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文本到网络:体验式教学逻辑的实践与反思

2016-05-14尚艳春张银花

学理论·下 2016年9期

尚艳春 张银花

摘 要:《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是集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为了提升教学效果,尝试引入以课程项目为依托,小组合作为基础的体验式教学逻辑。体验式教学逻辑的实施应化整为零,分步进行;充分合作,有序竞争;持续互动,内外兼修。通过转换师生角色,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不仅完成了课堂文本知识传递的任务,更重要的是构建了卓越成效的学习网络,并与生活场域相链接,达到技能、智商、情商共同提高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强化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关键词:课程项目;体验式教学逻辑;文本知识;网络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9-0219-03

教学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课堂为主要活动场域,依靠教师和学生的积极参与来共同完成知识的文本形态经由教师话语体系向学生话语体系转化的动态过程[1],教学效果直接体现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对文本知识传递的成效上。因此,在教师和学生之间构建一套能够保证教学活动有序性,提升教学行为指向性的教学逻辑体系成为整个教学活动的内在要求。《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是集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不仅涉及文本知识的掌握,还涉及文本知识向实践知识转化和再加工,由此在文本知识和实践知识之间创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文本转化逻辑便成为摆在授课教师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从文本到行动:体验式教学逻辑的确立

《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的授课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理论讲授和实践操作。教师在授课中需要合理安排课堂时间,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达到学中练、练中学的目的。为此,在教学中引入了体验式教学逻辑,力求在授课过程中,尊重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连接课堂和生活两个场域,平衡理论和实践的关系,达到文本知识转化为具体实践这一终极目标。

(一)属性复归:师生角色转变

在教学中,“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已经成为共识,但是教师的主导作用如何发挥、发挥到何种程度,学生的主体地位如何实现则成为实际教学中的难点。因此,体验式教学逻辑设计首先就从教师和学生的具体角色入手进行改变。

无可否认,实际教学操作中,教师作为知识的“垄断者”,教学计划的制订者,课堂的组织者,成绩的评定者,相对于学生来说具有先天的优势,在教学中很容易由“主导地位”变为“主体地位”。体验式教学的初衷就是要复归教师在课堂中的主导作用,让渡一部分课堂教学的主动性给学生,使学生由原来的知识接收者变为知识参与者和建构者,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具体来说,《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体验式教学逻辑借助课程项目来具体实施,即在讲授完社会调查选题的文本知识后组织全体同学进行分组选题,每组同学通过上台演讲的方式说明选题,由教师和全体同学对选题进行评点,而后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对学生和选题进行重新整合,直至完成课程所设定的所有步骤。

通过这一过程,学生不再只是课堂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的主动应用者,教师不再只是文本知识的传递者,而是基于文本知识和实践知识之上的辅助者、引导者,真正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实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二)碎片链接:知识与生活的有机融入

教学内容从整体上来看具有完整性和逻辑性特征,但是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囿于时间限制,不得不将其化约为若干小节进行操作,虽然每一小节也有内在逻辑,结构相对完整,但是作为学生来说,其接受的内容却是一个又一个“知识碎片”,需要将其重新链接。而且,个体知识结构的形成,不仅限于所接受的文本内容,还要经过主体加工的过程,这一过程与个体知识存储转化能力、生活阅历有关[2]。换句话说,个体接收到的知识需要与其基本生活内容相衔接,经过接收、吸纳、转化、升华的过程,最终将统一的文本知识内化为具有个体化特征的社会行动,最终达到理论指导实践之目的。

就《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的体验式教学来说,学生在选题过程中,遵从社会调查的课程要求,结合自身的生活经历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题目进行研究,调查题目的形成实际上就是对其生活经历的一种反映,将无序的生活碎片提升为有序的实践行为。在社会调查题目的进一步实施中,随着个体认识程度的不断提高,对生活事件的深入思考,“碎片化”事件逐步转化为“系统性”认识,最终将教材中的文本知识与个体的生活经历有机融合。而且,在体验式教学逻辑实施中,教师将教材中本已“碎片化”了的文本知识附着于学生所选择的课程项目之上进行讲解,用一条具体可见的课程项目红线连接知识,不仅能够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还能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消化与整合。

(三)多维目标:智商与情商同步提高

1956年,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布卢姆提出把教育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目标领域[3]。据此,体验式教学逻辑把目标设定为三个层面,即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情感目标。知识目标无疑是指学生对授课中文本知识的掌握,技能目标承载于课程项目实施文本知识向实践知识的转化之中,而情感目标则是贯穿于课程项目的始终。首先,从知识目标来看,体验式教学不仅强调教师对文本知识的传授,更强调学生对文本知识的吸收和转化,教学过程不仅强调教师的“教”,更加注重学生的“学”,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效率。其次,从技能目标上看,教学过程被分为几个主要阶段进行实际训练,每一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各个阶段之间具有明确的、递进式的先后联系,学生在文本知识向操作技能的转化上着重突出过程性,技能目标实现上具有整体性、全面性、连贯性的特征。与前两个目标不同,情感目标主要是通过教学设计,即课程项目实施形式来实现。在《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课程项目实施中本着尊重个体、分工合作、平等互助、有序竞争、奖惩分明、共同提高的原则来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给予个人充分的空间发挥自身能力的同时,又通过团队约束来保证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团队荣誉感,引入淘汰机制磨炼团队成员意志力,最终使他们在合作竞争中学会处理自我与他人、个体与团体的关系,学会合作中的妥协与适应,达到提高情商的目的。

