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谎言:食物相克
2016-05-14焦通
|文/焦通
舌尖上的谎言:食物相克
|文/焦通
作者系国家一级营养师
而由于俗说的“药食同源”,很多人由“药物相克”直接推导出“食物相克”这个概念,但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推导。
《舌尖上的中国》勾起了多少中国人的口诞和关于美食的情感记忆,不过,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正当你要享受美食时,常会有好心人劝导说:“这两个相克,千万不要一起吃!”
豆浆不能与鸡蛋同吃,松花蛋与糖同吃会中毒甚至死亡……对于善于烹饪的中国人来说,生活似乎处处危机四伏,“食物相克”也被奉为经典理念,贴在厨房如灶神指点着我们的日常饮食。
“食物相克”到底靠不靠谱?我们应该如何搭配饮食?
“从药物相克”到“食物相克”是一种错误推导
“相克”一说最早起源于中医,指药材的有效成分之间会发生反应,“十八反十九畏”就是典型的代表。这些说法确有其事,已通过现代化的手段,从剂量到用法经过严密的分析和认证,并且得到主流医学的承认。
而由于俗说的“药食同源”,很多人由“药物相克”直接推导出“食物相克”这个概念,但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推导。
其实,食物和药物不管从用途到用量再到使用方法都不一样。“是药三分毒”,药物的使用受到严格的控制,并且经过长时间验证,生产也需要批准文号。而食物就只需要通过基本的检验检疫和毒理实验,就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和食用。
因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对于药物我们有更高的使用范围和剂量要求。对于食物,则只需解决最根本的安全问题。
也许有人会问,有些食物本身就是“药食两用”,会不会也产生不良的反应?
这其间涉及到部分产品成分的监管问题。如某凉茶的主要成分夏枯草,夏枯草最早是作为药材进入药典的,有处方要求,可是在最新的国标中,将夏枯草定为了新资源食品,也就是说夏枯草以后可以作为食品成分在不同的食品中添加使用了。
这样的分类固然可能有企业公关介入的影子,但是作为国家权威机构,所有被修订的食物或药用植物,都需要经过多部门和卫生机构的层层认证、把关,往往一个改动在常人不知的领域进行长达数年的验证。
所以,一旦原本的药物被重新定义和归类,就是人们在认知过程中不断完善的结果。而食品主要的目的是供给能量和营养,并没有治疗的作用。
日常饮食难以达到“食物相克”
“海鲜和水果相克”论经久不衰,其原理比较简单:食用海鲜将会为身体带入一定的五价砷,其本无害,但在水果中Vc的还原作用下变成三价砷,这时的毒性就变得很大(砒霜就是三氧化二砷)。
这听上去可怕,但真相到底几何?
营养学不能仅用纯理论来解释,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任何问题都逃不开剂量,也就是食用量。
海鲜虽含有砷,但含量极低,要达到理论中将五价砷还原成三价砷的中毒剂量,作为还原剂的Vc食用量至少要达到500毫克,也就是需要50个中等大小的苹果。那么提供与这么大量的VC对等的砷,需要多少海鲜呢?以虾为例,我们常见的吃烤鱼的盘子要满满一大盘!
因此,在正常饮食条件下,我们几乎没有必要考虑海鲜和水果同食中毒的问题。
但是,在什么样的极端条件下能够引起“砒霜中毒”呢?
1、食用被严重污染的河虾,“保证”充足的砷元素摄入;
2、一次性进食50个中等大小的苹果,或34个梨,或10个橙子,或生吃1500克以上的绿叶蔬菜,再或服用500mg以上的维生素C药片。
满足了这些条件才有了中毒的先决条件,但这并未算上在食用过程中“营养素”的损失!
由此可见,只要不同时服药,我们不必担心中毒的问题。
谣言大多是半真半假,往往都是科学的理论加错误推导,得出的却是荒谬的结论。
其原因是人们往往更关注起因和结果,却忽略了从起因走向结果并不是单一变量——营养学中有很多限制因素,造成一个结果也有很多因素制约,万万不能听风就是雨,也不能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