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育人功能探析
2016-04-27李彦磊
[摘要]探索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有助于实现教育“立德树人”的宗旨。文章首先就学生资助工作中各项资助内容的育人功能和育人功能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三个方面探讨了目前资助工作中育人功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资助机制、建立认定体系、发展型资助转型和构建评估反馈机制等完善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举措。
[关键词]资助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育人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高校资助体系逐渐成熟,但在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中,除了经济困难,更多的是隐藏在困难学生心底的心理问题及个人的成长成才问题。因此,探索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开始成为高等教育工作者研究的热点问题。只有对其进行探索分析,才能解决学生的成长成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体现教育公平。
1高校资助工作中育人功能的内涵
教育的宗旨是实现“立德树人”,党中央、国务院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立,是党中央、国务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育人功能贯穿于资助工作落实的全过程,例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诚信贯穿始终;勤工助学劳动中,自强自立和奉献精神尤为重要。各种资助项目也能体现资助的育人功能,如奖学金奖励先进,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在评比过程中也重视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勤工助学,本身就可以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资助工作在育人功能上存在的问题
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突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基础,但由于学生本身的诚信问题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材料的真实性和认定的标准也大不相同。一方面,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时候不能真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证明材料,资助管理部门无法一一核实每位申请者的家庭情况,加之一些生源地民政部门的地方保护,使得虚假证明泛滥,反而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会出现开具证明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各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不一,由于各申请者所在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居民收入水平差异显著,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不一。例如,中东部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要显著高于西部,很可能出现该享受资助的学生由于当地收入水平过高而无法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2.2重资助轻育人的现象十分普遍
逐步健全的资助体系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常规经济资助的部分,在资助工作落实中往往只关注资助的款项能否发放到位,评审程序是否合规,而忽视了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现阶段我国的资助体系分为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1],尤其是无偿资助的部分恰恰是资助育人的重灾区。有偿资助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按时还款,对学生的诚信度要求很高;勤工助学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可以起到育人的目的。无偿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尤其是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只以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为唯一考量,很容易使学生产生懒惰和依赖,认为此项资助是自己应得的,滋生了学生等、靠、要的心理,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感恩和奉献意识,无法起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2.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导不足
现有的资助工作育人功能往往流于表面,比如开一场诚信教育讲座,做一些简单的机械化的勤工助学劳动等。而对于学生自身发展最重要的能力提升的重视不足。例如,勤工助学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大高校的勤工助学助学工作多为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以体力型工作为主,加之大学生的课业压力繁重,勤工助学劳动被肢解得零零散散,一周往往只工作一到两次,工作的间隔长,工作时间短,无法真正起到能力提升的作用。资助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体现在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方面。例如高校只重视帮助学生成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贷后的管理和教育方面重视度不足,导致学生毕业后还贷逾期的问题突出,给学生本人和社会都造成了很大的麻烦。部分学生感恩意识淡薄,长此以往,无法培养出德才兼备的社会有用之才。
3完善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对策
3.1健全资助工作机制
完善有力的资助组织机构是资助育人工作坚实的后盾,高校应建立从学校层面到二级学院层面完善的组织机构,学校应建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全校的资助工作,学生资助部门负责资助工作的管理工作,二级学院应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认定,年级(或班级、专业)要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辅导员与学生朝夕相处,是立德树人教育的“第一人”[2]。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各项资助规章制度,并将育人功能的导向明确写入各项资助规章制度中。在资助育人体系设计时,统筹安排资助资金,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高校可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作用,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学院,学院进而依据不同的学生自身特点制订符合其自身发展的资助计划。
3.2建立标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
高校依据国家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二级学院依据本学院自身特点,制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细则,细则的制定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统一,定量就是要制定详细的量化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定性就是要参考日常的学生表现和学生代表的意见,充分做到民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据库,针对不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定期复查和回访,及时修订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漏洞。
3.3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型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不断探索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长效机制,由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保障型资助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发展型资助转变。一是变无偿性资助为义务性资助,如宣传和鼓励国家助学金或其他无偿资助金获得者进行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二是转变资助工作理念,注重培育学生的自我发展意识。创新高校勤工助学管理机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3],拓展校内外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勤工助学学生创新创业。合理分配资助资金,高校可通过划拨专项资金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大学生实践或创业项目,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4构建资助育人实施和评估反馈机制
资助育人体系设计的效果好坏要看资助育人的实施过程和后期评估反馈情况。高校要加强过程实施机制。通过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来推动资助育人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宣传内容上,要以资助育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作为宣传的重点;在宣传的形式上,可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结合新时代大学生的特点,新媒体的宣传效果更能为广大学生接受。在各项资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高校应对二级学院对资助政策的落实程序合理公正上进行监管,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资助育人的评估反馈机制。在评估反馈的基础上改进资助育人的体系建设,实现资助育人螺旋式上升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建伟,黄艳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30):8-10.
[2]李彦磊,张丽红,赵其波.论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在立德树人教育任务中的作用[J/OL].中国教育学刊,2014(S6).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1.2606.G4.20141231.1201.072.html.
[3]姜旭萍.关于进一步完善资助育人工作的若干思考[J].孝感学院学报,2012(1):1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