个幽深巷口一闪而过的光芒。当有人经过时,那些斜着眼流着鼻涕的孩子正若无其事地割断一只偷来的山鸡的喉咙。

有一会儿,他们放下血淋淋的刀子,默默注视着冒失的路人。路人怀着惊惧离开时,还是忍不住地回头看了一眼。巷道的屋顶像黑色大鸟的翅膀一样张开,把木廊台遮蔽得更加昏暗幽深。

运载我们的马车终于在一个街巷尽头的简陋客栈门前停下了。门前有五六个身体强壮的男人等待在此,然后,将我们从马车上一个个地驱逐到地面上。

“好大的一颗肉瘤子哦,他们好像一颗自己会走动的肉瘤子哦——”说完,年轻猎人对着两个人嘎嘎地大笑了起来,他的身体被自己突然爆发的大笑声震得东倒西歪。

后来,我透过客栈的纸窗,看着年轻猎人向这两个面容可疑的人告别。最后,他将装有沉沉银两的大包裹往肩上一扔,转身消失了。

我记得,惨白的月光下,他身着一身大黑袍,宽大的衣角擦过清冷的青砖地面,像一只真正的、令我恐惧的大黑鸟一样挥之不去。

那一夜,我整晚醒着,听死者在水底下呻吟,看群星爬满天空。而我人生的所有真实都塌垮成一堆残垣断壁,一堆遗忘的过去。

告诉你,当年大唐长安最大的特征就是气味。很难说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大概是人的味道,牲畜和各种食物的味道。

人口稠密的长安城的东市和西市,纵横交错的街道两旁店铺一家挨着一家,特别是到了春夏之交,那些从中亚腹地来的异族流民们,被骚腥味十足的马、骆驼一路上熏了个够,又一队一队卸货一样地落脚在了长安城,使人口本来就很稠密的街道顿时黑了一大片。街道两旁挤满了人,所有的房子和阁楼都塞满了人,长安城几乎没有哪一个角落里没有人的生活,没有哪块石头、哪一小块土地上不散发出人的气味。

这个长安城,有百分之三十的人是来自中亚的胡人。远远地,他们嗅着长安城的繁华气息,带着一身的憔悴和疲惫,向着这个城市走来。他们面色褐黄,身着看不出颜色的旧棉袍,骑着马在长安的西市匆匆走过,蹄声回响。各色小贩们口音古怪的叫卖声不断,那些黄泥土垒成的屋子式样单调而结实,偶尔会从里面传出来断断续续的琴声和谈笑声。

这些粟特人、龟兹人、波斯人、米国人中,有的是商人、僧侣、匠人,还有术士、伶人、舞胡等——特别是商人兼番将,在玄宗开元十五年间,遣使来朝,给大唐的皇帝带来各种礼物:胡旋女、豹、狮子、黑盐、红盐、千金藤、琉璃、香药、胡马、金桃、琥珀等作为“土贡”的奇物。但并不是任何东西都有资格当“土贡”。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来自中原以及世界的各个城市已习惯于将古怪的或者是奇形怪状的物品送往朝廷,而这些畸形的怪物很可能就是人。

我听说从西北一座边镇城市送来一位妇女,难以置信的是,她的“身上隐着浮屠塔寺”,还能看到好多佛的形象。同样使人诧异的是,从扶南进贡两位肌肤如雪,岩居穴处,患有白化病的“白头人”,漫长的距离和罕见的容貌,给这些来自边荒绝境的人平添了很多神秘的色彩,令他们自身也成了奇珍异物。

我们短人国的人也作为“土贡”的一种,被贩卖到大唐长安,他们直接称我们为“矮奴”,是最受关注的奇物之一。他们认为,我们的身材虽然短小,“奇观”却与其他同类一样,具备了人类该有的一切形貌特质。

我们这些来自短人国的“矮奴”很快成为人们猎奇的对象。除了少数口齿伶俐的侏儒作为弄臣和优伶,被蓄养于皇宫内院及达官显贵家中供主人取乐以外,大部分侏儒被贩卖到杂耍班,每天穿着不那么体面的装束,当街表演不可思议的杂耍,有魔术、徒手抓火术、出水术,还有将白纸放进水中染出五彩颜色的秘术等。他们个个都有着凄苦的面孔,以及要把杂耍的活儿做得认真的劲头,怕是最后连自己也以为这些杂耍是真的,不是糊弄人的,他们相信只要能吃苦,自己在长安的日子就会好起来。

