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生猪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
2016-04-20
农业知识 2016年7期
山东开展生猪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
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物价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生猪价格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托底保本”给农民发放补贴,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通知》明确,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猪粮比价为保险责任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当猪粮比价年度平均值低于5.8∶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启动理赔程序,负责赔偿。《通知》规定,在承保方式方面,每个保险周期为12个月,以参保养殖户出栏生猪数量作为承保基数,每个养殖户在1个保险周期投保出栏生猪头数应在500头(含)以上、30000头(含)以下。
据了解,保险理赔标准为1276 元/头,保费由投保农户自行承担20%、各级政府补贴80%。参保养殖户可根据生猪出栏时间和市场判断,选择按月、季度或全年方式理赔,并按对应的费率缴纳应承担的保费,月、季、年保险费率分别为5.5%、3%和1.2%。
《通知》同时明确,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列入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年度预算,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同时,为加强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取消其承保资格。
(代玲玲于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