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的几点思考
2016-05-14赵明光
摘要:自由是人类思想宝库的重要遗产,是人类一直追求和探索的永恒主题。马克思对自由的思考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本文通过研究和探析马克思的《博士论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等马克思的一系列著作,系统阐释了马克思关于自由的本质、自由的属性、及自由的表现形式和自由的实现形式。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本质;属性;实现形式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160-01
一、自由的表现形式
(一)人与自然关系中的自由。
在人的各种现实关系中,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首要的和基础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人与自身的关系具有派生和从属的性质。从自由发展的历程来看,人的自由首先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中的自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自由表现为人在认识和尊重自然界客观规律基础上,对自然界进行合乎自身目的的自觉自主的利用和改造。人只有认识并尊重自然规律,才能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统一的关系,才能把自然界变成自己“无机的身体”,才能在自己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自然界也才能真正表现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
(二)人与社会关系中的自由。
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自由表现为人对不合理的旧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奴役与束缚的打破过程。从现实性的视角看,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自由表现为人们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愿望与意志自主活动的权利。这里主要从现实性的角度理解人们在现代社会中的自由。首先,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自由包含丰富的内容。在社会中,人的活动体现为人身、经济、政治、文化等众多方面,人的自由也就表现为人身自由、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和文化自由等具体形式。其次,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自由具有明确的限制性。第一,社会领域的自由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第二,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的限制。人们在行使各项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第三,人的自身能力的限制。在一定情况下,主体的认识和活动能力,往往会影响个人自由的实现程度。最后,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自由的实现具有条件性。第一,自由的实现受到社会规律的制约,离不开一定的经济条件。第二,自由的实现离不开制度的保证。第三,一定社会的思想文化条件也会制约自由的实现。
(三)人与自身关系中的自由。
人的解放不仅发生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和人类社会的范围内,而且发生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中。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人的解放的第三个维度是人的精神解放。人的精神解放或自我解放,就是要解决人与其自身的关系,使人从自我异化中解放出来,从旧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使人成为自己的主人,恢复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使每个人都拥有“自由个性”。因此,人与自身关系中的自由就表现为人的“自由个性”。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自由个性包含着个人的独立性、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自律性等丰富的内容。首先,“自由个性”意味着人的独立性。其次,“自由个性”意味着人的自主性。主体的自主性是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的前提,是人的主体地位和本质力量的确证和表现。人的独立性是自主性的前提,只有独立才能自主,只有自主才谈得上自由。人的自主性意味着人是自己行动的主人,人的行动由自己发起和指挥;自由不是没有内容的空洞与抽象之物,在马克思的自由观中,自由包含着丰富而具体的内容。自由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自由的内容必然表现为人在各种现实关系中的意志自觉自愿与行为自主自立。
二、实践是自由的来源及实现途径
在马克思的视域中,人不仅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和社会的存在,还是一种实践的存在。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必须首先满足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需要,人类所从事的第一个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这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因此实践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本质的要求。人类通过实践塑造了自身,人所具有的普遍性的东西都是人类实践的沉淀和升华。在长期和反复实践的过程中,这些在实践中产生的意识又使人感受到自己的行动常常受到来自外部世界的限制和束缚,感受到内心的不安与痛苦,从而产生了挣脱这种限制的冲动,也就产生了强烈的自由愿望。正是这种希冀摆脱外在束缚的强烈的自由愿望,又促使人不断地去探索外部世界和自身的奥秘,去认识外部世界和自身的必然性,从而形成获得自由的能力,并通过语言、文字不断传承,推动人类实践的不断深化。这样,人类就实现了对动物生存本能的超越,摆脱了那种受盲目的必然性统治的动物式世界,开始按照自身的需要和目的去自觉地利用和改造外部世界,使外部世界为自己服务,从而使人类的活动具有了有意识的自由的本质。所以马克思说:“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因此,自由不仅在于摆脱外在的束缚和限制,而且在于它是一种自主自觉的创造性活动。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实践范畴不仅具有重要的生存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认识论价值。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实践不仅产生了认识必然性的要求,而且提供了检验认识正确性的标准。所以马克思才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应当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证明。在正确认识必然性的基础上,主体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客观必然性所包含的多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通过进一步的实践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实践形成了人的自由意识,激发了人类追求自由的强烈愿望,催生了人类认识外部世界和自身必然性的要求,也提供了检验认识正确性的最终标准,从而使人获得了实现自由的能力和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离开实践也就谈不上自由,实践是自由的动力和源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4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上)[M].第二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作者简介:姓名:赵明光,1988年06月08日生,性别:男,民族:汉,籍贯: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学历:研究生,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