还有的侏儒表演飞轮旋转术—每一天,他们一个接一个在木轮上飞速旋转,手臂向上举起,一条腿与另一条腿直角交叉,一动不动,好像一束光钉住了他们。然后,音乐声起,我的族人用木棍转动盘子,飞转的木轮在一条线上不停地跑动着。他们身上的热量闪着光,直到所有的身体特征都模糊了,与木轮融为一体。

为了防止我的族人们速度慢下来,有人在旁边挥着皮鞭,当啪啪声抽打在他们的身上时,我的族人在飞转的木轮上摇摇欲坠,疼痛的嘶叫声就像是切割玻璃一样。可是,人群中的嘈杂声震耳欲聋,很快就淹没了他们的声音。

就在那一刻,疯狂的旋转从瞬间进入了永恒。

除了表演杂耍,我的族人中还有的扮演小丑来取悦客人。我也是其中之一,当我们在扮演小丑时,最初都不是出于自愿的,而是在其他一切尝试都失败之后,才开始扮演小丑的。

当我和我的同类出现在长安东市的游乐场、酒肆,人们看到的是我们嬉闹搞笑、雀跃蹦跳、滑稽小丑的样子。大唐长安在中原大漠的风尘中骄傲而任性地伫立。但在我看来,它同时也是一座丑陋的秘密暗牢,一间臭气四溢的厨房——到冬天,冰冷的雪就像散发着一种临死前的神秘尸光似的。每一天,我们在此处的垃圾之中,看夜色正以蟑螂的形态爬行于各个角落。

这个时候的我们,脸上涂满无法穿透的白泥,对着客人强颜欢笑。还能有其他的选择吗?而我们滑稽可笑的样子总是引来人们的嘲笑,不,是嘲笑不请自来。

小丑也许是给人们带来欢乐的来源。但是,谁来逗小丑笑呢?小丑所创造的欢乐,是与自己被迫忍受的羞辱成正比的。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我们会流露出一种自残的、认命而绝望的耐心。

我们经常受邀到大唐的王宫里给国王表演。我们是短人国的人,是侏儒,天生会表演所有的喜剧,还有悲剧,我们同时能够表演喜剧和悲剧。而皇帝呢,也同时能够观赏喜剧和悲剧。幸运的是,皇帝并没有那么多的精力看我们表演,要不然,他一定会死于心力交瘁。

我们表演了一场又一场,悲喜交集,没有终点。

时间过得很快,又一年过去了。

有一天,我的族人很意外地向我传递了年轻猎人的消息,说是在长安城西市上看到了他。当时他们正在东市街头表演杂耍。他穿着黑色斗篷站在人群中,帽子压得很低,像是不想被人认出。还说他的面相好像发生了某种变化,脸变得很奇怪,非常消瘦,那像是婴儿或青蛙的眼睛依然闪闪发光,像很大很混浊的灰色圆球,但是他们仍然不知道那里面隐藏着什么。

听旁人说,他这两年一直在很多地方,为大唐朝廷以及富有的官宦人家贩卖各地奇物,包括人,当然也挣到了足够多的银两。

我的族人看到他,一个个把眼睛里厌恶的脏水泼向他。

我什么也没说,静等某一天的到来。

一天中午,我穿着当时颇为流行的胡服,在表演中场的间隙休息,他来了。我觉得纸窗外面有人在窥视我。好像一个黑色影子,在光线微弱的幽静围栏里逶迤前行。

我起身走到了窗前,透过薄薄的窗纸,我看到他黑色的大袍垂落下来,像一摊静止的水。也许是照在他脸上的相似的阳光,让我认出了他——孤独、疏离,像封闭在自身中,又像从海底深渊的某个地方,从我身体的某个角落——让我认出了他。

栗。他在门外叫我的名字,声音非常轻柔,但清晰地割开了我,就像打磨好的石头被清晰地害0开。

我忍住呼吸,没有应答。我的心紧紧收敛,正午的光线从窗外的缝隙中斜射过来,我感觉自己在慢慢发芽,身体的某些部分开始脱落,那剥落的部分粗糙不平,未经雕琢,地上的影子在慢慢拉长,变成体积足有原来十倍大的巨人。

过了好一会儿,纸窗上的黑色影子慢慢挪开了,而盘踞在我心里的有关大鸟的黑影也在那一刻消失。我不再恐惧,像抖落虱子那样,抖落了曾经可笑的激情。这个动作类似于不慎跌入河沟里的狗抖落身上的水。

不到两天,长安东市传出消息:一个以贩卖各地奇物的年轻男人在睡梦中死去,死时“溅血三升,吞针千根”。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死时的表情扭曲,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这是他的报应。我的族人纷纷议论。

这是谁干的呢?

