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哲学底蕴
2016-05-09周覃
周覃
摘 要: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军事各项体制都做了具体的规划,尤其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探索。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对于创新政治体制,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提高政治体制的办事效率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本文通过辩证思维视角来挖掘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内在精髓,以期能打开思维视界,为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并有助于这一改革的深入推进。
关键词:政治体制;辩证法;量变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08--02
一、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1、探索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分权”模式
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在这篇讲话中,邓小平主要对我国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进行了批判和反思,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议题,后来被尊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便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权力过于集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和个人领导现象。这样的政治体制与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冲突和矛盾的,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国家和人民都是极其不利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不断探索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分权”模式。主要途径有:第一,理顺党政关系,实行党政分开。邓小平认为,“关于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分开,以用于解决党善于领导的问题。是关键,放在第一位”。[1]邓小平同志指出,要想实现党政分开,首先应该从宪法上着手,在宪法中应该明确提出不允许权力过于集中的原则,这是实现党政分开的根本保障。其次,在中央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之后,还要设立顾问委员会,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再次,党委不能插手政府的管理,同时各级政府应该建立纵向的强有力的工作体系,提高行政效率,依法行政。有步骤地改革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探索党和国家权力体制的全面“放权”
分权和放权是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两个重要途径,二者相辅相成。分权侧重从体制上解决问题,放权侧重从构架上解决问题。所以要解决权利高度集中问题,下放权力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权力下放的总的原则是,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由下面决定和实行。其目的是厘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实现各级政府职能的合理配置。
邓小平强调的“放权”包括:其一,党要下放一部分权力给政府,即党政分开。1980年他就提出:“今后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政府工作当然是在党的政治领导下进行的,政府工作加强了,党的领导也加强了。”1986年他仍然强调:“效率不高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其二,中央要下放一部分权力给地方。他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其三,党政都要下放部分权力给企业、事业单位,即政企分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委只管大的政治问题、原则问题,厂里的生产、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就应该由厂长负责统一指挥,不能事无大小都由党委包起来。”在企业内部“党委主要管党”。其四,党和政府都应放权于社会和基层。 “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我们讲社会主义民主,这就是一个重要内容。”
3、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
邓小平高度重视政府机构改革,而且将机构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部分。机构改革的目标定位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臃肿、工作效率低下,克服官僚主义。
精简机构的具体做法是:第一,切实做到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机构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所具有的职责与作用,它是建立政府机构最基本的依据。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应该明确管辖的范围和不应该管的事务,理顺各种关系,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到精简机构。邓小平充分意识到这一关键,高度重视政府职能的转变问题,并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划清职责,明确政府的权力范围等一系列观点。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陷入以前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死路,才能更好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第二,精心设计改革方案,进行试点,逐步推进。机构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规划,虽然刻不容缓,但是绝对不能急于求成,否则会适得其反。机构改革的方案必须集思广益,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克服弊端,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最后必须经过科学的反复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试点工作,然后逐步推行。第三,被精简人员的合理安排。合理安排被精简人员到政局和社会的稳定,它的成功与否也同样关系到机构改革的成败。
二、从质与量的辩证关系视角透视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
1、 邓小平视野中政治体制改革的质变与量变
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推进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这种发展正好遵循了哲学上的质量互变规律。质与量互变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存在两种基本形式,质变与量变。量变是在数量上的积累,质变是指根本性质的变化。在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中,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健全的过程,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由此可见,我国要进行的改革不能是突飞式的改革,而应该是渐进式和积累式的飞跃。邓小平一直在强调,要“扎扎实实、稳步前进”,“有步骤,有领导,逐步发展”的原则来指导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2、从邓小平质与量辩证关系把握中得出的重要启示
质量互变规律是研究和把握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辩证法重要指导原则,这方面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有:
(1)坚持适度原则
度是事物保持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和范围。适度,就是掌握火候,把握分寸,主要是指人的主观认识和活动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度,不超度,不越度,不违反原则,不超越界限。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中,坚持适度原则非常重要,要善于运用这一原则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关系。力度太大的改革往往伤筋动骨,社会难以承受这种改革的阵痛,力度太小的改革往往不触及问题的实质与核心,不解决根本问题。因此,改革措施要不温不火,恰到好处,把握适度。
(2)要正确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质
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和改进,是基于中国当时的国情而实施的改革。明确政治体制改革中的质,就必须要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改革的性质,这又需要准确地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和内容。质都是有自己的数量界限和范围的,真理多走一步就会成为谬误。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处理上,缩小范围和超越范围都是不对的,缩小范围等于隔靴搔痒,体制弊端一如既往,不解决根本问题;超越范围如照搬移植西方式的“三权分立”等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彻底变质。
(3)坚持渐进性原则
首先,要预判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这个浩大繁复的社会系统工程来讲,不能有半点的急躁情绪,不能急于求成。整体改革方案的规划和工作方法的设计是十分重要的。要坚持不搞运动式的突击,要一步一步有计划有秩序的向前推进,为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铺路架桥。在解决具体问题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时具体的条件去解决,在积累的过程中逐步完成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最终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质的飞跃。其次,改革要坚持渐进性原则,就是要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努力地创造适合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利条件,不断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为政治体制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再次,还要坚持间断性和连续性的统一、眼前目标和长期目标的统一,把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个具体任务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让政治体制改革不断逼近既定目标。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3 版,第 176 页。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
[4]张星炜.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及其历史性贡献——纪念改革开放 30 周年[J]. 理论与改革,2008 年 1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