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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夷坚志》中的涉梦故事

2016-05-14罗青青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6年9期

摘 要:梦既是一种生理现象,又是一种心理现象,具有超越时空的特点。因而,梦常常为文学家所青睐,或用以表达思想感情,或用以折射现实,或用以反映社会意识。《夷坚志》作为宋代笔记小说的代表,内容包罗万象,涉及宋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的涉梦故事丰富多彩。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生死祸福、穷达荣辱的预言者,即预言梦;二是人与神灵、精灵的沟通者,即通灵梦;三是人间与冥界的连接者,即入冥梦。试图从这三类梦故事来分析宋代科举对世人的影响、宋代宗教信仰的世俗化,等等。

关键词:夷坚志 预言梦 通灵梦 入冥梦

一、生死祸福、穷达荣辱的预言者——预言梦

弗洛伊德认为,原始时代人们深信梦与超自然的存在有密切的关系,一切梦均来自他们所信仰的鬼神所发的启示。又因为神能知过去晓未来,那么,梦就必然有了预言的作用。《夷坚志》涉梦故事中体现梦预言性的作品可分为两类:一是关于生死祸福的梦。死生是人生之大事,受佛教三界六道、因果轮回等思想的影响,人们渴望了解前世、今生、来世,寿命之长短,来世托生等相关内容。《夷坚志》中有不少关于梦死期的故事,反映了离乱社会,人们对死亡的恐惧。二是关于科举仕途的梦。科举取士制度自隋建立以来,经唐代的改革,至宋代已日臻完善,为读书士人尤其是寒门子弟进入仕途提供了机会,他们借此跻身庙堂。读书士子埋首苦读、皓首穷经以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因此,他们极其在意科考结果,这种心理必定在梦中有所体现。于是便有了种种与科举仕途有关的梦境。

(一)生死祸福梦

对生的追求是人类的自然本能,这也导致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是人们最永恒的恐惧,潜藏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因而出现了许多与生死相关的梦。宋代由于受到外族的不断侵扰,外患频仍,人们朝不保夕,死亡时时威胁着他们,更加剧了人们对死亡的恐惧,这种恐惧意识形成于梦寐,就产生了大量的梦见死期即预言死亡的故事。

如《夷坚支戌卷一·陈公任》,陈公任是福州长乐县的巨商,一天他的妾梦见有人在他家墙上写“陈公任今年四月初七日主恶死”[1],其妾将梦告诉其他人,墙上却并没有字,于是都不敢告诉陈公任,后陈公任四月往浙江买布,然而“船师报船无故而自拆”,其他人“觉如有人拥其背至岸”而陈公任与仲立因留恋财货而死于波中,正是初七夜。一方面突出宋代商品经济逐渐发展起来,陈作为商人贪财好利的本性,另一方面也写出死亡有期,冥冥之中似乎有某种力量在控制,不可抗拒。

还有一类故事,主人公梦见自己将死,却因为自己的孝举而感动天神,从而获免死罪,如《夷坚甲志卷二十·盐官孝妇》张氏梦见神人以前生之事责问她,并告诉其明日将被雷击死,张氏担心婆婆年老,不能经受惊吓,于是站立到屋外的桑树之下,张氏的这一善念被天神知道,于是赦免其死罪,并嘱咐其行善并告诉世人。佛教中有身、口、意三业,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意”,也即“心”,而心中所想也是业因。张氏得知自己将被雷击死,心生孝念,而免受报。善不仅仅是表现在行为上,表现在意念上的善更为重要。佛家认为,无论是善念还是恶念都会成为业因,成为人们因果报应的依据。

(二)穷达荣辱之梦

我国科举取士制度从隋唐至宋,已日臻完善。宋朝统治者重文轻武,试图通过科举为国家选拔人才。虽然科举制度已日渐完善,但是读书士子也越来越多,每次科举取士的解额是一定的,因而竞争越来越大,科举可谓赚得英雄尽白头。随着封建统治者中央集权的加强,已经进入官僚阶层的士子,其命运仍然掌握在最高统治者手里。因而,无论是汲汲于进入官僚阶层的士子还是已处于官僚阶层的士子,他们都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却又渴望知道自己的命运,于是产生了种种与科举仕途有关的梦幻。《夷坚志》中所记载的科举仕途梦在文本涉梦故事中占绝对地位。有梦见中举或落第原因的,也有梦见与科举息息相关的事物的,如报榜人、科举试题等。