我的族人很疑惑地看着我,想问什么却又把话咽了下去。

我身边传来孩子的啼哭声。那是我的族人第一个诞生在长安的孩子。听见哭声,我吃惊又恍惑,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眼睛,咸的。玻璃眼中涌上另一滴泪,取代我偷去的那滴。然后,一滴,又一滴。

这场魔法的风暴使我盲目,我以为自己将对抗世界上最强大的潮流——泪潮,但是没有,倒是看到了日光散发出反讽的祝福之光。哭泣的孩子进入正午的深眠中,他在梦中伸出一只温暖的黏黏的手,紧抓住我,我将他抱在怀里,尽管他的身上有脓疮,有虱子,有尿湿衣裤的臭味。

这一刻我是完整的,当然也是幸运的。即便我们中最不幸的那一个也是。因为天总会亮的。

后来,我拉开了房门,站在沿街的街市中央,长久地注视着我置身其中的这座城市。我离开南方那片森林之后,在长安生活了近两年,但我从未真正看到过它。那一刻,我第一次看出这座城市是多么的瑰丽、繁华、荒凉、不仁和单纯。

我下定决心,用力转过头去,努力不看荒野中等待着我回家的岩石、树木、花朵、水纹般起皱的肉体、绿草、闪着亮光的鱼鳞,以及天空黑影般的大鸟。而是转身走向这座城市的更深处,当然,也走进了另一个不同的故事。

我最终在长安城长久地住了下来。

补记:

本文灵感来源于《突厥本末记》:“突厥窟北马行一月,有短人国。长者不逾三尺,亦有二尺者。头少毛发,若羊胞之状,突厥呼为羊胞头国。其傍无他种类相侵,俗无寇盗。但有大鸟,高七八尺,常伺短人啄而食之。短人皆持弓矢,以为之备。”按此亦在西北,即《魏略》云短人国是也。

羽人

几乎无人知晓,长安一位落魄的乐师,来自西域边界一处尘沙满天、苍蝇乱飞的炎热城市——龟兹。

乐师不是一个喜形于色的人,尽管生之卑微,其貌不扬,可一直幻想穿上五彩鸟羽做的衣服,羽化成仙。

乐师住在长安东市,在一家酒肆做乐师。说是乐师,其实就是充当店里的装饰,用他那一点并非娴熟的琴技,给客人们增添一些异域味道,就像酒肆门口里的绿鹦鹉挪蹭着藤编鸟笼的栏杆。他的人生已沦落至此,一股苦涩,一股阴郁的尊贵,便是这位乐师的特色。

东市区街上的那数十排老旧木造小屋——好吧,那里可以称得上是贫民区,一条街与另一条窄街窄成斜角,住着不少刚下骆驼不久的粟特人、回鹘人、突厥人。他们无一不是深色皮肤,一口白牙,说话叽里咕噜的,没人听得懂。他们远涉沙漠戈壁来到长安,从事皮货、丝绸还有小兽等生意。

他们住的这条街区的简陋房子,歪歪斜斜,像贪杯之人靠在墙上。而从不整修的小屋室内难看碍眼,护墙板长年漏雨,围篱栅栏缺了牙。每天,人们以各自听不懂的语言调笑、吵架,夜晚还有品种不明的狗在狂吠。

而那些孩子的童年,就是建立在这如此不安的架构上。

有一天在酒肆里,乐师听往来的客人说,大唐王宫里有一位灵巧的公主,很受宠爱,她花巨额工费,请人裁制了一条用各种鸟的羽毛做的裙子。此裙大概是这样的:正视为一色,旁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现。但是,谁也没见过这一条神奇的裙子。

有人说公主穿上这条羽衣,想飞哪儿就飞哪儿,像真正的鸟儿一样,自在得很——当然,这些传闻都是听来的,没人见到过这一奇异的景象。

这位乐师当然也无缘见到公主穿着羽衣的样子。

他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他真心渴望自己有一天能拥有这样一件羽衣,获得羽毛的许多魔力,穿上它成为一个羽人。在他看来,一套真正的羽衣会使人更加接近鸟的灵魂。

他妒忌它们的自由,羡慕它们和伸展到远方的田野、天空。所有自然的事物都有自己的位置。

而他却没有。

乐师花了近半年的时间筹集好了路费,又花去了几个月的时间来到岭南。甜美的南方一点都不荒凉,富丽精致,湿润多雨,到处是孔雀珠宝的色彩。在南方一处潮湿偏远的森林,当地人将这片森林保持在他们初次发现的样子,满山遍野都是树,弥漫着犀利的青绿气味。特别是各种树的枝干,重得简直不像往天空伸展,而是将天空往下拉。树干上下各种色彩流转的植物,有兰花,还有有毒花朵,还有粗如手臂的藤蔓张着开花的嘴,令人称奇。在这巨大植物的静谧国度,一层无可违逆的绿色沉默笼罩着他。

