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的小偷与值得重视的小偷“意见”
2016-04-29张育仁
张育仁
小偷和贪官污吏的合理性建设性意见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他们毕竟是擅于钻各种法规或者管理漏洞的“行家”,其意见的特殊性和“珍贵性”是不可多得的。
前不久看过一篇报道,说的是天津有个小偷,趁月黑风高夜去偷一家国营企业的财会室和仓库。该厂尽管配备有足够的门岗和值班人员,但这些人不是在饮酒斗地主,就是呼呼大睡;尽管每道门上都有锁,但均形同虚设。该小偷收获甚丰。
小偷临走时不禁心生感慨,于是在工厂的告示栏上写下了十条“整改意见”。
第二天全厂上下炸开了锅。值得称赞的是,该厂领导一边派人去报了警,一边组织全厂员工认真研读“整改意见”,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积极整改。
稍后又看到一条新闻,说的是山东某市有一文学素养较高,但过得比较寒酸的“小知识分子”,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给小偷先生的信”。在这封信中他讲了自己的难处,希望小偷先生能“以人为本”予以原谅和理解等等,然后贴在墙上。
不久,小偷真的光临了,下手之前真还认真读了这封写给他的信。没想到该小偷的文学素养比该住户还要略胜一筹。不仅对该信的若干部分作了极有文采的润饰修改,还一一纠正了文中的标点和别字。而他居然也留下了一封给该住户的信,重点就该小区存在的治安隐患和漏洞,住户应采取何种防范措施等等,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室内东西一件也没拿走。
主人回来后,竟有种知音难觅的古怪感觉。遗憾的是,他根本没有重视这些意见。几个月以后,另一小偷光临他家,让他损失惨重。
而最近读的一则新闻,让我不得不对这个“喜剧”的小偷报以“敬意”了。
故事发生在沈阳。一天,检察院接到一封奇怪的举报信。该信写道:“半个月前,某某官员家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此案系我所为。我不是个贪婪的大盗,只想偷千儿八百的,谁知该官员家全是大额存折。我壮着胆拿走—张10万元的存折,请你们根据这一线索严惩贪污腐败分子。”
检察机关根据小偷先生的提示,果然侦破了该官员贪污受贿数百万元的这桩大案。检察官们很想认识这个小偷,但终未能见到,因为小偷毕竟是小偷啊!
我当然不认为该小偷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但我非常欣赏这些小偷,他们“即兴”弄出的这些“喜剧”,正好暴露了当今社会生活中的种种违法乱纪的悲剧或者闹剧。
尽管那种试图依靠小偷来提供反腐的线索,或者提供治安整改措施的想法是可笑的,但是,居于理性的立场我却认为,仅仅从“幽默滑稽”来看待小偷的意见是肤浅的;他们的合理性建设性意见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他们毕竟是擅于钻各种法规或者管理漏洞的“行家”,那些意见的特殊性和“珍贵性”是不可多得的。
近些年来,一些贪官污吏在悔罪时“语重心长”写下如何“反贪防腐”的建议和措施。如果我们仅仅将其视作人生失败者乞怜的笑料,那就真的是太肤浅太迂腐了。贪官和小偷都是社会的蛀虫,他们都是从内部“攻破堡垒”的“高手”。如何保证“堡垒”不再被从内部所攻破,贪官和小偷的意见应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