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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险”:究竟是一种焦虑还是一种需要?

2016-05-14徐炯权

民主与法制 2016年9期
关键词:道德法律

徐炯权

从2006年南京“彭宇案”到2015年安徽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近年来因扶老人而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扶不扶”“撞没撞”的话题,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甚至演绎成一种社会道德焦虑。

2015年10月,阿里巴巴支付宝网络交易平台推出一项名为“扶老人险”的新险种:被保险人支付3元保费,1年内可获得因扶摔伤撞伤老人被误认为是肇事者而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两万元诉讼费用,同时提供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该险种上线3天就有2.6万人投保,其中2.4万为80后和90后,90后更是占到总投保人的57%。据了解,目前购买该保险的人数已超过10万。

“扶老人险”推出的背景是什么,它能否就此破解人们心中的焦虑,扶起失落的道德良心?

“扶不扶”背后的道德焦虑

看到老人摔倒马上上前扶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种社会良知。然而,近年来,随着一些“扶老人被讹诈”事件的热炒,让人们对“扶不扶”产生了道德焦虑。

现象一:老人摔倒扶不扶,竟成市民敏感话题。

记者在长沙市街头采访,不少市民表示:看到老人摔倒,基本的道德准则应该立即上前扶起老人。但是,现在了解到的不少信息却是路人好心帮忙,最后却反被老人讹成了肇事者,好心人也随之卷进一场场意外的风波之中:打官司、赔医药费。这不得不让人们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变得犹豫:不扶,良心上过不去;扶,万一被诬陷成了肇事者,那可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

“我从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过不少这样的报道,有的老人摔倒后将责任硬塞给上前伸出援手的人,也许就是想要别人赔付医药费,减轻自己的一些经济负担。”市民张宇在说到“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一问题时,半玩笑半无奈地说道:“现在是只敢扶自家老人,别人家的可扶不起!一不小心就得摊上大事儿。”他坦言,为了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平时尽量将“少管闲事”奉为处事原则。

“最怕的就是跟孩子一起出门时遇到摔倒的老人。从小到大,不论学校老师还是我们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都是要爱老敬老:扶老人过马路、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帮老人提东西等等。”市民潘育红说,现在再次面对这个问题时,自己却显得有些“左右为难”了:要是现实生活中真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不上前帮忙,该怎么给孩子解释呢?如果帮了,摊上麻烦,那岂不是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心理影响吗?

对于“遇到老人摔倒你扶不扶”的话题,大学生袁敏表示,这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她不愿随意表明自己的态度。许多像袁敏这样的被采访者都直言自己不好回答这个敏感问题。

现象二:遇老人倒地,55.6%受访者选择直接走开。

如果遇到老人倒地,公众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在有13.901万人自发参与的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这项调查中,55.6%的人选择直接走开,23.4%的人选择留下证据或找到证人后再扶,12.6%的人选择拨打110并等待,仅有5.4%的人选择毫不犹豫主动扶起来。

“可能会装作没看见走过去吧。”当被问及遇到老人倒地后会怎么办时,家住天津的赵泉想了一会儿后这样说。他直言,现在“碰瓷儿”的人太多了,如果倒霉碰上了,钱是小事,关键是心里憋屈。就算不是“碰瓷儿”的,好人做到底,打了120肯定得跟着把老人送到医院,医疗费也得自己垫,万一遇见的是孤寡老人更是摊上一堆事。“不是不想扶,真的是扶不起。”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伦理学研究室主任卞绍斌认为,当人们开始思考老人摔倒要不要扶时,就表明社会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问题。因为一个有价值的道德行为应该是出于良知和义务的意图,应该是不计得失、不求回报,甚至是面临艰难、痛苦和困境依然执著以求的。当帮助他人需要计算成本利益,考虑利害得失时,严格来说不能称之为道德。如此久而久之,纯然的良知将被蒙蔽,道德原则将主要受制于功利的考量,人们将不再相信道德法则,最终是道德感的丧失、道德法则的瓦解和人际关系的冷漠。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郁喆隽表示,现在大家是有心做好事却担心惹上事,长此以往,人们会对整个社会生产一种失望感,甚至会对自己有一种心理暗示,认为自己发生什么事情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现象三:87.4%受访者表示,存在“扶老人”的道德焦虑。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显示,87.4%的受访者表示“扶老人”的道德焦虑在当前社会普遍存在,84.9%的受访者坦言自己就存在“扶老人”的道德焦虑。

