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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下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及难点辨析

2016-04-18张丽叶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市民化城镇化农民工

张丽叶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河南郑州450045〕

新型城镇化下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及难点辨析

张丽叶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河南郑州450045〕

农民工市民化既是新型城镇化的重中之重,又是难中之难。随着河南省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有所加快,但也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建议通过优化农民工人力资本开发,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市民化,完善大中小城镇体系,改革城市住房政策,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等措施,提高河南农民工市民化的效果。

新型城镇化;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从某种意义上说,城镇化主要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既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和关键,又是难中之难。随着河南省工业化与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呈现出一系列新的态势,有效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迫在眉睫。

一、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分析

新型城镇化包括把农村人口转移至城镇,并在城镇就业和生活。但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给各级政府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命题。

1.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有所加速,但总体缓慢

近年来,随着我省工业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占城镇常住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进城农村劳动力已成为支撑河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自2011年起,我省农业转移人口省内就业人数连续四年超过了省外就业人数。201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2742万人,省内就业1590万人,新增转移就业82万人。按照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到2020年全省要新增1100万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每年有近200万人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目前我省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总体缓慢,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我省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测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学界常用钱纳里标准法、IU和NU国际标准值法,本文采用IU 和NU来衡量我省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程度。IU是指劳动力工业化率(工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和城镇化率的比值;NU为劳动力非农化率与城镇化率的比值。一般认为IU值为0.5或NU为1.2时表明二者之间均衡发展,若显著大于0.5或1.2,说明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IU或NU越大,说明城镇化滞后程度越明显。从表1可以看出,2006-2014年河南省城镇化率提高,工业化率也在提高,但总的来说,这9年间我省城镇化水平显著滞后于工业化水平。

表1 河南省城镇化率、IU与NU(2006-2014年)

(2)我省城镇化起步较晚。长期以来,河南省城镇化发展水平偏低,严重滞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1.27%,而我省城镇化率只有40.6%,比全国水平低10.67个百分点; 2012年比全国水平低10.17个百分点;2013年比全国水平低9.9个百分点;2014年我省城镇化率达到45.2%,但仍比全国水平低了9.57个百分点,我省农民工市民化的压力较大。

(3)我省18个地市的城镇化率差异比较大。例如,2014年,郑州市的城镇化率达到68.3%,而濮阳市(38.5%)、南阳市(39.6%)、商丘市(36.5%)、驻马店市(36.4%)、周口市(36.2%)的城镇化率均不到40%,远远低于郑州,也远低于同期国家水平,严重阻碍了我省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

2.农民工状况有所改善,但生存环境较为恶劣

最近几年,国家和省政府都特别注意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及方针政策,如2015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实施意见》,从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扶持农民工创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等方面推出26项举措,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目前,农民工的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收入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有所缓解,自2010年起的5年内我省为8.8万农民工讨薪23.77亿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外,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生存环境普遍比较恶劣的现象还较为严重。

(1)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整体偏低,低于全省及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据调查,我省农民工的月工资大多数在2000元以上,30%以上的农民工工资在3000元以上,有23.5%的务工人员希望涨工资。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179元,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56339元);我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7414元(全国为36390元)。目前我省农民工大多数在城镇私营单位就业,收入整体较低。另外,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比较长,大多数农民工每周工作六天且每天工作都在10个小时以上,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超时加班已成为农民工的常态,他们不能享有法定休息日,甚至有60%的人连加班应有的补偿也拿不到。因此,农民工的工资虽说有了一定的上涨,但那是他们以牺牲健康和休息权为代价得到的。

(2)我省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工作条件较为辛苦,还存在部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据调查,2014年在河南省的转移农民工中,有超过60%的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约为26.4%,其中70%以上的农民工根本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由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一定技能,他们的工作岗位大多集中在低端制造业、建筑业以及商业服务业,工作脏、累,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且危险,有近一半的农民工认为“工作太辛苦”,劳动条件恶劣。虽说我省加大了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方面的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所改善,但是,在建筑行业,农民工拖欠工资的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相对来说较好。

(3)我省农民工住房条件较差。目前我省农民工部分(47.0%左右)住在单位修建的集体宿舍和临时工棚里,部分(40%左右)在城中村租房,还有少数是自己寻找落脚点,一些打零工的农民工甚至居住在立交桥下和BRT站台里。上述居所大多缺乏最基本的公共设施,环境十分恶劣。因此,农民工尽管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生活条件很差,城市丰富多彩的生活基本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关系,农民工没有真正地融入城市,市民化程度较低。

