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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海顿和莫扎特的古典音乐艺术

2016-05-14王叶胤

艺术评鉴 2016年9期
关键词:海顿古典主义莫扎特

王叶胤

摘要:海顿是受世人敬仰的古典风格的创立者,作为一位宫廷乐师海顿目睹了社会从依赖上帝以及王公贵族到信仰个人力量的这一转变过程。莫扎特的音乐亦是宫廷风格的,他以歌剧性质的音乐构思,最温文尔雅的音乐语言传达愁肠百转的情感,展现奥地利民族的多愁善感的本性。本文将分析以海顿与莫扎特为代表的古典音乐风格与古典曲式特点,两位作曲家把德语世界的音乐影响集中于多瑙河畔的维也纳,酝酿出古典音乐风格并发展成就了所谓的“维也纳古典乐派”。

关键词:海顿 莫扎特 古典主义

西方音乐的创作技法起始于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和声的兴起和发展,在几百年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后产生了海顿(1732-1809)和莫扎特(1756-1791)两位伟大作曲家。1750-1825年为西方音乐的古典音乐时期。“classical”一词起源于拉丁文“classicus”,可理解为最高质量最精致的物品。这个时期的音乐十分优雅、高贵、纯净而平静,其音乐作品从形式到风格都达成永恒的美,因此人们称之为古典音乐(calssical music)。古典音乐时期拥有海顿、莫扎特以及早期贝多芬创作的大量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的风格具有很强一致性,我们很难识别海顿和莫扎特作品的各自风格,他们和来自米兰、巴黎、伦敦等其他地方的古典音乐作曲家所追求的完美的声音标准:着重感性和理性的平衡,强调十分清晰、有秩序、平衡性的创作形式。同样,海顿、莫扎特的晚期作品和贝多芬的早期作品的风格亦十分相似,这不同于其他历史时期如浪漫主义时期不同作曲家的创作都具有自己显著的风格特点。首先,本文从旋律、和声、节奏、作品结构四个方面展示海顿、莫扎特等作曲家使用怎样的音乐语言带来如此优美多变、明晰和谐的典雅音乐。

一、旋律

海顿和莫扎特在第一刻打动听众的是应该悦耳、和谐而歌唱性的音乐主题。他们的音乐语汇简单而短小,在乐汇的组织方法上往往工整成对:先行的-随后的(antecedent-consequent)关系或者是问与答的关系。

二、和声

古典音乐时期,音乐多为单声部同音齐唱,相比较对位性的、复调的多声音的音乐较少出现。新的悦耳动听的旋律由简单的和声来支撑,低音声部创造和声的方式不再局限于巴洛克时期持续规律的音阶式,和声节奏流动而灵活多变。为了避免静止的和声状态,古典时期的作曲家创作了新的伴奏织体,例如阿尔贝蒂低音(alberti bass),织体以意大利的键盘音乐作曲家阿尔贝蒂(1710-1740)命名,他在其创作中广泛的采用这种取代传统和弦式的半分解式的伴奏织体,莫扎特在其著名的早期作品kv545(1788)中已使用了alberti bass:

阿尔贝蒂低音(alberti bass)的功能和布鲁斯钢琴风格中的“布吉·乌吉”低音(“BoogieWoogie”bass)一样,在和声功能固定不变的情况下使和声具有的流动而活跃。

三、节奏、韵律

海顿和莫扎特的音乐节奏也比巴洛克时期的音乐更灵活多变,快速的运动跟随着静止而后发展到更快的乐章等方式广泛的应用。

四、作品结构

古典音乐时期的作曲家不再专注于创作浓厚的对位作品,海顿和莫扎特开始着力于创作迷人的旋律,喜欢轻快,清晰的结构。

古典音乐中的戏剧性魅力在海顿、莫扎特的创作中随处可见,音乐有时候像阳光从天上挥洒下来的声音;明亮而不粗暴;有使像水面在阳光下泛起的光芒:耀眼但不过分……让人喜欢。这个时期的音乐是有漂亮曲调与简单伴奏的优雅精致的音乐,是让人愉快的音乐,与时代吻合。

