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规范方为上策
2016-04-29刘斌
公民导刊 2016年7期
刘斌
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该属于谁?须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物权法对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有明確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从中可以看出,车库的所有权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决定其最终归属。
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而实际上,每个建筑物都有空间专有权、公用设施共有权以及业主管理小区事务的成员权。要规避车库产权矛盾的发生,只有加快推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的出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区车库之争”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