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2016-04-25
2015年,山东省邹平县采取六项措施,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全年试点工作总投资1040万元,完成了小麦收获、玉米收获、深耕(松)作业面积4万亩,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深入调研,合理确定试点环节及标准。按照试点要求,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局、农机局确定试点环节,并把生产影响较大的小麦、玉米收割及秸秆还田、深耕(松)、统防统治环节进行捆绑实施。经过调查,确定四个环节服务费每亩265元,财政补助125元,不足的140元由农户自担。
统筹兼顾,科学划定试点区域及面积。按照粮食主产区实行整建制推进和重点区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全县10个粮食主产镇街的4万亩耕地承担本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坚持“四个原则”,即粮食总产、单产位居全县前列,具有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具备较好的粮食生产条件,试点区内沟、渠、路配套,大型农机具能够自由进出,适合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整建制推进;农民群众积极性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当地政府重视,自愿承担试点任务,试点村班子成员群众威望高,协调能力强。
引入竞争,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地遴选确定服务组织,该县引入竞争机制,制定遴选标准,通过服务组织申请、书面材料初审、现场实地考察、竞争性演讲、专家打分综合评定、公示等6个环节公开选拔,确定了实力强、管理规范、群众口碑好、经验丰富的5家服务组织承担本次试点任务,并在邹平县农廉网、邹平县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能者多得,客观分配作业面积。按照“能者多劳,服务好的优先选择”的原则,在给5家服务组织进行面积分配上,采取分环节,按积分分配的方式,下一环节面积的分配根据上一环节作业质量及试点单位满意度考核情况进行。
时时督导,有序推进作业进度。县、镇(街)两级财政、农业、农机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时时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服务组织与各试点村、农户之间关系,现场抽查服务组织作业质量,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走村入户,严格确保作业质量。为全面掌握各个服务组织作业质量,分别在麦收作业完工后、深耕(松)作业完工后两次进村入户,对农户进行问卷调查。问卷涉及28个村的200余户村民以及25个农民、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通过对问卷整理分析,综合评定各个服务组织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记入服务组织的考评档案,作为其再次申报项目时的评定依据。
(山东省邹平县财政局赵方成、王明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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