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教学法在中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16-04-19潘建
潘建
【摘要】项目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探究式学习的教学方法。在以往的中职英语教学模式中,都是以教学为主,但这种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了。项目教学法的出现,很好的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他们的语言能力。本文旨在从项目教学法概述及内涵入手,分析项目教学法在中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并深入探讨在中职英语教学中实施项目教学法的问题。
【关键词】中职英语 教学 项目教学法 应用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3-0114-02
在没有提出项目教学法之前,中职英语的教学方式都较为传统,以课本为中枢,用漫灌的方式,将课本中的基础知识教会给学生,致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随着21世纪的到来及飞速发展,项目教学法这种较为新颖的教学方法更符合当下社会的需求,由于方法本身轻松有趣,能够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愿意主动和积极的加入到对问题的探究中来。
一、项目教学法的概述及内涵
1.概述
项目教学法又叫项目学习,最早这个说法来自于20世纪初的美国在农业教育上使用的“设计教学法”,是指:学生负责计划和运作;活动有目的且有意义;是需解决的实际性问题;活动有始有终、能够增长经验,让学生学到更多的东西,使学生获得良好的发展[1]。
2.内涵
项目学习法,在当下,教育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注重行动这种教学方式的新型教学理念。把学生当做教学的重心,老师作为总指挥,老师不再只是单纯的授课,在教会学生们围绕项目进行探究式的学习的同时,也需要和学生一起完成项目,给老师和学生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在项目教学发展,教师要随时把控,一直把学生处在主体地位,围绕学生们感兴趣并且有意义的主题进行探讨学习,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对英语的兴趣[2]。
二、在中职英语教学中项目教学法的应用
1.预备阶段:确定项目的任务
确定项目的主题是第一步,在确定之前,老师要以努力发挥项目教学法优势,以学生为教学主题,结合学生的意见和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主题,让学生觉得学英语轻松有趣。例如,制定一个关于”home“的主题,老师要先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然后再根据他们的意见和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不同英语水平进行相应的分组,借助相应的工具使分组更加合理。并且通过探讨,让学生们做出列表,找出具体资料,再写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项目的任务。
2.实施阶段:实施过程
这一阶段,更多的是要求学生根据之前列出的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研究。通过熟悉的途径搜集资料,将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初步制作,再定期进行汇报。还是以“home”为例,学生要经过搜集资料,然后再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归纳,得出自己想要的,汇报给老师,让老师给以指导。
3.评价阶段:完成后进行评价
项目完成的最后阶段,就是进行总结评价,学生要通过PPT等形式展现自己的劳动成果,分别进行汇报分析。老师则要根据学生的调查情况和汇报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承接上文,以“home”为例,可以讲“home”情况进行展示,通过图片的形式,让老师进行评价,并且阐述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老师给予解答,并给出相应的指导意见。例如,老师可以提出在不同的情况中,可以更加详细的进行展示,这样能够使展示的形象更加生动。
三、在中职英语教学中使用项目教学法当前现状及注意问题
在目前的教学方法中,老师和学生之间存在着理解上的误区。在真正使用项目教学法的过程中,老师和学生都更加注重实践的结果,不重视项目的实践过程,就很难让学生真正的了解到项目教学法的意义,更加会容易忽略该教学方法主要是通过过程来提升学生本身能力的这一最终目的。项目选择的好坏是至关重要的,这关乎最终能否达到培养目的,为了方式学生为了结果选择较为容易的项目,老师要学会引导学生更好的进行学习。
在进行中职英语教学的时候,要重视英语这个学科的学科特点,才能更好的进行教授。帮助和培养学生掌握到语言技能才是英语学习的最终教学目标。当老师发现诸如教学范围太专业,超出学生能承受范围之类的问题,要积极对学生进行疏导,并对项目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更好的达到教学目的。
另外,中职的教学环境也需要提高。作为中职院校,教学环境确实有限,多媒体教室数量较少,很难满足学生需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英语教学中是实施项目教学法。所以,教育部门要重视中职院校的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素材,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的培养。
四、结语
英语作为语言学科,学习起来较为枯燥,因此更加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当然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也较为苦难。这时候,要根据英语的学科特点,对项目教学法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得该方法更适合英语的学习。
参考文献:
[1]陈玉.项目教学法在中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展望,2014,2:101
[2]朱学体.项目教学法在中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价值工程,2012,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