二、主体参与,情境共建:体验式教学逻辑的实施

社会调查方法分为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两大方法论体系,每一方法论内部又可分为若干具体研究方式,在具体授课过程中涉猎所有内容并不现实,因此,在具体操作中,综合考虑理论性、技术性、可操控性等因素后选择定量研究中的问卷调查为主要授课内容,并进行课程项目实训。

(一)化整为零,分步进行

风笑天教授认为,社会调查可以分为研究题目选择、研究设计、调查实施、资料分析和研究报告撰写五个阶段[4],据此,在体验式教学课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按照这五个阶段进行操作。首先,在选题阶段讲授结束后,让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分组,成员大概控制在2~4人,而后每组同学根据自己的兴趣协商选择一个题目进行准备和课堂汇报,每次汇报2~3组同学,教师和其他同学根据汇报内容对其进行提问,最后在每次汇报的同学中选出一组同学晋级,其余组员被整合到胜出的题目团队中。在继续授课、学习过程中,各团队根据课程内容逐步完成问卷设计、调查实施、资料分析、报告撰写等任务。

通过这种成员分组、项目分步的方法不仅调动了每个同学参与课堂的积极性,还促使学生主动吸纳教师所传递的文本内容,发挥个人创造性将其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知识,学生由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创造者。而且,将同期上台论证的各组同学组成新团队可以保证每组成员的机会均等,不会因为准备时间长短而影响到入选机会,但也同样面临挑战。其中最大挑战是团队整合,即如何保证题目落选同学顺利整合到胜出团队,并积极参与后续工作。这不仅需要学生自身努力,更需要教学设计者的精心安排。为此,在体验式教学实施中采取了组长负责,成员打分,期终考核的办法来加强项目行动监督,约束成员行为,以保证成员合作的可持续性。

(二)充分合作,有序竞争

合作学习发端于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引入中国以来已经逐步成为一种主流倡导的学习模式。合作学习可以归结为四种模式,即师生合作模式、生生合作模式、师师合作模式和全员互动模式[5]。体验式教学逻辑所倡导的是以生生互动模式为主的全员互动,即在课程项目实施中以团队内部的生生互动为主,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引入教师和其余学生的共同参与,以此来共同完成课程学习。在最初的小组成立时更多的是强调成员同质性,以保证选题协议的顺利达成和团队合作效率最大化。进一步的团队整合过程中,体现了小组的动态运行机制,一方面,团队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先期成员和后期成员的共同努力,需要成员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另一方面,由于竞争机制的引入,后期成员是作为“淘汰者”或“失败者”进入团队,他们对团队任务的认知可能会与先期成员不一致,因此,无论对于先期成员还是后期成员来说他们在团队任务进行中不仅需要着手解决原有竞争的遗留“问题”,还需要考虑新团队目标的修正与认定以及团队成员的重新整合。实际上,体验式教学逻辑倡导的合作学习过程从初始的课程项目选择,到后期的团队成员整合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既包括项目与项目之间的竞争,还包括成员间对问题理解的竞争,当然还包括团队成员任务分配的竞争,只是所有竞争都是建立在成员合作与互动的基础之上,以竞争促合作。

(三)持续互动,内外兼修

约翰逊兄弟是最早在美国对合作学习理论进行科学、系统研究并将其运用于课堂实践的研究群体之一,他们在《合作学习》一书中从为达成目标所做出的努力、积极的人际关系和心理健康三个维度衡量合作学习所产生的效用[6]。其中个人努力和心理健康与其个人能力和内在价值有关,而人际关系则归属于社会互动层面。通过合作学习的进行,不仅能够提升个体的实践能力,锤炼个人意志,还能够促进人际交往,增强社会适应性。体验式教学逻辑正是在团队成员的持续互动中达到了约翰逊兄弟所设定的各项目标。首先,课程项目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团队成员的持续互动,也伴随教师和其他同学的积极参与,从客观上增强了师生和生生之间的互动,促进相互关系的发展。其次,通过竞争机制的引入促使各项目团队为了获取胜利而积极努力,通过淘汰机制的引入磨炼了学生面对挫折的意志力。再次,在团队的重新整合过程中,团队成员必须合理处理失败情绪,协调相互关系,形成团体凝聚力,共同完成课程目标。最后,通过期末考核的方式规范和引导了成员行为能够朝着既定的方向努力,限制和避免了偏差行为的产生,从而取得内在性格和外在行为同步提高的效果。

总之,基于课程项目实施,建立在小组合作基础上的体验式教学逻辑从目标设定到过程实施不仅完成了文本知识传递的任务,还提高了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构建了网络型团队学习模式。

