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道歉,社会该如何接受?
2016-04-29郭文婧
公民导刊 2016年8期
郭文婧
7月23日晚,河北邢台市召开抗洪救灾新闻发布会,邢台市市长董晓宇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所有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失踪者亲属和受灾群众,向全社会诚恳道歉!对于本次七里河洪水致开发区伤亡事件进行反思,并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接受处理。
实际上,市长道歉的三条教训中,无论是“灾情统计、核实、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还是对自然灾害的“预判不足”,以及“各级干部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能力不足”,都客观说明了其中的人祸因素。
逝者已听不见市长的道歉,活着的人也很难脱口而出“没关系”来原谅,因为市民清楚,这次洪灾只是一次检验,让“丑陋”现形了而已,追责处理只是就事论事对过去的一个交代,他们更期待的是未来无论何种境遇、悲剧都不要再重演。
突发自然洪灾只是说明,河北邢台相当部分党员干部的工作态度、官僚作风等长期沉疴,并没有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两学一做”活动中得到彻底解决。这实际上也正是市长不仅仅是向受灾受害群众道歉、而是向全社会道歉的意义所在。受灾受害群众遇到的问题,可能只是冰山的一角,而在广大百姓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办事中,都可能遭遇过本质上一样的问题,都受过“灾”。
因此,全社会是否接受市长的道歉,绝不能停留在“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汲取教训,深刻进行反思”和“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该接受什么处理,就接受什么处理,该处理什么人,就处理什么人”的就事论事层面,而是要看到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的决心和措施。
是否接受道歉,可能会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能否拿出一份真实可信的检讨报告;二是能否追责彻底、做好灾后重建;三是能否举一反三、彻底解决这次洪灾中暴露出的深层次普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