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需要依法监督
2016-04-29刘先畅
刘先畅
由著名歌手许巍演唱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最近很流行。其中的一句歌词是:“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那片海”在哪里呢?“远方的田野”又有多远呢?我个人觉得,“远方的田野”并不远,“那片海”应该就在眼前,应该就是青山绿水,就是绿色发展。
青山绿水,不仅是山里人的乐园与故乡,也是城里人的追求与向往。其实,青山绿水是所有人的资本与财富,也是所有人的摇篮与归宿,应该依法予以有效监督与悉心保护。
保护青山绿水,就是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就是坚持“生态花园”战略定位,就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我国出台的《水法》《森林法》《林业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等,就是为了保护青山绿水,保护生态家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相关法律不会自动执行,相关工作不会自动开展,而破坏青山绿水的行为并未绝迹。
因此,相关法律执行得如何,相关工作开展得如何,问题多不多,效果好不好,需要追踪问效,需要加强监督,需要强有力、更有效的呵护。
人大常委会对国土房管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开展工作评议,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人民政府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就是依法加强工作监督,也是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开展水污染防治,强化森林保护和土地管理,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坚持无绿不欢,保护青山绿水,不断推进绿色发展,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其关键在依法落实,落实,再落实;在行动,行动,再行动;在实干,实干,再实干。
我们千万不能苟且,只图眼前安逸,只顾当前利益,千万不能马虎了事,敷衍塞责,麻木不仁,监督更不能心软,口软,手软。不然,既会损害自己,还会殃及子孙,影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