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对海关预算管理工作的影响
2016-04-29黄芬
黄芬
摘 要 新预算法的推出,对海关的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文结合海关预算管理现状,提出海关应对新预算法新要求的改善措施,力促海关预算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关键词 新预算法 海关 预算
一、新预算法对海关预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要求建立预决算公开透明制度
预算公开包括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调整再到决算整个财政运行过程的公开。新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主体都作了全面明确、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预算公开的法律制度框架。预算公开制度,有利于公众加强对财政预算的了解,强化公众对预算活动的监督,是推行阳光政务、建设责任政府的需要。这就要求海关预算管理工作更加审慎,预算的编制、调整、执行以及决算的情况都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决算公开透明度。
(二)要求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新预算法指出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即可以按照规定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这种预算控制方式既可以有效防止预算超收后年末突击花钱的行为,又可以不断改进和优化预算控制方式。这就要求海关预算管理工作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管理。
(三)坚持厉行节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奢侈浪费问题,必须要贯彻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新预算法强调预算硬约束,尤其是支出的预算约束。这就要求海关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预算支出要严格把控,有效防止奢侈浪费的行为,要将预算支出用到“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四)确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法律制度
新预算法中“讲求绩效”首次被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相并列。新预算法强调绩效有利于政府部门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提高资金效益,缓解财政资金压力。这就要求海关预算管理工作要强调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建立衡量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和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
二、海关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公开不断推进,公开途径有限
近年来,海关预算公开化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预算公开要求不断提高,预算公开程度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公开的表格由上年的6张增加到8张,还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情况说明。但是,从公开情况看,仍然只是“大体”的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支出用途以及绩效完成情况,导致公众对于预算收支平衡是否平衡、用途是否合理等缺乏了解。加上各级海关公开部门预算的途径不一致,没有统一标准的公开查询方式,导致公众无法准确全面地收集到所需要的信息。
(二)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开展三年滚动预算编制
2015年,海关根据财政部编制的全国中期财政规划,重点关注了海关业务发展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做好海关系统三年滚动预算规划。但从实际施行的情况来看,虽然各直属海关按照要求实行三年滚动预算,但由于编制预算与单位工作计划时间不同步,编制预算时单位下年或是未来三年的重大决策和工作计划尚不明确,很难准确编制预算,加上时间仓促、前期论证准备不足、预算编制不完善等情况仍然会发生。
(三)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足,严肃性不强
从2010年起,海关总署财务司每月定期发布《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对支出进度慢、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督办和通报,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通过加强动态跟踪、服务督导、统筹协调、程序意识等来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但是实际工作中,仍有些单位缺乏预算管理意识,“轻编制,轻执行”,预算批复后,存在不执行预算、超预算或者临时追加预算、调整预算等情况,缺乏严格的控制措施,导致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刚起步,有待完善
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海关总署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海关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3项制度,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海关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尤其是三年滚动预算的编制,对项目绩效100%覆盖,使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开始重视预算支出绩效问题,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正在逐步形成。但是,预算执行环境有待优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环节脱节、评审机制不健全等有关问题也日益突出,急待解决。
三、海关在新预算法新要求下的改善措施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预算公开
海关预算部门要紧随新预算法的步伐,建立起相关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预算管理工作各方面都能够适应新预算法的变化。进一步扩大海关政务公开范围,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定期向公众进行预算的公开和公示,用合理的外部压力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完善,做好联防联控、良性互动。积极探索构建预算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增强预算及其绩效的公开透明,使社会各界了解到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和提高预算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自觉性,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二)完善中期财政规划,推进实施三年滚动预算
进行预算编制前,需对本单位的中期发展规划进行明确定位,以编制三年滚动预算为契机,将海关事业发展的规划及项目具体状况相结合,增强预算对中期发展规划的回应性,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考虑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履行职能需要、保障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上级部门布置和本单位安排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预算,及时指出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及其对整个目标的影响,提前做好应急措施,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三)严格预算执行和分析,加快结转结余资金清理
海关要解决“财政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加强对预算资金使用的控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单位预算管理的有效执行。加强经费开支的事前监督、严格经费审批、报销等制度,使预算资金在其流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加快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避免产生新的结转结余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切实加强预算绩效考核,推进绩效评价合理化
预算绩效考核理念要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重点关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和重大项目执行、支出绩效管理等事项,科学设计绩效指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运行实行实时监控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决算后对预算绩效进行评价,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价结果较准确,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实现绩效考评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全面化。
综上所述,新预算法的推出对海关预算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只有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通过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保障事业发展和单位健康运行,确保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大局。
(作者单位为拱北海关财务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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