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赴泰旅游不文明行为来谈出境文明旅游的改进对策

2016-04-29姚懿菲

知识文库 2016年12期

随着生活水平、经济条件的提升,我国出境旅游增长快速,而对于旅游途中的不文明行为,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旅游业面临的重大道德挑战。自古以来我国就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而随着出境游旅客有悖于公民文明行为的道德缺失问题,不仅引发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也成为媒介聚焦的热议话题。基于此,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规章,提升公民素质、维护国家形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完成。

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游客源市场。据国家旅游局2014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出境旅游人次首次突破一亿人次,年增速达到19.49%。出境游本身是愉快的,而随着出境游人数的剧增,随之而来的在境外旅游不文明行为则频频受到媒体的曝光,随地吐痰、排队加塞、乱写乱画、公共场所高声打电话,以及在公共洗手台洗脚等不文明行为更成为扣在中国人头上的一顶“不文明帽子”。2015年4月,旅游局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从制度上来规范游客的旅游出行行为,也是从法制及道德准则上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直接约束和规范。

一、从赴泰旅游不文明行为来审视旅游基本道德的缺失

泰国以其独特的地域文化及自然景观,成为我国出境游的重要目的地之一。然而,近年来随着赴泰旅游热潮的不断升温,我国公民在境外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越来越受到媒体关注。规范出境游行为,已经不再是一个小群体的小话题,更是维护国家形象的重要难题。2014年习近平主席访问马尔代夫,曾对我国公民出境旅游不文明行为提出建议,不要乱扔矿泉水瓶,不要去破坏珊瑚礁,不要乱丢垃圾,要尊重他人的民族信仰等等。反观赴泰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其心理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无知型、二是知而未做型,三是知而不做型。有学者从人的心理需求分析出发,提出在旅游行为中的许多倒逆现象,多与旅游者的心理变化有关。如从最初的工作到出游玩耍,似乎是对自我现实生活的一种释放,可以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可以随心所欲的任意行为,以致于责任感缺失、自我放纵。

以例子来看,对于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在语言上。如从多数赴泰旅游的团体行为观察来看,中国人的结伴观念、喧闹思想较重,特别是在一些公共场所,聚众喧哗现象普遍,给泰国人民带来影响和干扰。再如,对于赴泰旅游的团队就餐方式上,很多旅行社将中国人进行单独就餐,避免与其他国家的游客混合就餐;另外,泰国作为佛教国家,泰国人对佛堂是尊崇和敬畏的,而对于一些中国人,因无视他人的民族信仰而喧哗、嬉闹,由此带来泰国人的普遍厌烦。

二、不文明旅游行为成因探析与归纳

出境游带来的公民不文明行为,其原因并非仅仅是道德层面的恶习,也与国内外文化环境的碰撞、冲突有关。长期以来国内城市封闭所带来的对异域文化的了解较少,由此带来文化上的不尊重行为,既损害了当地民风及情感,又有碍于我国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因此,通过归纳出境游公民素质低下的原因,对于改善出境游公民文明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1)当前社会现实成为主要的制约因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尽管我国经济实力获得快速增长,但相比而言,作为发展中国家,社会整体经济水平还显得不高,特别是广大国民在逐步走向富裕的社会转型期,物质富裕与精神文明建设还存在脱节,对于原先的法规制度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而新的规则制度还在逐步构建中,由此带来的公民普遍缺失规则意识的现象就显得突出。

(2)异域文化差异性影响

从国内旅游业发展及旅游文化建设来看,过于关注旅游经济而忽视旅游文化,尤其是游客社会基本道德的建设,导致国内游客在境外旅游中,未能遵守对他国的基本社交常识,与国内相关知识及教育不足也有关系。尽管国内在文明旅游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但对于不文明行为来说,其陋习也是渐渐改善的,需要从长期的教育中来转变。

(3)旅游产业发展缺乏制度完善

从旅游业发展进程来看,我国旅游业及相关部门在提供旅游服务上,与旅游环境的完善还缺乏相应的制度,特别是有些旅游企业管理中还存在欺客、骗客、引导游客过度消费等行为,境外旅游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素质,导致旅游业风气不佳,加剧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4)旅游者自身文化、公德意识低下

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特别是自私自利之心的蔓延,导致国民社会公德意识不强。对于旅游的短期性行为,很多游客未能从自我陋习及陈旧观念中转变过来,未能对自我行为进行约束,导致以自我为中心,缺失应有的公德心。

三、纾解出境游不文明行为的改进对策和建议

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是多样的,其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从旅游行为来看,无论是那个国家、那个地域的人民,都应该具备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和文明素质。不管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都需要从社会全局视角出发,来强调文明旅游的重要性,来提升国民的道德水平。

(1)制定国民旅游规划,提升国民旅游素质

2006年8月我国启动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但仅以文明公约方式来呈现,并未取得相应实效。因此,在构建国民旅游规划上,要从政府导向上,立足旅游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和构建旅游文化素质教育体系,让更多的人了解外国的文化、风土人情,树立有组织、有纪律的国民旅游观念。同时,结合当前的教育环境,从知识教育、人文教育上从根本上转变广大国民的公德意识,切实杜绝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发生,提升国民素质,重塑国家形象。

(2)强化监督,完善旅游行政管理体系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从旅游经营者、组织者、管理者、参与者等多方面入手,来各负其责。特别是对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更应该发挥其引导、劝导、监督作用,改善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以必要的奖惩机制来给予规范。如对于旅游企业发现不文明行为者给予罚款,严重者给予经营资格取消或曝光,让旅游企业担负起矫正不文明行为的职责,促进文明旅游、规范旅游。

(3)强调法规建设,杜绝游客不文明行为

对于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其影响是恶劣的,在遏制和杜绝不文明之风中,国家旅游局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特别是针对不文明游客进行追责。如可以借鉴银行管理中的征信系统,对于游客不文明行为建立档案,并纳入到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中,将之与各旅游部门、旅游单位进行公示,从制度上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限制。同时,在法规建设上,2013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了“旅游文明”的法律地位,并从法律层面就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如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地方风俗习惯和民族宗教信仰等等。另外,2015年1月,由国家旅游局发布《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将对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归档,对于有不文明行为记录者,会影响到其参与旅游的各自限制。

(4)强化对旅行社的管理,提升文明导游水平

旅行社作为文明旅游的实施主体,要从具体措施上来给予规范。如上海将文明旅游与旅行社等级评定相挂钩,重庆等地专门组织旅行社负责人文明旅游培训。针对出境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旅游管理部门可以从旅行社出境游组团文明保证金制度上,由出境游客在购买旅游产品时支付,并于旅游结束后如果不存在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则予以退还等发生来强化对游客旅游行为的监管。同时,在《旅游法》第41条中,对领队、导游在从事旅游活动中,应该负有告知、解释不文明行为的义务,要对游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并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记录与导游的从业资格评定工作相挂钩,着力发挥导游、领队等在文明旅游中的执行力。

四、结语

文明出游不是一句空话,更是一份责任。针对文明旅游,还应该加大宣传与教育,特别是对于出境游游客,要从目的的国家的礼仪、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进行说明,通过多种方式来进行宣传,增强游客对目的的民俗风情的了解,激发认同感,做重塑国家良好旅游形象的践行者。

(作者单位:广安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