三、从知识传递走向人际交往:体验式教学逻辑的演绎与反思

从客观效果上看,体验式教学逻辑实施中所取得的积极效果不仅体现在课堂学习上,还延伸于日常生活中,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当属学习网络的形成与延展。

(一)网络构建:从个体到群体的演绎

体验式教学逻辑实施中最重要的依托就是学习小组的组建。通过这种方式将学生的学习模式由个体独立学习变为小组合作学习,由此将基本学习单位由个体变为群体,并成功将独立的学习节点发展为学习网络组织。学习网络之所以能够形成首先基于知识不对称原理。所谓知识不对称是指网络成员掌握的信息或知识少于网络所能提供的信息或知识,从而产生网络对成员的吸引力,使得网络得以维持和运转[7]。在社会调查课程项目形成、实施、总结过程中,小组不仅在各成员间架起一座知识交流与碰撞的桥梁,能够丰富和修正成员对知识的理解,而且还能加速知识的转化和应用能力,甚至促使网络成员构建和形成新的知识体系。这不仅体现在学生对教师文本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上,更重要的是在生生之间互助合作中得以实现,正如伊里奇所言的人人教育意味着人人来教。而生生互助合作的实现则是建立在团队间竞争互补基础之上的正反馈循环圈。如图1所示,课程项目在项目团队外成员的建议下得以进一步完善,在教师的指导下得以修正和提高,二者对项目实施和团队成果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项目团队成员间的互助合作保证课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这样,无论从团队内部还是团队外部来看,各方都具有正向的循环反馈作用。

(二)成员交流:学习网络到人际网络的延展

如约翰兄弟所言,合作式学习会产生三个结果,即成就努力、积极的人际关系和健康的心理[8]。事实证明,体验式教学逻辑所运用的小组合作方法也取得了相似成效。首先,学生课程项目实施包括小组讨论、全员决策以及代表汇报等诸多过程,每次结果都离不开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同学和老师对团队成果的评定和对团队成员努力的积极赞誉都会在客观上提升团队成员的自我成就感。持续的成员互动也会增进团队成员间的相互了解,建立友谊,增进同学感情、师生感情。多年的教学改革实践也表明,小组合作学习的确促进和深化了生生关系和师生关系。并且,团队目标并非个人设定,而是团队成员协商的结果,成员观点在不断地探讨中明辨,各自学会在他人观点和自我观点之间平衡,这本身就是自我成长的过程。

总之,学习小组组建的最初目的是理论联系实践,实现知识掌握目标,但是客观上却促进了人与人的交往,成员关系由普通意义上的“合作伙伴”上升为相互依赖的“同盟好友”,并且通过成员间、团队间、师生间的观点碰撞激发个体认知活力,健全个体人格。

(三)课堂组织:基于主体间性的思考

哈贝马斯认为,人类存在的基础并非是个体,而是建立在理解基础之上的个体之间的交往。教育作为社会交往的一种特殊形态,不仅涉及教师和学生,还会涉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往和互动,是一个多主体交往的结果,因此也就出现了胡塞尔意义上的主体间性。胡氏否认了主体性的客观存在,认为主体性是通过外在于自身的客体的构造得以实现,因此我们所探讨的也并非实在的“主体”,而是需要在主体间和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中来探寻存在的可能性,这不仅延伸了认识论的内容,而且还有效地解决了主客体矛盾。以往所强调的“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秉承的是主客观二元对立的哲学基础,暗含“学生客体”的假设,在实际教学操作中限于教师主导性的约束很容易将主客体倒置,陷入主体悖论的泥潭。那么,若要解决这一问题恐怕还要围绕课堂组织过程中的实在主体——教师和学生来思考,问题在于视角的调整。

教师和学生的存在是相互为证的,其身份本身就是相互构造的结果。按照主体间性理论的理解,教学活动本身是学生和教师共同参与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其中既包括师生关系,又包括生生关系,因此教学活动实际上是依靠关系网的支撑才得以存在。因此,课堂组织要重视“师生关系”,更不能忽视生生关系。师生关系的存在能够保证教育行动得以实施,文本知识顺利传递,而生生关系的存在则是课堂组织的激励要素,提高知识的实践和转化效率。基于此,无论何种形式的课堂组织,何种方式的教学逻辑实施都有必要从课堂交往关系入手满足课堂需求,解决教学中出现的“主客观矛盾”。

参考文献:

[1]朱德全,张家琼.论教学逻辑[J].教育研究,2007(11).

[2]陈东玉.个体知识结构与社会知识结构[J].现代情报,2003(2).

[3]洛林·W.安德森,罗星凯.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分类学视野下的学与教及其测评(完整版)[M].蒋小平,张琴美,罗晶晶,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4]风笑天.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8.

[5]王坦.合作学习——原理与策略[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

[6]David W. Johnson Roger T.Johnson.合作学习(第五版) [M].伍新春,郑秋,张洁,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7]田克录,侯世昌.学习网络的作用、动力机制及政策启示[J].软科学,1999(4).

[8]史铭之.中美合作学习的比较研究——基于个案的分析[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