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提高打防效能 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2016-05-05四川省森林公安局
四川省森林公安局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打防效能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川省森林公安局
我省森林公安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建设和公安发展大局,以深化改革为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打防管控能力,有力地保护了生态资源、维护了林区稳定。
一、破除打击能力瓶颈,全面提高打击水平
(一)深化“三项改革”,解决执法办案保障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全省大力推进“法人单位建设、单独预算管理、执法权限落实”三项改革。通过独立法人单位的建设,使森林公安彻底实现了从林业部门内设机构到直属机关的转变;通过单独预算管理,做大了预算盘子,确保了基本运转,增加了装备建设、大要案件办理等经费来源;通过执法权限的落实,确立了森林公安机关打击涉林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的主导地位。“三项改革”助推了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执法规范化,有效增强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能力。
(二)完善刑侦机制,解决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3年,我局协调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加强森林公安刑侦工作的意见,并召开两厅领导出席的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会,推动了刑侦工作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刑侦工作新机制的建立。我们力推刑侦绩效考核制度,解决效能低下问题。对22个市州级单位的刑侦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将案件办理情况与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分配直接挂钩。以警综平台录入数据为准,考核办案总量、增长量、人均量,变考核破案为考核结案,不仅考核移诉案件数,而且还要考核移诉人数。同时,特别设置了刑事案件“零”突破考核项目,即辖区内县级单位没有办刑案的,倒扣分;市州本级没有办刑案的,不表彰。自2013年实行刑侦绩效考核以来,各地办案积极性明显提高,3年侦破刑事案件3346件,超过实行前5年的总和。我们重推专业案侦小组制度,解决警力分散问题。我省实有民警2398人,分布在192个市县,点多面广,大部分县7到12人,最少仅5人。除领导、后勤、政工、法制等岗位,就没剩下多少能办案的民警了,充分履职受到限制。警力不足不是问题,不解决薄弱环节才是问题。为此,我局要求每个森林公安机关组建至少1个案侦小组,人员要求相对稳定,不少于3人。同时,对非勤务岗位的民警强化案件侦办专业培训,确保每位民警能迅速抽调办案,形成战斗力,用“一警多能”弥补警力不足的短板。目前,我省共建立了263个专业案侦小组,办案数量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三)推进实战化,解决“机关化”问题
我局长期重视刑侦部门实战化建设,不断探索、健全跨区域大要案件的指挥、调配、联动机制,要求机关民警直接参与、主办案件,转变了过去单一协调指挥的模式。2012年,我局立案侦办了“2·21”羊马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系列案,调动省内10余个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参与协查工作,查获非法收购的国家II级保护植物原木1万余件、蓄积3800余立方米,案值近2000万元。2014年,我局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转办的福建“7·10”案件线索后,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统一指挥、省市联办”侦查新模式,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扣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200余件,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省局率先办案,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省14个市州局和90%的县局实现刑事案件办理“零”突破。
二、构建部门协同作战机制,逐步形成打防合力
(一)专项行动打击成效显著,生态保护能力大幅提高
2013年,省委政法委牵头,联合省人民法院、检察院、宣传部、林业厅、公安厅、国土厅、工商局、食药监局等省级九部门,开展了为期8个月、代号为“亮剑行动”的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亲自审定行动方案,召集会议部署。省委书记王东明多次作出批示,肯定行动成效。“亮剑行动”共查处案件10743件,同比增长47%;侦破刑事案件1112件,同比增长91.3%;抓获犯罪嫌疑人1562人,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移送起诉率低”和“量刑轻刑化”的现象基本消除,非监禁刑适用率较上年同期降低12%。省政府新闻办还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效果明显,提高了社会认知度。
2015年,省林业厅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厅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并通过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全省部署会。“林地行动”领导小组先后挂牌督办21起案件;省人民检察院、林业厅领导多次带队实地督导,为案件办理提效率、减阻力;省人民法院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一些定性、量刑有争议的案件。行动共查处林地违法犯罪案件1426起,涉案林地面积1274.33公顷,罚款金额3021.57万元。侦破刑事案件143件,超过前3年总和,抓获犯罪嫌疑人133人,已移送审查起诉80件107人。通过“林地行动”的有力开展,扭转了单位犯罪林地案件难立、难办、难结的不利局面。
(二)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机制初步建成
借联合行动契机,公、检、法、司、林完成一系列生态保护制度的建设。省人民检察院、林业厅进一步规范了涉林案件的行刑衔接。省人民法院加强了涉林案件专项审判工作,建立了三级法院纵向工作督导机制和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工作协调机制。省林业厅细化了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并促成我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施行。省人民法院、检察院和林业厅针对办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相关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议并印发纪要,对人工培育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办理、涉林刑事案件鉴定等8个在办案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确保了我省涉林案件办理适用法律标准的统一性。通过多部门通力合作,我省生态保护机制已初步建成。
三、创新以打促防治理方式,着力强化保护效能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林区打防管控手段更加丰富
我们通过设立森林公安警务室来延伸警务触角;通过整合“天保”力量来实现网格化巡逻防控,有效压缩了涉林违法犯罪空间。阿坝州森林公安依托国有林场、木材检查站设立了林区警务室,以派出所为主体,落实民警统一指挥,选聘巡山护林人员、木材检查人员为协警,建立起“以群众为基础,护林员为骨干,警务室为支点”的情报信息网络。我们强化林区边界结合部、交通咽喉部查缉力度,斩断、封堵非法交易通道。朝天区七盘关、平武县木瓜墩、卧龙二道桥等武装检查卡点多次查获濒危野生动物。我们尝试利用科技手段,在林区重要区域、道路实行全天候视频监控,拓展线索来源,提升破案能力,警务模式逐步实现由“以打为主”到“打防结合”、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青川县将公安天网系统接入森林公安局,并在3个自然保护区、4个木材检查站建设电子监控点位40个,实现对县境出口、重点区域的电子巡防,已利用图侦手段查破案件上百件。
(二)积极推动“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构建林区新型治安防控体系
为建立林区治安防控长效机制,以实现林区“发案少、秩序好,资源安全,平安和谐”的目标,我局积极协调省综治办,将“平安林区”创建纳入平安建设内容。2014年,省林业厅与省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林业、综治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具体标准,召开了推进会。“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护和发展好森林生态资源提供了新的载体。我省将择优命名一批省级“平安林区”,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引领带动全省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的全面升级。
(责任编辑刘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