梦见中举或落第原因,如《夷坚甲志卷五·许叔微》许叔微家贫,梦人云“汝欲登科,须积阴德”。许叔微习医救人,后来果然中第。再如《夷坚支甲卷七·罗维藩》因罗维藩家比杜申家亏了二十八年阴德,因此科考的名次在杜申之下二十八名。“宋代儒、释、道三家在历经两晋南北朝和隋唐五代时期的两次大融合之后,逐渐实现了精神上的相融。在因果报应观念上,儒道佛三家表现出了共同的姿态。”[2](P21)也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思想,积德行善积阴德与士子中举有密切关系。

考试内容应是读书士子最为关心的。知道考试内容就能提前做好准备,考中的几率就会更大。由于考试制度越来越完善,现实中人们根本无法预知考试内容,于是借助于神的灵通得以知晓考试内容。如《夷坚甲志卷十三·傅世修梦》会稽人傅世修乡举没中,却梦见参加省试,省试题目为《德隆则晷星赋》。第二天又做了同样的梦,且梦见了考试卷。三年后乡贡,参加省试,省试题目为《天子以德为车赋》,自己根据梦中的内容来判断,结果并未中选。三年后再参加省试,题目为《天地之大德曰生赋》,傅世修这才悟出之前的梦,中举。梦中并不是直接得知试题,而是需要经过推敲才能悟出,傅世修乡举不利却梦见参加省试,这不得不说是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差距在士子内心郁结之后的幻想。

二、凡人与神灵、精灵的沟通者——通灵梦

在远古时期,受生产力水平、社会的发展状况、人类意识的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类对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的认识很模糊,对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无法进行科学的解释,对自身及客观物质世界缺乏正确的认识,崇拜大自然,形成了万物有灵的思想观念。由于梦属于心理意识层面,不受时空的限制,故而梦就成了人与神灵和精灵的沟通者。《夷坚志》中记载了许多沟通人与神灵和精灵的梦故事,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沟通人与神灵之梦。梦作为媒介,打破人神之间的界限,使得人与神能够沟通,其中既有神求助于人的梦,也有神救助人的梦。二是沟通人与精灵之梦。这类梦的主要内容是人梦见动植物精灵来乞命或还债。

(一)沟通人与神灵之梦

神灵本是具有掌控一切的能力,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形象。然而,在《夷坚志》中,神灵的形象不再是高高在上、能知过去晓未来、具有神力的,而是极具人间烟火气息,具有人性化的特点。神灵形象的变化,与宋代释道二教的世俗化、平民化有极大的关系,故事的内容也正是对这一现实的反映。《夷坚志》中的神灵具有现实中人的某些需求,他们不再是淡泊名利,而是对钱财、名位有一定的追求,以及对自己子孙衣食来源的盘算,等等。

在《夷坚丙志卷一·神乞簾》中,永州有一个小庙与谯门相对,录事参军何生梦见庙神曰:“吾一方土地神耳,非王侯也。郡守每出入,必径祠下,我辄趋避之,殊不自安,就君乞一簾蔽我。”何生于是挂了一帘子,第二天梦见神来谢谢他。故事中的土地神比人间的郡守官职还小,神界的官吏与人间官吏进行比较,官职小的神尚需在人间官吏面前毕恭毕敬,神灵的形象已不再是高高在上了。此类故事还有《夷坚支丁卷三·三将军》等,佛教僧佛也需要世人的供奉,为其塑像添色才能降福于人。在人神互助互利的梦中,无论是佛教的僧佛,还是民众信仰中的祠神,都不再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形象,而是与人一样需要帮助,这些帮助都类似于人的日常生活的需要,大到对子孙的关照,小到对神像、泥身的修补。神在获得人的帮助之后就给人以一定的报酬,多是金钱、名利。神与人的这种互助互利的关系,不仅反映宋代神灵形象的人格化,也映射出宋代商品经济发展,人与人所追求的利益关系。

(二)沟通人与精灵之梦

受“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动物与植物跟人一样也是有灵的,梦不仅可以沟通人与神灵,还可以沟通人与精灵,在他们之间传达信息。与具有神秘力量的神灵相比,动植物精灵似乎就显得极其渺小了,它们的命运掌握在神或者人的手里,遇到灾难只能寄希望于人,幻化为人形,通过梦与人进行沟通,希望能获得人的救助。

