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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作—生活”平衡现状及政策选择

2016-05-14袁相宜张亚琳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9期
关键词:工作

袁相宜 张亚琳

[提要]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劳动者面临着更大的职场压力和家庭照顾负担,工作-生活相冲突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种冲突不仅会影响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降低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还对家庭成员以及整个家庭带来负面影响,阻碍社会的稳定发展。寻求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已成为职场人共同的目标。

关键词:工作-生活平衡;劳动权益;家庭友好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4日

一、工作-生活平衡的含义及内容

Marks和MacDiarmid(1996)最早将工作-生活平衡定义为个体对不同生活角色的定位,是一种混合角色。他们认为个体能够并且应该具有平衡不同角色的能力,即个体能够在多重角色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英国的工作基金会将工作-生活平衡定义为:工作-生活平衡是关于人们能在一定程度上掌控他们工作的时间、地点以及工作方式。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工作-生活平衡是指个体对工作和生活拥有同样的满意度、工作和家庭职能的行使互不妨碍、角色冲突达到最小化的心理均衡状态。

工作-生活平衡主要包括:(1)时间平衡,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上和生活上投入的时间量相同。表现为工作内与工作外的时间互不侵占,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休闲娱乐、陪伴家人的需求也能得到满足;(2)心理平衡,主要表现为从心理上将工作角色与生活角色看得同等重要,互不偏袒;(3)满意平衡,是指对生活以及工作的满意程度大体相同。表现为既有较高的工作热情也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二、我国的工作-生活平衡现状

(一)相关政策实施现状。虽然对于“工作-生活平衡”的研究在西方国家较为成熟,然而对于我国来说仍然是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我国现有的关于工作-生活平衡的研究成果仅仅涉及理论框架、影响因素、平衡策略、工作分享制度、企业制度安排等方面,而系统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目前为止,我国关于工作-生活平衡方面的政策并不完善,大多集中在传统的养老、失业、医疗等方面,政策内容一般把资金支持放在首位而忽视了社会服务的重要性。但是随着社会建设的推进和一系列有利于民生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实现工作-生活平衡变得更具现实性。

(二)劳动者压力现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工作环境得到不断改善。然而劳动者面临的来自工作与生活上的压力越来越大,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对劳动者的要求不断提高,劳动者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二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家庭结构的转变,使得家庭的照顾职能弱化,养老问题以及儿童照顾问题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劳动者在平衡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要求反映了人们在现代社会主要面对以下三种压力:一是在工作中面临加班、出差、升职、人际交往以及失业的压力;二是在生活中处理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的压力;三是在面对工作与生活相冲突时无法灵活安排时间有效解决的压力。

三、我国的工作-生活平衡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时间长,工作安排缺少弹性。我国现行的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出自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和199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智联招聘联合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推出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人平衡指数调研报告”显示:全国职场人的24小时中用于工作的时间(包括上下班)占一天当中的41%,用于日常生活闲暇的时间仅为29%,部分职场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7.7247个小时,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周工作时间40个小时。一些企业存在着“不准请事假”、“请事假提前三天报告”、“缺勤一天扣除全部奖金”的苛刻规定,员工不仅不能灵活安排休闲休假的时间,如果在工作时出现紧急的家庭问题,处理起来也非常困难。

(二)各类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为了实现劳动力的最大化使用效率,并不积极提倡劳动者休假,尤其是带薪休假。许多劳动者也因担心工资减少,升职困难甚至解雇而不敢提出休假请求。

巴西带薪年假最低为30天,国家法定的带薪假日为11天;法国人在带薪休假期间可领取“带薪假期”补贴;德国在法律中规定员工每年可享有24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美国规定带薪年休假安排由员工自己安排,雇主一般不会干涉。早在2008年我国就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中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作收入。但是现实表明,能够享受带薪休假的职工大多数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有七成劳动者并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带薪休假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带薪休假制度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员工的需求。

(三)儿童照顾压力不降反增,老年人照顾负担十分沉重。家庭所能获得的母婴福利大大减少,传统三代同堂家庭模式的破裂以及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这些都是导致儿童照顾压力增加的重要原因。首先,照顾家人和家务劳动的责任由女性承担可以说是中国的一个传统,但随着女性大量加入劳动力市场参加有报酬的劳动,女性的活动范围不再局限于家庭,如何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家务劳动已成为困扰双职工家庭的一大难题;其次,年轻夫妇独立后通常选择脱离父母的生活模式,不再依赖父母来照顾其子女,照顾儿童的负担全都落在年轻夫妇的肩上,生活压力陡增;最后,由于政府对婴幼儿教育认识的不足,导致政府对这方面的投入不够,很多地区对婴幼儿教育方面的重视不足,婴幼儿教育不被纳入教育规划。然而市场提供的托幼服务、家庭照顾服务一般价格过高,中低收入家庭利用公共服务受到限制,加重了生活压力。

截至2014年年末,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13,815万人,老年抚养比高达13.7%。《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到2027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至14%,中国将进入老年型社会。发展社会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的水平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子女照顾老人负担的重要措施。然而公立养老机构数量少、专业性不足、私人养老机构门槛高、费用高的问题使得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老年人占据多数。除此之外,在传统的社会观念中,将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一种子女缺乏责任感的不孝顺行为,让父母居家养老可以增加与父母的相处时间,让老人更好的享受天伦之乐。因此,大多数子女都会承担起亲身照顾父母的责任,生活压力增大。

