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守儿童受教育调查报告
2016-05-12薛静中共子长县委党校陕西子长717300
薛静(中共子长县委党校 陕西子长 717300)
关于留守儿童受教育调查报告
薛静(中共子长县委党校 陕西子长 717300)
调查时间:2015年4月
调查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农村各小学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由于经济、家庭等各种原因,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因该群体在不断的扩大,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客观真实的了解留守儿童受教育方面的具体情况和整体概况,认识和把握时下农民工子女在教育方面的倾向和基本问题,并且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状况的调查,了解农民工在教育其子女观念中存在的差异。
为了摸清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现状,探寻更多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有效途径,就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此次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子长县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概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流动的格局逐步形成,流动儿童少年尤其是随父母进城的低收入的流动农民工子女、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随之显现,日渐成为义务教育工作中的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政府和社会所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密切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他们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开始涌入经济发达地区,这也就造成了当地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在不断地扩大,由于缺乏父母的温暖与关爱,使得他们在如何更好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问题上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
二、子长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农村社会转型时期和农村大规模劳动力到城市就业后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家庭不富裕,父母长期在外,他们大都跟祖辈、亲戚生活在一起,还有的甚至是独自生活。种种原因造成了他们生活中缺少父母的影子、父母的温暖,也造成了他们形成不同于其他孩子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当地,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特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给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及心理发展都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些影响在他们受教育的问题上表现的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
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父母不在身边或监管人对其监管的不到位,周围的一些不良价值观对孩子们单纯且没有生活阅历的心灵有着很大的影响。抚养人或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养方式普遍采取的是溺爱型,从而导致他们道德情感的缺失,只知道单向的接受爱而不去施爱。对家长、朋友、邻居和周围的社会冷漠少情且缺乏社会责任感。他们往往在认识价值观上产生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变的异常,这些错误的认识、价值观和心理缺陷,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冷漠、敏感、孤独、胆怯、自卑和自我封闭等不良情绪。同时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很多人道德意志薄弱,有的吸烟酗酒、赌博、迷恋网络,有些甚至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在一起,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庭教育的缺失
留守儿童家庭大多经济比较贫困,不能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缺少在家学习的环境和学习资料等。同时,大部分留守儿童家里有很多家务和农活,由于父母在外打工,这些工作大部分都落在了孩子身上,经调查大约有73.3%的儿童课余时间主要用于做家务和干农活,因而他们在学习上的时间就很少了。另一方面,由于87.5%的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其他监护人仅占12.5%。由于监护人的年纪比较大,而且大都是小学学历,甚至没有上过学,因而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往往力不从心,孩子也很少向家人请教学习问题。其结果是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仅有16.7%的儿童成绩较好,大多数留守儿童的成绩都处于中等偏下,辍学、失学的现象屡见不鲜。影响留守儿童受教育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是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供给家里的生计,加上父母平常对孩子生活学习的不关心,在潜意识里给孩子树立了读书无用论的思想,使孩子产生厌学甚至退学的想法。有些父母很是重视孩子的学习,这样的家长往往只注重孩子的成绩,其他德、体、美、劳等通常被排除在外,使孩子的教育成长畸形发展。
3.留守儿童上学难
由于家庭经济贫困,留守儿童上学负担重,导致一部分人辍学在家。因为儿童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很多父母都带着孩子出去打工,但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在我国长期的存在,导致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在两地的教育问题上亦是如此。农村地区经济落后,教育教学设备、师资条件较差,这些都不足以使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我国实行学生户籍所在地就近就读的原则,成为阻碍他们外出就读的障碍,并且大多数学校的升学考试、中考、高考等都要求是当地户口。在外地读书,还涉及到教科书版本不同的问题,在一些学校就读需要交纳高额的转学费和学杂费,而这不是一个农村家庭可以承担的,因此留守儿童大多都留在教学条件较差的农村上学。
4.家长与学校沟通少
父母外出打工,往往由于工作忙、工作累,很少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因此,在同与孩子老师联系的次数就比较少了,家长与学校联系大都很少,因此父母很难了解到自己孩子的受教育情况,而通过学校一起教育引导孩子就更加困难了。父母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同样他们在关爱孩子时更注重物质经济层面的,往往忽视了孩子心理需要温暖和呵护。
5.学校、老师教育不到位
在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往往是分散着的,通常一个班级可能会有几个学生是留守儿童。老师一般注重的是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而学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生活上的问题一般会忽略过去,甚至很多老师对自己班里的留守儿童不甚了解,从而很好的教育关爱留守儿童也无从谈起了。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分配任务时,往往不会对留守儿童进行特殊的照顾,有很多学校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但没有得到好好利用,使之成为了一个空架子,这是在处理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上的一大浪费。
综上所述,我们虽然在处理留守儿童问题上有一些措施,但是由于与现实情况的差异等原因,使得该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而探究留守儿童生存状况、寻求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对策和措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儿童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因此我们要找对策,找解决之路。
三、关于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针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学校应该开设心理辅导课。老师在平时尽量关爱那些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的留守儿童,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给予他们老师的爱、集体的爱来弥补他们缺少的父母的爱。