3.就业渠道有所拓展,但就业空间狭窄,就业稳定性不高

随着国家和省政府越来越注重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农民工寻找工作的渠道越来越宽。目前我省农民工就业渠道主要集中在亲朋好友介绍、老家的包工队、政府及培训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来招工及中介机构等,只要愿意干,人人都能找到工作。但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集中在低端行业和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中,如建筑业和制造业(占60%左右)。另外,调查发现,只有三成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大多数农民工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还有一成多的农民工甚至没有稳定的工作,以打零工为主,雇主也不确定。总的来说,农民工就业空间狭窄,就业不稳定。

4.我省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促使大量劳动力回流,但农民工劳动技能有待提升

随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及180个产业集聚区的建成,越来越多的河南人选择在家门口就业赚钱。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对我省外出务工情况的调查,2014年我省外出务工总体规模仍呈增长态势,户均劳动力转移人数为1.74人,在省内转移的达到38.1%。我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务工人员中有85.3%来自本地,其中,省外回流务工人员达到28.9%。调查显示,省外回流务工人员一般具有稳定的就业和生活,更具有市民化的意愿和能力,60%以上的务工人员已经或打算在集聚区所在的城镇买房或安家,这有力推动了我省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对务工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的层次有待提升。为了满足农民工稳定就业的需求,我省相继启动了“春潮行动”“春风行动”等各种形式的培训,但实际操作中有些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2015年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仅有2天时间。因此,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还有待提升“质”和“量”。

5.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但进城落户积极性不高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的调研报告显示,因为城市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更好的社会保障,我省大多数(80.1%)的农业转移人口愿意成为城镇居民,其中20-40岁的青壮年落户积极性并不高,他们更多地选择把户口保留在农村并保留土地和宅基地。以商丘市为例,只有4.9%的农村转移就业人口选择在城镇落户居住,另外,在洛阳、商丘等地要求“非转农”的人越来越多,“人想到城里来,户口想到农村去”。当问到“在城市就业,你认为市民化的最大障碍是什么”,53.5%的人选择“收入低或不稳定”,43.6%的人认为“买不起住房”。由此可见,促进常住人口市民化任重道远。

二、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障碍

1.农民工呈现“三低”,市民化能力整体不强

总的来说,河南省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相对老一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稍高。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市,工作技能低、文化程度低、就业渠道单一,造成他们就业的竞争力就相对较弱,相应的收入也会较低。居住条件差、劳动环境比较恶劣、生活成本相对较高等都会影响他们融入城市的能力,最终导致农民工市民化能力不强,制约了他们市民化的步伐。

2.农民工出现代际变化,市民化进程更趋复杂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出现了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目前占所有外出农民工总数的70%左右,已成为新产业工人的主力。这批农民工虽出生在农村,但大多数受教育程度较高,部分人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因此,他们呈现出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的时代特征,如职业期望值相对较高、生活目标高、消费观念更加开放、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心理状态明显变化、物质和精神的享受要求较高等,但是,相对老一代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工作耐受力低,不能吃亏、吃苦。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经历较长,他们的生活方式已经趋同于城市同龄人,具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他们渴望融入城市、渴望城市生活,他们的“城市梦”比老一代更执着。另外,部分老一代农民工为了子孙后代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享受高质量的城市生活,他们也希望市民化,这就使得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更趋复杂化。

3.农民工群体具有一定的分层,加大了市民化的难度

由于农民工自身能力与家庭情况的不同,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自身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如出租车司机,或者老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这是人们常说的农村人中的“大能人”。这类人到了城市,一般会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较高的工作,或者从事一定的个体经营,他们市民化的愿望较强,同时他们也希望获得和当地市民一样的待遇,这类人融入城市、市民化的能力较高。第二,自身具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如建筑类人员,这类人的收入比较高,但没有第一类高。这类人回到农村务农有点不甘心,但是留在城市,面对高昂的房价又犹豫不定。第三,自身没有一技之长,如清洁工,这类人进入城市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挣钱,到了一定的年龄,他们就会回到生他养他的农村,安养晚年。这类人基本没有市民化的要求。不同层次的农民工对实现市民化的要求不同,加大了市民化的难度。