在乐师眼中,这简直就是一片美好的土地,一个没有堕落的绿色世界一

而森林里可能的危险,以种种声音影像为未知的恐惧增添了一股愉快的刺激。林中每一只蟾蜍的脑袋里都有宝石,所有的鸟儿都有名字——它们的羽毛,怎么说呢:一只五彩雉鸡飞起的迅速扑拍声,落在树梢上天鹅绒般的声响;一闪而过的翠鸟,绿松石一样闪烁的羽毛像是在梦中见过——

乐师看着它们浑身发抖,心里跳动着狂喜、畏惧和渴望。他什么也没说,在树下一躺就好几个小时,整个人呈现出植物般恍惚出神的状态——因为心中受阻的渴望。他渴望早点拥有彩鸟儿那霓虹般的、令人垂涎的鲜艳鸟羽之衣。

最后,乐师用了少量的钱,就说服了一位当地的年轻男人当他的猎手。

年轻猎手是个手脚灵敏的小个子,眼睛很绿,仿佛看森林很久。这位猎手和族人一样,露天席地,以食用大型兽类的肉、浆果和植物的根茎为生。这些天性温和的男男女女们围着他细声交谈,争着看他白白长长的手指。他们通过这个异乡人,照向自己未知的内在,琥珀色的眼瞳被些微的好奇心点亮。

后来,当他们得知,这位看起来很有礼貌的人,这个陌异的外人,竟要他们的族人去猎杀森林里的鸟儿,都显示出了愤怒的神情——他们,从祖上到今人,从不伤害森林里的鸟类,更别说杀虐了。因为他们认为活着的鸟儿跟人一样,都是有灵魂的精灵,就像人具备了人性一样。

自从年轻猎人被乐师雇用之后,当地人再也不理他了。

被族人抛弃的年轻猎人向乐师提了一个条件:打猎结束后,他要乐师带他到长安城里去生活。

乐师同意了。

风吹动幽暗森林,吹过灌木丛。年轻猎人在森林里,浑身都是生猛、鲜活、激动的神经。他生性不喜欢内省,也从不觉得大自然能带来什么抚慰,屠杀是他唯一的习癖,也是他独一无二的技艺。

他整天坐在粗大的树干残株上,用鸟笛模仿出一道自然之音招来林中飞鸟,一声高,一声低,声音甜蜜嘹亮,一群群轻柔鸣啭的彩色鸟儿便随之而来。他用浸泡了植物毒汁的木箭,射杀这些毫无防备的鸟儿。木箭所经之处无不血肉横飞,留下一丝恍若飘荡在坟场上方的冷空气,让乐师毛发直竖。

一阵阵沉默的激烈爆炸声中,绿叶、红浆果、白浆果,还有进裂的果实的种子,花朵以及菌叶纷飞四散。同时散落在风中的,还有森林鬼怪、树精、丰饶女神充满树汁浆液的身体。

在年轻猎人的前方有一棵桃树,树干一半被雷电劈得已经枯死了,另一半却生出翠绿的枝叶。在最粗的一截枯枝上,一只绿色的鸟儿在树干杂乱交错处,用很吃惊的眼神盯着年轻猎人看,也盯着乐师看,不时发出“嘎”的一声,似在诡笑。它用这种方式与他们僵持,时间变得和心跳声一样点点滴滴的。

是我悟到了吗?

乐师问。

年轻猎人点点头又摇摇头。他懂得鸟语,但他觉得,鸟儿说出的话多半都很陈腐无聊。这只绿鸟说的不过是“树叶下,找到它”。

而乐师听了这句“嘎嘎”的鸟鸣,甚为惊喜,以为自己真的参悟到了什么。他慢慢靠近鸟儿,他的眼睛与鸟儿圆溜的浅蓝矿物般的眼睛相遇。他觉得,他们之间这冷静眼神的交流似乎延续了无尽的时间。

