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遗嘱无效
2016-05-12
这样的遗嘱无效
别说:“我走了以后……”
许多老人认为,订立遗嘱,无非是用书面的形式,把自己想要嘱咐的事情写下来就可以了。其实,并没有这么简单。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在法院审理的遗嘱继承案件中,有近60%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什么情况下遗嘱会无效?写遗嘱时要注意哪些?
自己书写、有见证人、有亲笔签名加上内容清楚明了的遗嘱才会有效。而这样的遗嘱可能无效——
自述“走了以后”或“离开以后”
北京海淀区的赵先生曾经立过一份遗嘱,但他的签字写在了遗嘱的最上方,而且没有日期,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遗嘱内容不明确,书写随意,签名在上方不符合常理,也没有写明日期,最终被认定无效。法务人员说,还有的老人在书写过程中,会把“死亡之后”写成“我走了以后”或者“我离开以后”,但实际上这两个说法并不代表死亡,会被判定无效。
自行处置夫妻房产
卢女士今年70岁,老伴王先生两年前去世,生前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和卢女士的住房留给了外孙。然而这份遗嘱被判无效,因为王先生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是卢女士和王先生在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王先生的遗嘱中却处置了属于卢女士的财产份额,因此应属无效。
遗嘱放在朋友家
刘女士立下遗嘱,写明3个孩子平分遗产,并把遗嘱存放在一个朋友家中。然而刘女士离世后,3个子女发现遗嘱有修改的痕迹,原本平均分配的遗产,变成了儿子拿走一半,两个女儿平分另一半。法院经过笔迹鉴定,发现修改的字迹确实不是刘女士所写,判定遗嘱无效,最终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遗嘱真正生效是在老人百年之后,而不是立完遗嘱之后。所以遗嘱的保管非常重要,建议最好放在第三方机构保管。此外,还需要注意保管环境、纸笔质量等,要防潮、防蛀,注意过若干年后字迹会不会模糊,纸张会不会变脆而碎掉。
【建议】遗嘱应尽早订立
很多独生子女认为,没有遗嘱,父母的财产也会转移到自己名下,实际上如果没有遗嘱,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独生子女想继承父母的财产,需要获取父母的父母放弃财产的证明,如果不在世,则需提供死亡证明。因此,老人最好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尽早订立遗嘱。这样既可以简化程序,也可以防止家产外流。
注意,以下十种情况无法订立自书遗嘱:
1.文盲,不识字;
2.患有帕金森症等神经系统疾病;
3.患有脑中风;
4.盲人和聋哑人;
5.反应迟钝以至于无法正常交流;
6.不具备书写能力;
7.高度近视(白内障严重),影响基本书写能力;
8.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疾病,导致无法签字;
9.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智障等精神状况不正常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人;
10.无个人合法财产的,包括财产登记、存款在他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