如《夷坚乙志卷三·蛙乞命》中记载绍兴二十九年,康湑为浙西兵马都监,居住在临安宝连山,夏夜的蛙声影响其睡眠,于是派童仆将青蛙抓起来。康湑熟睡之时梦见十三个人来乞命,醒后告诉其妻子,妻子觉得是所抓的青蛙,于是将青蛙放了。这是一则典型的动物乞命的故事,情节较为简单,青蛙的形象也并不突出,典型的志怪记异之作。再如《夷坚丁志卷五·四眼狗》记载一只忠心耿耿的犬因被误认为经常咬死羊而面临被杀死的危险,逃跑之后托梦给主人的妻子“官欲尽杀犬,我实无罪,平生不咬羊,只在后门夜守贼,愿免一死”,表明自己的无辜,而后黄德琬通过观察后发现犬果然不与其他狗一起,只在后门守夜。故事中的黑犬在面临危险时知道逃跑并托梦,机智如人。

三、人间与冥界的连接——入冥梦

王充在《论衡·论死》中云:“人死,精神归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神)。”[3](P872)古人认为人死后,精气归于天而肉体归于地上,魂魄脱离人体成为独立的存在。由于生者对亡者的思念,或是亡者在人间仍有未了之心愿,都会借助梦进入冥界,与魂灵沟通。

(一)鬼魂托梦求迁葬

“魂归故里”“落叶归根”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民族文化心理。古人安土重迁,若是远游他乡,必然对故乡怀有浓厚的思念之情。如《夷坚丙志卷十一·朱氏乳媪》,宋徽宗宣和年间,朱汉臣为太学官时,乳母死后殡于僧寺,归乡却“不暇焚其骨”。朱汉臣妻子的弟弟在京都客馆梦见妇人在室中徘徊,第二天又梦见妇人并表明自己的身份“朱家乳母”,不幸客死他乡,灵柩寄放在庵中,不得归乡,恳求李元带其回乡。由于停在庵中的灵柩很多,乳母还告诉李元自己灵柩的标记。李元醒后用笔记录下来,去庵中寻找乳母的灵柩,并将棺木焚烧后,把遗烬带回番阳,尚未到达,朱氏就梦见乳母神色喜悦“久处异乡殊寂寞,赖李二舅挟我归”。未回乡“泣诉”,将归则“有喜色”,寥寥数语将乳母渴望归葬故乡的情状,描绘得淋漓尽致。受官员制度的影响,在宋代,像阮阅子妇和朱氏乳母这样客死他乡的例子数不胜数。客死他乡的人不仅仅希望能将骨骸埋葬在家乡的土地上,也希望自己的魂灵能被招回家乡,如《夷坚三志己·王东卿鬼》。

(二)梦游冥府

《夷坚志》中有大量的由梦入冥的故事,这类故事仍延续之前同类故事的叙事模式,在内容上则突出佛教在宋代的世俗化。在梦见被误抓入冥类故事中,梦者多是因为名字相同或相似,被冥吏抓入冥界。入冥后看见冥界的种种,发现冥界的官府和屋宇与人间相似,世人的行为善恶在冥府中都有记载,以达到劝诫世人的目的。如《夷坚乙志卷十五·赵善广》,赵善广梦被人持符抓入公府,审问前世杀孕妇之事,却原来抓的应该是赵善佐,而自己是被误抓,于是被放还,此则故事较为奇特之处在于,赵善广未醒而“自念平生诵《法华经》,今不见何邪?忽觉所诵经在手,光焰焕然”,而后乃醒,梦境与现实界限模糊。

在“戒杀生”思想的影响下,人们多食某种动物也属于恶因,会在地狱受到审判。如《夷坚乙志卷一·食牛梦戒》周阶梦见被抓到官府,审问其嗜食牛肉之事,周自此再不敢食牛肉。故事中的官府其实就是冥府,以周阶的经历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戒杀生。其中既包含了我国儒家传统思想中的“仁”,也体现了佛家“戒杀生”的思想。

《夷坚志》是宋代重要的笔记小说集,由洪迈历时60余年才完成,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反映了宋代广阔的社会内容,对其涉梦作品的分析,不仅有利于促进我们对宋代社会的认识,对了解我国记梦作品的演进历程也有一定的裨益。

注释:

[1]文中所引《夷坚志》原文,皆出自[宋]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

[2]张文智,汪启明整理:《周易集解》,成都:巴蜀书社,2004年版。

[3]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

参考文献:

[1]邵贤敏.《夷坚志》梦幻故事的文化解读[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2]傅正谷.中国梦文学史[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3.

[3]刘文英、曹田玉.梦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4]魏承思.中国佛教文化论稿[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5]张文飞.洪迈《夷坚志》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6]赵珺.从《夷坚志》看儒道佛世俗化[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罗青青 山东曲阜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 27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