突然,这只鸟儿从胸腔里又爆发出“嘎”的一声,吓了乐师一大跳。他气急败坏地对年轻猎人挥了一下手臂。手臂落处,这只鸟儿身中毒箭应声落地。

那些天里,年轻猎人打下森林里各种鸟的代表,看着它们从树梢上、从空中坠落时,总是发出开心的笑声。他剥下鸟的毛皮,把尸体留给过路的秃鹫和苍蝇。

疯狂的杀戮如此有趣,最后,他们几乎对日落也漠不关心了。

只是,在深夜里,乐师经常在一阵恐惧的痉挛中醒来,看见那轮肿胀的红色月亮悬挂在树权间。在将熄火光的黯淡映照下,有浓密草木耳语中的魂灵的身影,它们像影子,也像一群灰色的梦魇。听,它们的呜叫声,在夜里化为有声恐惧的咏叹调。这些魂灵,似乎便是他们当天杀死的彩色鸟儿。

年轻猎人说,死去的鸟儿不会说话。

年轻猎人说,它们的沉默就像坟墓。

乐师说,事实并非如此。死去的鸟儿一直在说话。每到夜里,我就会听到成群的鸟儿在呜叫。

乐师久久地看着四周浓密草木耳语中的魂灵身形,直到天亮后它们散去。浓烈的沉默有如这些彩色鸟儿的毛皮,紧贴在他的双耳间。

年轻猎人被疯狂的欲望所支配,有时杀了鸟儿连皮也不剥,就这么丢在乐师脚下,看着乐师将这些彩色鸟尸一只只串起,小心地放在了自己的脊背上。

一日,他跟在乐师的身后走,眼睛里满是恍惚,正午的阳光不时地穿过枝叶,在乐师背上突起的鸟尸花纹上洒下斑点。他整个人从背后看起来就像微妙模仿那种穿透枝叶的阳光,像一只跳跃的大鸟儿。若不是乐师直立以双足行走,年轻的猎人一定会射杀他。

很快,初冬来临。

那一天黄昏,森林里的景色一片湿冷凄清,四周满是冬季悲哀的落叶,有的色如蜂蜜,有的色如余烬,有的色如泥土。沼泽厌倦地向宽大的河流伸展而去。那些斩了首的树的上空,偶尔有一只彩色鸟儿飞过,发出哀戚难当的呜叫声。

乐师看着脚下火堆旁一层层晒干的五彩鸟羽,久久地不说话,心里仿佛被一股深沉的奇异感笼罩。

年轻猎人对这一画面颇感疑惑:这是数月来最沉默的一幅画面。画中散发出的沉默不是来自篝火背后的黑暗,而是来自乐师内心。现在,两者一同散播光和沉默,使年轻猎人恍惚出神,像是获得启蒙。

乐师不能说话,不肯说话。在长安城里,他或许会与龙卡琴一起闷哼,但是现在,一层层五彩鸟羽的奇异之光,让他抛开话语。他明日将与年轻猎人起程,将这一层层鸟尸抛在黯然失色的森林里。

这场火的交合处,已诞生出了某样新的东西。

年轻猎人来到长安后,他的打猎技能一天天地荒废了,成为一个富人的门客。

他最后一次遇到乐师已是次年冬天的一个黄昏。在长安东市的御河边,上方的天空出现了一日将尽的融化色调,色如烛蜡,正随着时间褪色。很冷,是那种冷得让人想尿尿的天气。

当年轻猎人骑着马,从桥上过来,马蹄声惊飞了岸边的一群鸟雀,也惊动了一位沿着河岸奔跑的人。隔着清晨的薄雾,看不清是男是女,只见此人身披五彩羽衣,在悉心模仿飞鸟展翅的动作。鸟飞时,他就扇动羽衣往前跑;鸟落树枝时,他就戛然止步,用手顶住嘴唇发出叽叽喳喳的呜叫声,举止颇为滑稽怪异。

他笑了:这个怪异的人就是数月不见的乐师啊。

乐师见到了故人,自然很惊喜,想说话时,只有一股隆隆声震颤喉头肌肉。最终,他的嘴里发出“嘎嘎”的声音。

年轻猎人懂得“嘎嘎”的这句鸟语,但他觉得,这句鸟语像他之前在森林里射杀的那只绿鸟的话,多半很陈腐无聊。

这句鸟语说的不过是:“树叶下,找到它。”

补记:

本文灵感来源于《唐代的外来文明》([关】爱德华·谢弗)中《羽衣》一章。唐王宫里有一位灵巧的公主,她花费巨资,集鸟的羽毛,请人裁制了一条用各种鸟的羽毛做的裙子。此裙光彩金翠,百鸟之状皆现。守旧的舆论将这种裙服视为妖服。但这种服装在社会上却受到了人们的羡慕,以至于“江、岭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

但羽人也是当时对道教隐士及苦修者的一种隐喻,认为穿上羽衣就能臂化为羽,乘龙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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