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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低效林改造实施探讨

2016-05-14李俊伟

绿色科技 2016年9期
关键词:实施现状

李俊伟

摘要:指出了大姚县自2010年启动低效林改造以来,在低效林改造方面探索出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介绍了低效林改造实施以来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制约低效林改造的因素,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低效林改造;实施现状;大姚县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9009602

1 大姚县概况

大姚县位于楚雄州西北部,处于东经100°53′~101°42′、北纬25°33′~26°24′之间。全县国土面积4146 km2,林业用地面积3082 km2,全县森林覆盖率64.55%,林木绿化率76.78%。县城所在地金碧镇,大姚境内多山,山高谷深,峰峦起伏,河谷深切,岸坡陡峭,地貌类型为切割构造剥蚀河谷地貌,高差悬殊较大,中部高,四周低。境内最高百草岭的主峰帽台山海拨3657 m,最低湾碧乡灰拉表村海拔1023 m,相对高差2634 m。

2 低效林改造实施情况

2.1 实施背景

大姚县结合县情林情实际,于2009年委托大理规划院编制完成了《大姚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规划面积85万亩,共涉及12个乡镇、3个林场,规划期限从2010~2020年,共计11年。2010年,大姚县全面启动了低效林改造工作,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切实将低效林工作落到实处,使低效林改造工程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2.2 完成情况

2010~2014年,大姚县共完成低效林改造面积114427亩,改造方式主要为树种更替、森林抚育、复壮改造。其中树种更替24706.7亩、森林抚育51866.3亩、复壮改造37854亩。

(1)2010年度完成情况。2010年度,大姚县共完成低效林改造面积8256亩,改造方式均为树种更替,培育树种为大姚三台核桃。

(2)2011年度完成情况。2011年度,大姚县共完成低效林改造面积48891亩。其中:树种更替8891亩,培育树种为大姚三台核桃;云南松、华山松中幼林抚育40000亩。

(3)2012年度完成情况。2012年度,大姚县共完成低效林改造面积27280亩。其中:大姚三台核桃复壮改造24310亩;树种更替2970亩,培育树种为大姚三台核桃。

(4)2013年度完成情况。2013年度,大姚县共完成低效林改造面积15000亩。其中:树种更替3133.7亩,培育树种为大姚三台核桃;云南松、华山松中幼林抚育11866.3亩。

(5)2014年度完成情况。2014年度,大姚县共完成低效林改造面积15000亩。其中:树种更替1456亩,培育树种为大姚三台核桃;大姚三台核桃复壮改造13544亩。

3 低效林改造措施

3.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大姚县低效林改造严格按照《大姚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编制中低产林改造的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长效投入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中低产林改造的质量和效益。县人民政府按照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低效林改造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低效林改造直接责任人的总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考核奖惩,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3.2 科学规划,规范操作

大姚县低效林改造严格按照《楚雄州低效林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按程序报批、分年度实施和“先规划、后改造,先设计、后施工,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

3.3 强化科技,提质增效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选择低效林改造树种和改造方式。提高营造林水平,增强改造实效。严把种苗质量关、整地质量关、栽植质量关、抚育质量关,加强低效林改造科技服务工作,总结推广成熟的栽培技术和种植模式,逐步实现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林业生产经营模式。

3.4 明确主体,规范程序

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是低效林改造的实施主体和投资主体,在改造中充分尊重林农和业主的意愿,落实项目主体,科学合理、依法有序地推进低效林改造。按照《楚雄州低效林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凡林地使用权属于个人的改造地块,由林权使用者提出改造申请,由乡(镇)初审汇总后上报县林业局审批,符合要求的地块方能列入低效林改造规划设计范围;属集体经营的林地,须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民主决策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林业局审批;属企业和国有的林地由其经营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低效林改造采伐产生的木材及其剩余物,一律纳入年度采伐限额管理。

3.5 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要按照建设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健全林业管理和服务体系,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执行《楚雄州低效林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审批、设计、施工及检查验收和评估等工作,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低效林改造工作。在低效林改造过程中,严格坚持限额采伐管理制度。低效林改造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改造采伐后第二年内必须完成造林更新。低效林改造按照循序渐进、稳妥实施的原则,坚决制止借低效林改造之机乱砍滥伐的行为发生。建立健全低效林改造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改造任务结束后,各乡(镇)要按照作业设计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然后报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兑付项目补助及安排下年度改造计划的依据。

4 低效林改造取得的成效

4.1 经济效益

大姚县现已完成以树种更替为改造方式的低效林改造24706.7亩,种植树种核桃。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农村产业和农村经济竞争力,也为生物资源开发创新提供资源保障,也可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并能促进林业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间接增加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按保存率80%计算,可增加核桃面积19765亩,进入盛果期后,按核桃产量100 kg/亩计算,可增加核桃产量1976500 kg,按20元/kg计算,可实现核桃产值3953万元。

4.2 社会效益

低效林改造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战略工程,是山区综合开发的重要手段。同时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林业建设转移,对提高农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5 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还不够,林农对低效林改造认识不足,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低效林改造对提高森林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性,在低效林改造中不主动申请,落实计划难度大。

(2)低效林改造从整地到种植资金投入较大,而国家补助只有每亩补助100元,普通业主自筹资金不足,改造难以大范围推开。

6 对策与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提高对补助资金的投入,使业主的造林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走农民自愿、专业合作、龙头带动、集约经营的路子,加快低效林改造步伐。

参考文献:

[1]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R].昆明:云南省人民政府,2008.

[2]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R].楚雄:楚雄州人民政府,2010.

[3]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低效林改造项目管理办法[R].楚雄:楚雄州人民政府,2010.

[4]杨 韩.云南省低产林改造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措施[J].林业调查规划,2006(3).

[5]朱德志,何道满.远安县低产林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绿色科技,2010(12).

[6]崔双波.曲靖市国营海寨林场中低产林改造的措施及经验探讨[J].绿色科技,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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