4.购房艰难,农民工在城市“扎根”能力严重不足

尽管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所从事的行业呈现多元化特点,但我省的大多数农民工是在低端行业如建筑业、纺织服装业、商业服务业就业,收入微薄,城市的高房价让他们望而兴叹。而房子在中国人的眼里就意味着家,不仅仅是睡觉的地方。常年在城市打工却没有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农民工就会在城市找不到归属感,对城市就没有认同感与依赖感。在河南省的农民工中,有43.2%的选择回老家自盖住房,22.6%的选择在老家附近的县城或者郊区买房,只有8%的农民工选择在打工地买商品房,这严重影响了市民化和城市化的进程。

三、有序推进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1.优化农民工人力资本开发,促进多渠道稳定就业

农民工受教育的年限短及劳动技能低都直接影响他们的就业范围,因此需要政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建立以市场化为基础的职业培训机制,使进入劳动力市场及在岗的农民工全部接受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或者高技能人才培训,实现“一人、一技、一业”,优化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开发,从而帮助农民工实现高技能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提高他们的收入,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优化农民工就业结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2.充分考虑不同代际农民工市民化的要求,切实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老一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要求相对较低,他们奋斗的目标就是能够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政府的工作侧重于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有一技之长,能够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保障他们能和市民一样同工同酬,获得平等的医疗、养老、教育、失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一般比老一代农民工具有较高的素质和技能,因此,政府要特别重视他们的各种诉求,切实尊重和实现他们的合法权益。

3.对于不同层次的农民工,要分类指导,有秩序、有步骤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对不同层次的农民工应采取不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解决市民化问题。第一类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和能力最强,因此要优先考虑和满足他们市民化要求,重点考虑解决他们在养老、医疗、退休等方面的基本社会保障及子女教育问题,使他们在城市的生活基本实现与城市市民的均等化。第二类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较强,但市民化能力却较弱。政府要加大对他们的照顾力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帮助他们实现市民化的愿望。第三类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并不强,重点在于拓宽他们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并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4.完善大中小城镇体系建设,重视区域经济布局调整

协调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建立具有区域性功能的城市群。目前我省农民工主要集中在郑州、平顶山及洛阳等制造业和重工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大量的人口集聚在少数几个城市,为其发展带来动力的同时也会给这些城市带来沉重的压力。因此,我省要以中原经济区建设、郑州航空港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为契机,加快中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引导农民工在大中小城镇之间合理分布,避免大规模集聚在某几个特定地区。

5.改革城市住房政策,提高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的能力

实现农民工稳定就业只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第一步,使已经“进得来”的农民工“落得住”,才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根本目标。第一,进一步消除制度性障碍,让农民工能够享受城镇公共住房,让他们拥有自己的家,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有利条件。第二,培育健康有序的房屋租赁市场,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帮助农民工实现在城市安居乐业。第三,改变农民工安置区的建设理念,将针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大学生漂族的廉租房与农民工安置房结合起来,通过开发廉租房与简单公寓,实现农民工住有所居。第四,加强“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和发展,重点是改善卫生、娱乐、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让他们“留得住”“稳得住”。

6.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产业支撑和就业支撑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近几年来,我省坚持以城促产、以产兴城,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稳定就业、有意愿的农民工落户城镇,加快产业集聚区内村庄城市化改造步伐,紧紧围绕“一基本两牵动”“四集一转”,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产业集群已经成为我省农民转移就业的重要载体、省外务工人员回流的主要归宿。因此,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产业集群,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集聚区内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消除农民工在城镇安家落户的障碍,从而解决进城农民工长期处于半市民化、两栖状态的问题,让农民工共享现代化发展的成果。

[1]李守琴.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探讨[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4(4).

[2]孙春月.河南省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趋势、困境及对策探析[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13(3).

[3]河南省统计局.2014年我省农民外出务工情况调查报告[EB/OL].http://www.ha.stats.gov.cn.

(责任编辑:刘 阳)

10.3969/j.issn.2096-2452.2016.01.004

C922

A

2096-2452(2016)01-0015-05

2015-12-04

张丽叶(1973-),女,河南扶沟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讲师,硕士。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2015BJJ07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编号:2016-gh-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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