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 促未成年人零犯罪
2016-04-22嘉荫县关工委
嘉荫县关工委
预防为主 促未成年人零犯罪
嘉荫县关工委
嘉荫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是与俄罗斯隔江相邻的边境县。自2011年以来,县关工委在与综治部门及有关方面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中(简称“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预防为主”贯穿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全县连续5年实现了社区、村屯、学校未成年人零犯罪。实践证明,预防为主,是促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的有效手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工委和“五老”大有可为。
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
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全县基层社区、村屯、学校普遍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为搞好这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全县有“五老”骨干570多名,县关工委组织他们与相关方面密切配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老”积极参与学校、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的联席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家庭和社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掌握“问题”青少年的思想动态、行为状况,使参与预防工作有的放矢。社区、村屯“五老”制定了未成年人家庭工作联络图,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成员组成帮教小组,入户包人开展工作。全县13所学校中,有10位“五老”兼任10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学校的预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县关工委主动作为,争得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县委明确要求将创建活动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抓,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并将其纳入到“平安嘉荫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之中(在100分制中占7分),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了保障。
培育未成年人守法意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是根本。县关工委从未成年人特点出发,密切结合实际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培育他们的守法意识。各级关工组织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条幅、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简称“三法”),广泛普及法律知识。每个新学期伊始,乡村、社区关工委聘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送法律知识进校园;寒暑假,请派出所干警、乡司法助理和懂法的“五老”为学生开设“法律讲堂”。他们利用家长学校对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三法”的学习培训,提高家长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自觉性。向阳乡雪水温村还把村规民约纳入到创建活动之中,村里的“五老”现身说法讲村规、讲民约,使“三法”更实际、更具体,增强了法的约束力。5年来,全县开设“法律讲堂”54次,受教育未成年人8000多人次。通过扎扎实实的法治教育,未成年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采取有效措施搞好预防
在创建活动中,县关工委采取有效措施,把预防落到实处。一是送关爱。调查发现,弱势和特殊群体的孩子由于缺少关爱,有的性格比较孤僻,容易走极端。全县成立“五老”关爱团12个,成员410多人。在摸清底数后,县关工委组织关爱团成员与17名单亲、孤儿、留守贫困儿童结成关爱对子,引导他们热爱生活,树立信心,鼓起勇气,克服困难,做个好少年。尚志社区12岁的单亲男孩马某,妈妈患病多年,照顾不了孩子。县审计局局长刘翠玉退休后,主动与马某结成关爱对子,把马某接到家中,像对自己孩子般照顾饮食起居,与老师沟通加强学习辅导,还多次跑社区、住建局帮马家争取了廉租房,使这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二是进行心理疏导。县关工委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认识到身心有缺陷的、被宠坏的和受到忽视的三类未成年人容易产生犯罪。针对这一问题,“五老”、“十大员”因人施教,采取德育宣讲、老少结对帮教、登门入户走访等方式,对上述三类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家住尚志社区的学生刘某,父母离异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患病无暇管他。他上课扰乱课堂,经常和同学打架。社区关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立民和“五老”原美丽多次与他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打动了这个小男孩,使之有了很大的转变。他妈妈流着泪对唐立民说:“你们不光是挽救了我儿子,还挽救了我的家。”三是引导孩子远离不良习性。“性相近,习相远”。不良习性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广大“五老”像对自己家孩子一样负责任,防止孩子沾染不良习性。保兴镇仁合村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刘国忠常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监督检查,看到有未成年的孩子就劝阻他们离开,不听劝阻的就同他们的家长联系。他还教育和规劝网吧业主,不要为了赚钱,毁了孩子的一生。5年来,“五老”相继帮助17名未成年孩子戒掉了“网瘾”。社区、村屯很多“五老”经常深入到居民家中,劝诫未成年人不参赌,不酗酒,不吸毒,不看黄色口袋书和影碟。通过这些关爱行动,使未成年人从小在人生路上走正道。
嘉荫县关工委成员在一起学法。
努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县关工委与公安、文化、城管等部门配合,组织“五老”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及社会环境的整治行动。全县有31名“五老”被聘为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达到全县社区、乡村文化市场监督全覆盖。有关部门为他们颁发了聘书,配发了监督证,持证上岗,参与对网吧、个体书店、歌厅、舞厅、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在各乡镇、社区自行检查、监督的基础上,每年寒暑假都与文化市场管理部门集中检查一至两次。针对在校生“旅店上网”问题,与公安部门沟通,加强了对个体旅店的管理。与城管部门配合,阻止在学校附近贩卖不良出版物,有效地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