“虽然基本的道德准则告诉我,遇到老人摔倒应当主动扶起来,但现实中不少扶老人反而被误解为肇事者的信息难免让我对过去的坚持有些疑惑。”在深圳打工的罗君坦言,在遇到“老人倒地扶不扶”的问题上,自己很纠结——不扶良心上过不去,扶又怕被讹。

“如果带女儿出门碰见老人摔倒的情况,我就真的傻眼了。”赵泉的女儿今年4岁,在幼儿园里老师会教小朋友乐于助人、尊老爱幼,书里画的也都是小朋友扶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遇见摔倒的老人,如果不扶,怎么对女儿解释呢?如果扶了,碰上讹人的给女儿造成心理阴影怎么办?“真希望我永远不要碰到这样的问题。”她说。

对于普通老人而言,大家在扶老人问题上的道德焦虑也渐渐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说实话,我真不相信有这样的老人存在。”中学退休教师刘齐一直弄不懂那些讹人的老人是怎么想的,“究竟能为了多少钱把老脸都丢了?是因为没有保险?或者子女对他们不好?”

刘齐认为,讹人的老人毕竟是少数,媒体不能只报道负面的个案,让人觉得老人似乎都是为老不尊、倚老卖老似的。“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极端的事件,就对整个老人群体产生误解。”刘齐说,他和儿子讨论“扶不扶倒地老人”这件事时,告诉他,如果他摔倒了有人来扶,他首先就会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

“扶老人险”你怎么看?

面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遇见老人摔倒扶不扶”的纠结心理,支付宝网络交易平台推出“扶老人险”,是否能破解人们心中的焦虑,扶起失落的道德良心?各界人士对此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支持者:扶起道德,弘扬正能量

章涌(大学教授):可以说支付宝推出的“扶老人险”给了那些原本善良的人扶起摔倒老人的勇气。三天超两万人投保的情况也让我们感到宽慰,至少说明这么多人都有想要扶起老人的打算。通过推出“扶老人险”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社会的正能量、参与到蓄积社会正能量的队伍中,这项产品的价值远高于赔付的两万元。

小罗(公司职员):我居住的小区是个老旧社区,老人比较多,真碰到摔倒老人自己是不是上前去扶呢?说实话,以前心里是有顾虑的。因为小区很多地方没有摄像头,也未必会有目击证人适时出现。“扶老人险”推出后,我当即购买了一份。掏3块钱,就算是买个做好事的资格吧。今后如果遇到“扶不扶”的问题,我也许会改变主意。

反对者:商家的噱头而已,实际意义不大

韩宝玉(法律工作者):“扶老人险”并不保因扶老人而被误认为是肇事者后可能需要支付的大额赔偿金,而只是赔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的诉讼费用。假如纠纷被诉诸法律后,帮扶者败诉了,需要支付给老人的赔偿金可能不是一笔小数目,而“扶老人险”最高为两万元的赔偿限额只是诉讼费用赔偿,老人的医疗费用并不在保险范围之内,那还得败诉者自己掏钱。这样的保险能有多大意义?

赵佳佳(私营企业负责人):“扶老人险”表面上看似乎有些作用,但实际意义不太。说来说去,这纯粹是一种噱头,是商家利用社会公德的一次营销,是靠社会痛点来获取利润。其实,有善心的人不会因为没有买“扶老人险”而不去救助老人,而顾虑重重的人就算买了“扶老人险”,遇到需要帮助的老人也会犹豫不决。

中间派:道德问题,不能靠金钱摆平

郑焕彩(退休干部):“扶老人险”的推出,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主流民意的判断太悲观了,甚至是对国民素质的一种否定,难免有破坏社会和谐的嫌疑。扶老人被讹诈的事情就算有也是个别现象,绝大多数老人是讲良心的,不会去干这种缺德的事情。“扶不扶”是道德问题,需要强化道德教育,不能靠金钱来摆平。