古典时期的音乐有着显著的曲式特征。古典时期的主要曲式有三部曲式、回旋曲式、主题变奏曲式和奏鸣曲式。回旋曲起源于中世纪流行的舞曲和歌曲,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莫扎特、贝多芬等众多作曲家创作了许多优秀作品。主题变奏曲亦是自古以来传承下来的音乐体裁材。唯独快板奏鸣曲式是古典主义时期的产物。一般意义上的“奏鸣曲”(sonata)和特定的“快板奏鸣曲式”(sonata-allegro from)为不同的概念:奏鸣曲是一种大型套曲形式的体裁之一,奏鸣曲发展到古典时期一般由四个乐章快-慢-小步舞曲-快组成,有时仅有快-慢-快三个乐章组成,而其第一乐章往往采用奏鸣曲式。以上组合方式仅为一般概括,以此为基础奏鸣曲拥有多种多样的组合体。海顿和莫扎特在各自的奏鸣曲创作中关于乐章数目及其相互关系呈现出不同的审美取想:在莫扎特早期的创作中一般安排为快—慢—快三个乐章组合为一整体,但这种衔接并不被海顿所青睐,海顿的键盘奏鸣曲最突出的特点在奏鸣曲中引入小步舞曲而莫扎特仅在两部奏鸣曲中使用小步舞曲(K282/189g和K331/330i)。两个乐章的奏鸣曲在海顿、贝多芬的创作中则都比较少见。同样奏鸣曲的第一乐章也并不都是奏鸣曲式,莫扎特的K331/330i和贝多芬的Op.26则是以一组变奏曲奏鸣曲作为第一乐章。

奏鸣曲式本身就像古典主义时期作曲家的创作所展现的那样拥有无穷的可能性,所有莫扎特早期的奏鸣曲式中的呈示部的主部、副部个性鲜明不同,而海顿在同一时期的大部分奏鸣曲式的呈示部被认为多为单主题,尽管在副部有新的旋律材料但其主部和副部性格十分相似。奏鸣曲式可重复,但不同作曲家都以自己的方式充实内容。有趣的是,海顿和莫扎特都曾为配合他们的键盘授课而创作奏鸣曲。在奏鸣曲式中,音乐能够以自己的方式说话,如果调性和声的发明为音乐语法的建立奠定了基础那么奏鸣曲式则是音乐的句法,其戏剧性的陈述、冲突到最后的坚定使其充满潜在发展动力。

许多巴洛克风格的创作因素(如各种法国舞曲的律动及音乐语言等)影响着古典时期的奏鸣曲式。在古典时期,通常奏鸣曲已较少稳定、持续地使用阿勒曼德舞等舞曲拍子进行创作,但仍具有鲜明的舞曲因素,例如海顿的e小调奏鸣曲第三乐章虽为四二拍律动创作,但仍可谓是海顿的梦幻独舞:

福比尼(Enrico Fubini)谈到:海顿的奏鸣曲式接近启蒙运动的音乐理想,18世纪具有全欧洲性的思想运动是启蒙运动,启蒙运动要求在教会的束缚下解放个性,启蒙思想家具有乐观的战斗精神,继承了人文主义者的理性。歌德认为海顿的创作具有启蒙运动的特点:“他的天才所表达的完美和声是一个天生自由、明亮而纯洁的心灵平静的回想。”并认为“海顿的作品构建了真理的一种语言:每一部分对整体来说都是必要的,他们本身又都是完整的部分,同时都有自己的生命”。

五、结语

机智、幽默、有趣是海顿和莫扎特音乐的重要特点,但最重要的是他们的音乐追求平衡的形式,追求古典完美。人们总认为情感、感觉是音乐中重要的东西,在音乐中体验情感的共鸣,奥妙的是海顿、莫扎特的音乐确实会带来这些感觉。伯恩斯坦认为永恒的特质,是“古典”这个词最重要的意义,古典是永垂不朽的。

参考文献:

[1][美]耶胡迪·梅纽因,柯蒂斯·W·戴维斯.人类的音乐[M].冷杉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2][美]恩里科·福比尼.西方音乐美学史[M].修子健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

[3]杨周翰等.欧洲文学史(上册)[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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