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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戈德曼:一直在编剧行业哆嗦

2016-05-01毛旭

世界文化 2016年4期
关键词:德曼好莱坞小说

毛旭

195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场研究生舞会上,23岁的威廉·戈德曼手持空酒杯,和漂亮的萨拉·劳伦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你从哪儿来?”“你住哪儿?”伴随着干冷的幽默和礼貌的笑声。然后,萨拉的一个程式化的问题为聊天画上了句号:“你毕业后打算干什么?”戈德曼回答:“哦,我想当作家。”萨拉的笑容僵住了,然后转身走开,几步之后又回过头来,盯着戈德曼:“又一个神经病。”

第一幕:小说

威廉·戈德曼说自己之所以想当作家,是为了“复仇”——向童年复仇。不幸的童年是一个作家的金矿,戈德曼想把童年欠他的金子都索要回来。

戈德曼于1931 年8月12日出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高地公园,他前头有一个大他五岁的哥哥詹姆斯。小时候家境殷实,父亲辛苦工作多年,终于熬到了一家服装公司副总裁的位置。但戈德曼的母亲像麦克白夫人一样野心勃勃,她知道丈夫所在的家族企业不会让他成为一把手,便敦促他“另立门户”,于是,父亲不情愿地提前退休,和朋友合办了一家服装厂,但厂子很快就倒闭了。

接下来的五年时光,父亲都躲在家中的二楼上穿着睡衣买醉度日,偶尔下楼也是为了到商店去买酒“囤货”。因为父亲的颓废,戈德曼不敢带朋友来家里玩,更不敢谈恋爱。他的成绩直线下滑,有一年的时间他装病逃学,躺在家里望着天花板胡思乱想。戈德曼的母亲并不关心他,而且严重偏爱长子,声称自己在生戈德曼的时候突然失去了听力,直到临终时才坦白说是生哥哥的时候变聋的。戈德曼上初三时,父亲的离世更加剧了他的内疚感:父亲辅导他写的作文得了“A”,他放学后本想拿给父亲看,但犹豫了一下,决定先写作业再说,等他拿着作文本进到父亲的房间,发现父亲已经吞服过量的安眠药自杀了。

青少年时代的戈德曼以读书为避难所。一个表兄借给他一本美国作家欧文·肖的短篇小说集,他读得上了瘾,两天之内就看完了。等他稍大一些的时候,每逢过节,亲戚们都会问他:“比尔,你打算以后从事什么职业?”他认真地说:“我想当作家。”这时候一般有两种接话的方式,一种是:“当完作家之后呢?”另一种是:“别开玩笑,你到底想干什么?”真正令他心慌的是第一种方式,因为其潜台词是他不会在作家路上走多远,而戈德曼的确也是这样认为的:“我知道他们是对的……我一定会失败,这是毫无疑问的。”

戈德曼中学毕业后进了俄亥俄州的奥柏林学院,这是一座充满艺术气质的学府,戈德曼和未来的词曲作家约翰·肯德尔成了同窗和一生的朋友。戈德曼选了创意小说写作课,班上有12名学生,只有他是正儿八经地想当作家。他花三周时间写了一篇短篇小说,而肯德尔在交作业前一晚花三小时完成了一篇,结果戈德曼得了“C”,肯德尔得了“A”。课程结束时班里同学都是“B+”以上,只有戈德曼得了唯一的“C”。此外,戈德曼还选了一门议论文的课程,班上除了他之外都是女孩子,授课老师有一句口头语“:谁能帮帮比尔?”女孩子们都叽叽喳喳地指点他:“第一论点要放在第二论点的前面。”“为什么?”“因为一比二小啊……”

奥柏林学院有一份文学杂志,戈德曼是小说板块的编辑,还有两个同学分别是诗歌板块编辑和主编。所有的作品都是匿名提交的,于是做每一期杂志时,戈德曼都会偷偷把自己写的小说顺进要讨论的材料中,在例会上,另外两位编辑总是用两根手指夹起戈德曼写的稿子:“我们不能发表这坨屎。”戈德曼点点头。当了两年编辑,他没能发表过一篇自己的小说。

21岁从奥柏林取得学士学位之后,时值朝鲜战争,戈德曼被征到五角大楼服两年兵役。为了逃避上战场,他学会了打字,混了一份文职工作。白天,他和其他几位大学毕业生在工作室里进行了20个月的“军事训练”——用橡皮筋射纸团,最后精准到可以当狙击手——这段经历后来被他写进了小说《雨中士兵》中,比《第二十二条军规》更早地嘲讽了军队的官僚体制。到了晚上,他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写短篇小说,投给各家杂志,几百篇中没有一篇成功。退役之后的美国士兵可以享受大学教育的机会,就这样,他在23岁进了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