政府要把培育农村良好的育人风气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营造良好的育人风气,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认识、价值观和心理发展,让他们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坚决使留守儿童完成学业,决不能让农民工群体“富了一代人,垮了下一代”。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通知》中指出: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所有家长都应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身体力行、教育子女。要转变陈旧落后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指导家庭教育。由此可见,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是极其重要的。要解决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家长就必须多多关注孩子,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让他明白自己父母的一片苦心,使他树立奋斗的动力。还有平时多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尽量把电话替换成书信,这样更容易让孩子明白自己在受着关注,可以更好地进入孩子的内心,抚慰孩子孤寂的心灵。
由于监护人不能很好地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这就需要强化学校的教育作用。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作为学校与孩子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联络的桥梁和纽带,构建学校、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人多方多元互动的局面。在学校老师需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地关注,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的难题。学生之间可以成立互帮小组,可以互相解决学习上的问题,在生活中也可以互相帮助,以集体的温暖去关爱他们。
3.政府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别。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打破“二元”体制,开辟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绿色通道”,加快城乡发展,逐渐消除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城乡壁垒的限制,使农村劳动力自由的流动,留守儿童不再留守,让他们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实现教育公平。
4.政府应加大教育投资力度,并高效率地利用教育投资资金。
科学高效的配置乡镇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一些地区可以创建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留守儿童温暖之家”,在方便留守儿童住宿的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了群体中的温暖和关爱;对学校老师进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知识培训、考评,并制订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在当地发展县域经济,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或就业;加快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高了,就业机会多了,外出务工人员就会逐渐减少,当地的留守儿童也会相应的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从而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5.各级政府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中来。推动社会关注,使之形成合力,对留守儿童进行捐赠和资助。社会各界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各种生活技能的培训及竞赛活动,鼓励他们走出校园参加各类义务劳动,培养爱国、爱家、自立、自强、乐于助人的良好品德。
6.配合社区、街道、乡镇做好对本辖区内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尤其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组织动员工作。根据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制订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学籍管理办法,为流动儿童、留守子女就学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做到不让一个流动儿童、留守子女失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和指。确保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招收流动儿童、留守子女的中小学校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提高办学水平。各中小学校对随班就读的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应与正式在籍学生一视同仁,在评优奖学、竞赛活动等方面应同一标准,同等对待,享受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县教育局对招收流动儿童、留守子女的中小学校加强指导和监督,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安全卫生等方面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引导学校规范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8.规范程序,让每一个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均等的义务教育。为了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到实处,必须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的界定,严格操作程序,保障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按时入学。是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是领取义务教育卡,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籍地政府外出务工、子女随同外出就学证明或户口;现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证明、现工作单位证明、来境内居住半年以上租住房屋合同),到学校登记报名;是学校审核入学证件,发放录取通知书;是报到注册,建立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学籍档案。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家长要努力提高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制意识,按时送子女入学,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若要流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变动手续。
四、留守儿童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心、关爱和关注。
就目前政府针对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所制订的各项政策及实施的状况来看,现实与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与思想道德教育缺失、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上学难、学校老师教育不到位、家长与学校沟通少与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各级政府应同社会共同构建“以人为本,关爱留守儿童”的公平自由平台,鼓励大家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工作中来,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献出自己的力量。
解决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各学校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本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订流动儿童、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均等的义务教育。
10.19312/j.cnki.61-1499/c.2016.0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