李力(社会工作者):一份“扶老人险”也许可以安抚帮扶老人的好心人,让大家在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能够从中得到相应的帮助,但是光靠这样一份保险是扶不起社会失落的道德良心的,还应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做好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政府和社会一方面要大力营造做好人好事的氛围,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扶老人这样的善行中去。

靠什么扶起失落的道德良心

如何化解“扶老人”的道德焦虑,扶起失落的道德良心?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受访者首选“恶意讹诈他人的老人应受惩罚”(59.5%),其次是“目击者要勇敢讲出真相”(15.1%),排名第三的是“司法判决应注重对社会的引导”(7.2%)。接下来是:媒体不能只渲染部分极端个案(5.7%)、相关部门要给人可信服的真相(5.2%)、在社会上倡导勿以恶小而为之(3.1%)等。

专家认为,支付宝推出“扶老人险”跳出了单纯的道德提倡和物质奖励或安慰补偿的模式,从法律角度来给行善者提供帮助,值得肯定。“扶老人险”可以解决法律诉讼费用,并赠送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避免有人真撞了老人却还骗取保费的情况,因为最终真相是由法院来认定;另一方面,这份保险更是在鼓励人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让更多的人习惯用法治思维而不仅仅靠传统道德来思考和衡量事情。同时,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依靠法律解决纠纷,依靠法院裁定纠纷时,也在助推着法律制度本身的健全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改善。

当然,光靠“扶老人险”这个单一的而且作用比较有限的方法还不行,还应从多方面去努力。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郑路指出,中国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可报销的比例非常低,是“扶老人”背后的一个重要问题。老人如果摔伤,可能对于他(她)本人和家人都是很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可能担心子女埋怨自己。如果医疗保障能够减轻老人这一负担,他们也就没有必要找人转移责任。专栏作家陶短房撰文说:“在国内,交通事故造成的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几乎已成全国通行的做法,这种状况是否也应该进行改革,比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在医保政策未改之前,对于上了年纪行动不便的老人,建议子女投保意外伤害险,这样也可让保险公司分担风险。”2013年,北京市就推出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年度险费每份15元,保险期限一年,一个人最高可购买4份。保单生效后,老年人坐公交、乘地铁、逛公园、做志愿者时意外受伤都可以理赔。一些公益慈善组织可以设立基金会,专门针对扶老人被讹的情况,提供法律援助和资金支持,从而减轻大家的顾虑,降低风险成本。

另外,政府和立法机构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条例,鼓励救助行为,惩戒诬陷者,让好人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大幅度提高说谎讹人成本,严惩说谎者。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公民救助行为立法工作,尽早制定出台一部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将救助行为免责作为核心内容,对歪曲事实真相、诬陷救助人的被救助人规定相应的惩戒措施。比如《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就因为加入了社会急救等相关内容,被称“好人法”。上海市人大代表吴坚认为,社会急救应鼓励甚至奖励,建议设置相应的基金,为公众救助可能产生的损害赔偿“兜底”。

“常言道人言可畏,如果讹了别人,以后便再无人相信你,会遭到周围人的排斥,这本身就是做坏事的一个后果。从制度层面而言,如果讹人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郁喆隽表示,当大家都在谈论扶老人事件,说明大家都还很关注这些事件及其背后的问题。如果当大家对这种事情冷漠对待、认为理所应当时才是最糟糕的。

卞绍斌表示,道德良知和道德信念是左右个人行为、构建良序社会道德法则的根本源泉。因此,除了从完善社会救助和法律制度上来保障人们爱老助老,目前我国的道德教育模式也需要改进。长久以来那种灌输式、教条式的道德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社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观念、理念已经由过去的单一变为多元化,如果再用那种灌输式、教条式的方法,只能适得其反,应着重培育基于道德自律的实践理性能力,特别是出于良知和义务的道德自觉能力。

除此之外,媒体的宣传报道也要客观公正,不能夸大和炒作少数被扶老人讹人的事实,将老年人妖魔化。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尽快查明因“扶老人”引发责任纠纷的真相,给公众一个可信的说法。

责任编辑:李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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