毕业之后,有两个工作任他挑选,一个是杜鲁斯大学的写作教师,另一个是芝加哥一家广告公司的初级文案。时年24岁的戈德曼除了写小说,别的都不想干:“我真的只想讲故事。”他一遍一遍地哀叹。看着手头上100多条拒稿信,其中没有一句鼓励的话,他不免有些绝望。1956年7月25日,戈德曼回到了高地公园的家里,坐在打字机前,开始机械地敲打键盘。

这是戈德曼第一次写长篇小说,他不知道自己能写多少。他用三周的时间写了187页,给小说起了个名字——《金庙》,没做什么修改就寄了出去。这次戈德曼下了最后的赌注:如果还不成功,就放弃写作。

没过多久,小说被录用的消息传来,戈德曼在公寓里一时间手足无措,浑身哆嗦着,整整一个下午在屋里踱来踱去。室友肯德尔回来时看到他这个状态吓了一跳,戈德曼结结巴巴地告诉他小说出版的消息。戈德曼离起跑线太远了,等他真正穿过白线,却跑到了朋友们的前头——25岁的他就发表了长篇小说,而更有天赋的肯德尔以及戈德曼的哥哥詹姆斯却要熬更长的时间。戈德曼心里是怎么想的?他说:“我不敢把消息告诉我的哥哥。他才是应该成功的那个,而我注定失败……”

为了减轻成功带来的侥幸感,戈德曼没日没夜地写作,基本上一年完成一部小说,虽然质量不敢恭维,但其中不乏卖出上百万册的畅销书。不写小说的时候,他就泡在电影院里——戈德曼从8岁起就成了电影迷。《金庙》出版的那年,他看了一千多部电影,而《金庙》的名字就来自他看了16遍的、由福克纳编剧的电影《古庙战笳声》。

第二幕:剧本

戈德曼的小说很畅销,所以批评家不肯放过他。有一则恶意的评价是:“一个小孩在拿不动这本小说的年纪上已经能读懂它了。”这则评论让他几乎哭了一个月,后来他下定决心再也不读书评。传记作家肖恩·伊根指出,戈德曼小说最大的问题在于,里面的人物对话使用的都是电影语言。

什么是电影语言?这要追溯编剧这一行业的产生。默片时代是没有编剧的,好莱坞从默片时代转到有声电影时,制片厂会雇一些小说家、剧作家或记者为电影编写令人印象深刻的对话,叫做“repartee”,是“机敏应答”的意思。比如电影《虎豹小霸王》开场的一幕:赌场老板语带威胁地问圣丹斯:“你赢牌的诀窍是什么?”圣丹斯头也不抬地回答:“祈祷。”《一夜风流》甚至有意识地揭示出编剧在人物对白上的锤炼:“你信不信我打断你的鼻子?”“你也许不喜欢我的鼻子,但我很喜欢。”“哦,是吗?”“你这句太简洁了,让我怎么接话?”好莱坞经典黑白电影的魅力正在于那些令人难忘的台词。然而,台词虽句句美妙且充满机智,却与现实脱节。戈德曼小说的问题就在这一点上,对话太多,而且讨巧。小说是真实的艺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不这么说话。不过不难理解,戈德曼注定就是为写电影而生的。

1963年末,明星克里夫·罗伯逊在读了戈德曼的惊悚小说《一双血手》之后,认为这是个电影脚本,觉得戈德曼适合写电影,便让他改编丹尼尔·凯斯的小说《送给阿尔吉侬的花束》。戈德曼在此之前从没接触过剧本,也不知该怎么写。他不愿按照标准的“ 内景,外景”那样写作,而是发明了一套自己独有的写作方式:想象自己坐在屏幕前,把看到的写下来,其中大量使用“切至”来控制镜头。罗伯逊读了剧本之后把他解雇了。此前,戈德曼从没想过涉足电影业,但这次打击激起他非要在编剧上证明自己的决心;但另一方面,也加深了他内心自卑的阴影,他说:“作为编剧,我相信我的作品很烂,快被人解雇了;要么已经有六七个作家偷偷接手我的活儿了;我一直都是个失败者。”

戈德曼在剧本写作上如鱼得水。没错,他的第一个剧本泡汤了,但第二个改编剧本《地狱先锋》获得了爱伦·坡电影奖,接下来的《虎豹小霸王》获得了奥斯卡原创剧本奖,后来又凭借 《总统班底》获得奥斯卡改编剧本奖,根据自己的惊悚小说改写的《傀儡凶手》为他赢得了第二个爱伦·坡电影奖。值得详述的是他的两个奥斯卡奖,分别是他最有成就感和他最沮丧的经历。

