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规则,触犯了会粉身碎骨
2016-05-14
规则与规则不尽相同,有些是“应该”,有些是“最好”,还有一些是“必须”。
我完全没想过,会在高考后第三天,收到这样的私信:
我是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进考场前,我一个小学同学说,她的考场座位正好在我旁边,让我给她抄一下。我害怕会被抓到,就没给她看。后来在路上,她遇到我都不理我,是我太自私了吗?她跟别人说怎么办,别人会不会因此觉得我不近人情,对我有想法?
我直觉反应:高考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第一大考,关于规则,难道不是每个老师、每个考点都三令五申的吗?高考作弊最严重的后果,可能是你将在监狱度过青春,你准备如何和狱友们讲自己犯了什么案子呢?就说“是考进来的”?
我真正的忧虑不在于某一次考试,而在于要如何告诉你们,规则与规则不尽相同,有些是“应该”,有些是“最好”,还有一些是“必须”。人生有太多的规则不能触犯,就像不能触及电与火。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是“应该”。这是一种健康的人生态度,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在知道叔父已逝,自己王冠在手后说了一句话:“I'll be good。”言简意赅,一个“好”字涵盖了所有用心与用力,不求尽善尽美,每天进步一点点。但“应该”不是强制,若不这么做,只是懒散怠惰,不是罪,甚至不是错。
处世得体是“最好”。世界太拥塞,人们挨挨挤挤,你的肘撞我的眼——只怪我太矮;我的鞋踩你的脚——抱歉,我不是有意要穿细高跟的。要能为别人设身处地,要落落大方地应答,要婉转坚决地拒绝……但这是“最好”,是百尺竿头的更进一步。很多人因为羞怯、因为笨拙、因为生长环境的缺失,一生都学不会。他们没有做到“最好”,但你做到了吗?人人都有自己的硬伤,有一戳就会酥了半边身子的麻筋。
还有一些规则,是致命的、关键的,是强硬的“必须”,不能通融。它们都是深渊,只要你涉足,就毫无缓冲可能地堕落——而这些,也许因为太严峻,家长反而不知道从何说起。
比如,吸毒。正常的家长对吸毒知之甚少,他们知道吸毒可怕,但连想都没想过要跟孩子讲。他们以为这件事像天方夜谭那么远,为此警告孩子,就像让孩子警惕马桶里爬出来的大白鲸一样荒谬。而有多少学生,被诱骗着服下掺有毒品的食物、饮料、香烟等,从此走上不归路。
还有,赌博。足球世界杯、欧锦赛来了,跃跃欲试的学生们也会投个注——我见过有大学生一夜之间赢了十几万,从此挥霍无度,到最后高利贷追到他家里去,父母卖掉了一套房子才了事。赌博提供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幻象,让你以为真有无本万利的事,最后却变成万分付出零收获。
抑或,作弊。中国是一个法制有待健全和完善的国家,对说谎、伪造及作弊,老师说,家长说,但多半轻描淡写。诚实是美德,但偶尔作个弊似乎也稀松平常。我们这些过来人都得承认,在一些莫明其妙的考试里,也抄过或者让人抄过。
规矩是一步步建立的,总有人会迎头撞上。我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英语四级考试,共抓出16个作弊者——全部没有拿到毕业证。那是学校第一次用雷霆手段处理作弊,之前当然也大说特说过,但谁也没当真,上了考场还抱着侥幸心理。那16个同学里,有没有人因此改变一生?你猜猜看。
规矩总会越来越严,2015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样的前程,什么样的未来,值得冒这样的险?
有些规则只是为你好,你可以拒绝;有些却是金科玉律,像我家的那盏灭蚊灯,每天都会有迷途的蚊子扑上去,噼啪一声,电光石火,粉身碎骨。
我的困惑在于:到底几时跟你们讲这些,太早会吓着你们,太晚我怕来不及;要讲多轻多重,太轻你们当耳旁风,太重又怕激起逆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