(四)工作-生活平衡上的性别差异明显。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走进职场。一方面社会的进步和社会观念的改变,使得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社会更多的提倡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和女性的社会地位,给了女性更大、更自由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改善,使更多的女性摆脱对男性的依赖,开始追求经济上的独立。而进入劳动力市场,参加有报酬的劳动,是女性提高社会地位、提高在家庭中的地位、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最佳选择。

2010年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显示,男性和女性在平均每天的家务劳动时间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在城镇,男性平均每天的家务时间为43分钟,女性为102分钟,大约是男性的2.4倍;在农村,男性平均每天的家务时间为50分钟,女性为143分钟,大约是男性的2.9倍。女性与男性一样遵守着每天8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但与男性相比,女性面临的工作时间长、家务劳动繁忙、照顾老人和孩子负担重等问题更为严重,工作和生活上的时间冲突更加明显。一项调查报告显示,与其他国家的职业女性相比较,我国职业女性更多的把家庭当作生活的中心,但是同时又想努力兼顾工作以增加家庭收入,工作与生活的冲突问题相当严重。在中国女主内、男主外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女性是家庭事务的主要承担者,而在工作中由于我国在生育保险以及妇女儿童福利等方面给予妇女的保障措施并不完善,所以使得相当一部分女性面临更大的工作与生活压力。

四、我国的工作-生活平衡政策选择

分散化和碎片化是中国现有家庭政策的特征,比如关注特殊家庭较多,忽视了一般家庭;法律法规较多,可以适用的政策方案较少;口号较多,落实较少。然而西方国家在促进工作-生活平衡的实践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借鉴他国经验,探讨中国的工作-生活平衡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根据相关统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OECD国家全职工人的年均工作时间从1970年的1,981小时下降到了2010年的1,775小时。由此可以看出,这些国家的员工每年平均工作时间在不断减少,休闲娱乐的需求得到了更好地满足,工作与生活的冲突问题得到了更好的解决。

2007年以来,我国修订或者重新颁布了一些劳动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特殊工时管理规定》等,当前劳动法已经比较完善。但在现实中,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劳动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大部分劳动者都面临着工作时间过长、休闲休假天数少、员工福利少的困境。尤其像农民工、女性等这样一些特殊群体的权益更应该得到关注与法律的保护。因此,国家应该加强劳动法规的执法力度,制定保护特殊群体的相关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将家庭作为公共政策的干预对象。常见的“家庭友好政策”是指组织为了帮助其员工更好地承担家庭责任,缓解工作-生活冲突而推行的一系列政策和项目。通常包括弹性工作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员工支持计划等。建立家庭友好型社会服务体系,把家庭纳入公共政策的覆盖范围,用制度的规范来减轻员工的家庭照顾负担,实现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在重视家庭责任的同时,也推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员工工作-生活平衡的措施,对员工的生活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美国现在推行的“家庭福利照顾制度”是其平衡计划中的代表项目。美国通过有关“家庭假期”的法律规定,任何员工可以因产假、照顾产假、照顾家庭成员生病等原因,向雇主请长达3个月的假期,而雇主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员工。美国政府还积极推行灵活工作制,包括计时工作制、弹性工作制、远程工作制等。实行灵活工作制的企业不仅可以使员工更加自由的利用时间、处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冲突、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还可以让企业更加灵活的聘用员工,节约用工成本的同时实现效益最大化。

社会政策的制定不应该局限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将满足个人的需求作为制定社会政策的出发点更加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家庭是个人的载体,社会政策只有充分发挥家庭的功能,将家庭作为公共政策的干预对象,构建发展型家庭政策才能够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求,提高生活满意度,达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三)加强家庭理论研究,培育和倡导工作-生活平衡的理念。政府必须在全社会倡导企业的家庭伦理哲学、在全社会培养与宣传工作-生活的平衡理念,使这种平衡的理念被更多的个人、家庭、企业所接受和推广。如果员工个体没有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而是把工作当成生活的全部,那么不仅会影响家庭角色的行使,还会影响工作满意度及工作效率。因此,政府应该利用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途径宣传家庭责任高于工作责任的理念,使劳动者树立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非生活是为了工作的价值观。一是加强工作-生活平衡的国际比较研究,充分借鉴西方成熟的制度以及优秀的经验,认清中国的发展现状,总结发展缺陷,结合国情制定适用性较广的发展措施。加大实施全国范围的社会调查,通过调查更加清晰地了解中国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状态,以便及早发现社会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在比较研究的过程中,理论界应对工作-生活平衡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廓清理论的边界,整合理论体系,将该理论发展成为一个可以指导企业管理和员工工作与生活的成熟的理论,提高理论的实践性和适用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岳经纶,颜学勇.工作-生活平衡:欧洲探索与中国观照[J].公共行政评论,2013.3.

[2]何勤,陶秋燕,刘宇霞.工作-家庭平衡问题国际比较研究[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

[3]佟新.平衡工作和家庭的个人、家庭和国家策略[J].江苏社会科学,2012.2.

[4]郑雅妮.国内外带薪休假制度之比较研究[J].工会论坛,2008.4.

[5]陈笃升,斯羽.职业女性工作-家庭冲突及其管理策略[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10.

[6]袁凌,林菲.工作生活平衡计划的构成及其实施策略[J].统计与决策,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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