他从20岁就开始为 《虎豹小霸王》做准备,不过那时打算写成小说。他搜集资料,调查了八年,最终决定写成自己的第一个原创剧本。《虎豹小霸王》讲的是美国西部历史上最大的匪帮“野帮”的两个首领——布奇·凯萨迪和圣丹斯小子——的故事。他们与梁山好汉只有一点不同:劫富,但是不济贫。尽管如此,人们都喜欢他俩,布奇性格可爱,圣丹斯小子则是西部动作最快的神枪手。戈德曼之所以对这个材料感兴趣,是因为他们盗亦有道,从来不杀人。

《虎豹小霸王》完成后,所有的制片厂都抢着要买。戈德曼的经纪人为他组织了一场疯狂的竞拍,最后价格飙至40万美元(此前剧本最高价是20万美元)。这样的竞拍价自然上了各家报纸娱乐版的头条,其影响至少有两个:一是推动了原创剧本的产生,此前作家们很少尝试这一领域;二是编剧首次进入大众的视野。在此之前,美国人都以为明星的对白是他们自己对着镜头一通瞎扯——事实上明星在接受采访时也是这么说的。这部电影的成功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戈德曼成为金牌编剧;导演乔治·罗伊·希尔也成了名;扮演圣丹斯小子的罗伯特·雷德福也一下子成为超级巨星,后来他还成立了圣丹斯电影节以作纪念。

《总统班底》讲的是水门事件。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这两个《华盛顿邮报》的年轻记者侦破了美国历史上的尼克松政府丑闻。罗伯特·雷德福想把故事搬上银幕,邀请戈德曼写成剧本。令戈德曼感到奇怪的是,伯恩斯坦在这一过程中不愿提供任何帮助。等他把剧本写完,交给有关人士审读时,伯恩斯坦迟迟不给答复。原来,伯恩斯坦和女友诺拉·艾芙隆另写了一个剧本,而雷福德居然考虑要用他们的本子。欺骗和背叛最终刺激戈德曼诉诸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戈德曼说:“我已经习惯了被圈内的编剧取代,但这是第一次被两个外人排挤……如果生命重来一次,我愿意按原来的样子写所有的剧本,但绝不参与《总统班底》。”时隔多年,在一次晚宴上,已成为知名导演和编剧的诺拉·艾芙隆第一次跟戈德曼说话:“我真的很抱歉。”此后两人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戈德曼曾对读者说:“当你看到某个臭小子在奥斯卡典礼上结结巴巴地感谢这个感谢那个,你或许觉得这没什么,但对他而言,那可能是一生的巅峰。”奥斯卡奖对电影人如此重要,那戈德曼在典礼上发表了什么感言?——他没去,两次都没去。在提名之后,他认为自己不会得奖,所以看球赛去了。

第三幕:报告文学

20世纪70年代,戈德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我写一本关于电影的报告文学,那将无异于自杀。”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他的回忆录《在编剧行业历险》(1982,以下简称《历险》)就写在其编剧事业冰冻时期:1979年—1985年,这段时间,没有人找他写剧本。

戈德曼是个三流的小说家、一流的编剧,但等到他的《历险》出来之后,人们发现他是超一流的记者和散文家。《历险》是好莱坞的定义之作,也使他从金牌编剧成为好莱坞的权威。其行文达到的效果可谓老少咸宜,谁都能读得津津有味,全程笑声不断。

《历险》的内容大体可以划为轻松娱乐的八卦和专业的电影知识。

他用“接力赛跑”来概括好莱坞电影的制作过程。首先,“接力棒”是由制片人制作的,他看了一本小说或一场戏剧,或是有了一个点子,或是别的原因(有个制片人想用制片厂的钱周游世界,所以买下了三本以新西兰为背景的小说版权);然后,制片人找到编剧,让他把剧本写出来;再后,制片人把剧本带给制片厂主管,看他能否通过并投资,如果通过,再找导演;导演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然后选角;明星来了,又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索要更好的台词,然后开拍——拍摄过程也是记者唯一蜂拥而至的时候,明星就尽量好好表现;拍摄好之后交给剪辑师;最后一棒由电影配乐师跑下来。

关于导演,在好莱坞有句话:只要有个鸭舌帽,猴子也能当导演。戈德曼认为,导演的重要性在电影业被夸大了。导演几乎等于编剧加摄影师加艺术总监加剪辑师。最惨的就是编剧,功劳几乎完全被导演覆盖了:专家们都热衷于谈希区柯克,“又有博学的评论家出来探讨希区柯克在《西北偏北》中使用的反天主教象征,但你翻遍索引,绝对不会有欧内斯特·雷曼(编剧)的名字”。不过戈德曼还是为导演说了好话:导演是天底下最累的工作之一,不是凡·高和莎士比亚的那种累,而是煤矿工人那种——除了准确地选角,还要安抚被惯坏的明星,与制片人明争暗斗。关于导演和制片人的关系,戈德曼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导演和制片人经常对彼此微笑,类似于狐猴面对眼镜蛇时的那种笑。”

戈德曼认为,好莱坞明星都很聪明,不过是街头混混的那种聪明。明星瞧不起编剧的高学历,编剧也瞧不起明星的痞子气。戈德曼在记录他所编剧的战争片《遥远的桥》时,讲了这么件轶事:制片人约瑟夫·莱文想敲定史蒂夫·麦奎因,麦奎因同意了,但条件是每星期100万美元,还要开工资给他的“朋友们”,周薪两万左右;他还有一栋在棕榈泉的度假屋卖不掉,要莱文花47万买下来。戈德曼还描绘了一种诅咒:普通演员一旦梦想成真当了明星,一生就被这一头衔控制了。就算不拍戏,只要在人前,他就必须“表演”——不管演的是谁,反正不是他自己。

《历险》中有两句话,戈德曼反复要求读者“刻在脸上,刻在眼皮后面,刻在视网膜上”:一句是针对于编剧新手所说的“剧本就是结构”,旨在反驳“剧本是对话”的观点。另一句被人引用烂了:“所有人都一无所知。”意思是电影业比淘金业还神秘,完全没法预测成败,也没法知道哪个元素能促进电影的成功。所有的一切赞赏和贬低,全都是后见之明。凑齐一流的导演和一流的明星会出好电影吗?不一定。演员之间关系敌对会破坏电影吗?不一定。所有人都一无所知,预测根本是不可能的。《教父》拍成后,导演科波拉看了试映都快绝望了,经纪人只能用这样的话鼓励他:“不要主动退出,等他们解雇你。”制片厂并不看好《泰坦尼克号》,说“没人想看大船上的恋人,太陈词滥调”,等到成功时他们又作为权威出来分析:“谁不喜欢看大船上的恋人?”曾被视为白痴之作的《E. T. 外星人》的剧本被各大制片厂推来推去;《雌雄大盗》在第一次上映时完全失败,制片兼主演沃伦·贝蒂使劲浑身解数争取到二次上映,才成为经典。制片厂主管的任务就是预测一个剧本能不能成功,值不值得投资,但事实上,大罗神仙都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一旦电影产生了意外的结果,制片厂就会用“特殊现象”和“不可重复的现象”来搪塞。

在写完《历险》的五年之后,戈德曼才重出江湖。他曾谈道,大多数编剧在获得奥斯卡奖之后作品的质量和数量都会下降。戈德曼虽未能重振《虎豹小霸王》的辉煌,但仍旧保持了雄风:《穿墙隐形人》《公主新娘》《赌侠马华力》《绝对权力》等等。其中《公主新娘》是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编的。戈德曼每天晚上都给两个小女儿编童话故事,有一次他问:“你们想成为什么?”一个女儿说“公主”,另一个说“新娘”,故事就这样诞生了。戈德曼写了那么多小说和剧本,唯一钟爱《公主新娘》。后来《公主新娘》连同《虎豹小霸王》《总统班底》一起被收入“好莱坞101本最佳电影剧本”中,他哥哥詹姆斯的《冬狮》也被选入名单。在后期,斯蒂芬·金的三本小说——《危情十日》《亚特兰蒂斯之心》《捕梦网》(戈德曼的收官之作)——都交由戈德曼改写,足见好莱坞对元老的重视。

幼年缺爱、早期创作的一连串失败、好莱坞编剧行业的是是非非,使得戈德曼从来没有真正享受过成功,更不认为自己有天分。“害怕被人发现是个骗子”始终是戈德曼自我评价的关键词,每次去好莱坞谈电影合同他都先买一瓶泻立停放在包里。他这样总结写作生涯:“我能成功完全是侥幸,我已经写作50多年了,这简直不可思议。我真的不认为自己是个成功的作家。”“我的墓志铭中不会提到‘编剧一词。”

这居然是《虎豹小霸王》和《在编剧行业历险》的作者的自我评价——不过也验证了“所有人都一无所知”这句话:他并不能清楚地认识自己所拥有的才华。就小说写作而言,戈德曼的确有应该自卑的地方,不过,他实在没必要哆嗦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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