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马来西亚双边贸易发展状况及提升路径
2016-04-18郑国富
郑国富
1974年5月31日,中马两国政府宣布正式建交,开启两国关系发展新纪元,马来西亚成为东盟中首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2004年5月31日,在两国建交30周年之际,两国政府宣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13年10月4日,两国领导人又一致同意将“战略合作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签署《中马经贸合作五年规划(2013—2017)》,计划至2017年双边贸易额将达1600亿美元的目标。2015年11月23日,两国政府再次发表《联合声明》,并签署《关于进一步推进中马经贸投资发展的合作计划》。
一、中马双边贸易合作发展状况
(一)贸易总量
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资料:2001年,中马双边贸易额为94.25亿美元,其中,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32.21亿美元,自马来西亚进口62.04亿美元。2002年,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达142.70亿美元,飙升51.41%,马来西亚首次成为中国与东盟贸易合作中第一大伙伴。2009年,中马双边贸易合作因世界经济危机而遭致下挫,下滑幅度为2.98%。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推动中马双边贸易走出世界经济危机阴影,并驶入“快车道”,增长率为42.86%,其中,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增长率高达55.98%。2013年,中马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确立为双边经贸合作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再次掀起双边经贸合作新高潮,双边贸易刷新历史最高记录,并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1060.84亿美元,增长率为11.87%。但近年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普遍下跌。2015年,中马进出口贸易首次出现了近十余年来的“双降”局面,双边贸易总额为972.91亿美元,其中,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439.91亿美元,同比下降5.10%,自马来西亚进口533.00亿美元,同比下降4.23%,中国对马来西亚贸易逆差93.10亿美元(见表1)。
(二)贸易地位
2001—2015年,双边贸易在马来西亚外贸中所占比例持续攀升,尤其自2009年以来,中国超过新加坡和日本成为马来西亚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2015年,中马双边贸易占马来西亚外贸总额的23.76%,但双边贸易在中国外贸中所占比例相对低迷,基本徘徊在2%上下,2015年该比例为2.46%;两国贸易在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中所占比例基本维持在20%—25%。自2008年以来,马来西亚超过新加坡成为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成为中国与东盟贸易合作的“领跑者”。2015年,马来西亚连续八年稳居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合作榜首,所占比例达20.61%,马来西亚是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合作中的第一大进口国和第三大出口国。
(三)贸易层次
据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0—4类为初级产品,5—9类为制造业产品,其中,第6、8类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第5、7、9类为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2001—2015年,中马双边贸易商品层次演变整体呈逐渐优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初级产品所占比例下降,制造业产品所占比例上升,其中,在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贸易中,初级产品所占比例由21.70%微降至21.16%,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占比例由65.08%降至52.54%,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比例由13.22%涨至26.30%;同期,在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贸易中,初级产品所占比例由34.11%降至27.09%,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占比例由59.56%上升至68.03%,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比例由6.33%降至4.88%。
(四)商品结构
中马两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与产业结构升级大幅推动了双方贸易商品种类日趋多元化。2015年,在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贸易商品中,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HS85)位居前列,所占比例为20.90%;其次为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HS84),所占比例为11.27%;第三位为家具、寝具、灯具、活动房(HS94),所占比例为5.77%,自2009年以来HS94一直作为中国对马方出口创汇的第一大类商品;第四位为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HS90),所占比例为4.33%;第五位为塑料及其制品(HS39),所占比例为3.80%;第六位为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HS62),所占比例为3.63%。同期,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商品中,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HS85)列居首位,所占比例61.14%;其次为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HS27),所占比例为11.0%;第三位为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HS84),所占比例为6.23%;第四位为动、植物油、脂、蜡、精制食用油脂(HS15),所占比例为3.33%;第五位为橡胶及其制品(HS40),所占比例为2.69%;第六位为矿砂、矿渣及矿灰(HS26),所占比例为2.51%。
二、中马双边贸易合作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贸易格局长期失衡,且将延续扩大化
2001—2015年,中方在双边贸易合作中一直处于逆差地位,贸易格局长期失衡状况未能得到扭转,中方逆差金额累计达1945.75亿美元,尤其自2008年以来马方一直作为中国与东盟贸易合作中第一大逆差来源国。2015年,中国自马方贸易逆差商品构成主要为: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HS85),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HS27);动、植物油、脂、蜡、精制食用油脂(HS15),矿砂、矿渣及矿灰(HS26),橡胶及其制品(HS40)等。 囿于马方国内市场相对有限,加之美、日、韩、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各类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HS85)和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HS84)等高档高质相似商品的大量涌进,势必强挤“中国制造”的市场生存空间。另外,中国传统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HS61)、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HS62)和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HS64)等也不同程度地遭遇越南、印尼等东盟国家超低廉价同类相似商品的激烈竞争,尤其2015年马来西亚与越南成为TPP创始成员,未来“越南制造”必将在“抢滩”马方国内市场更具优势,难免将大幅削弱“中国制造”对马方的出口预期。中国自马方进口贸易发展前景依旧看好且潜力巨大,但马来西亚自中国进口空间相对有限且增势乏力,双边贸易失衡格局仍将延续甚至扩大化。
(二)马方出口贸易商品种类单一,且层次低下
中马双边贸易合作层次演变整体逐渐优化,但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双边贸易合作商品构成中所占比例均相对较高,尤其在马方对中国出口贸易中显得更为突出。2015年,劳动密集型产品在马方对中国出口贸易中所占比例高达68.03%,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比例相对甚微,甚至还出现递减趋势,显然与当前国际贸易商品层次日趋提升“背道而驰”。基于要素禀赋理论的国际分工贸易模式较为初级化、低端化,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的马方长期徘徊于产业链低附加值环节,贸易条件日渐恶化,所获贸易利益缩减,弱化了双边经贸合作的可持续性;同时,初级产品易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使双边贸易合作时常遭致外部市场风险干扰,如近年来,马方对中国出口大幅回落,其主要源于原油、棕榈油、橡胶等因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普遍下跌与低迷所致。
(三)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滞缓
在双边贸易合作中,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趋于下降,高附加值、深加工、高技术的机电类、化学工业制成品所占比例甚微,初加工、低技术、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仍是双边产业内贸易合作的主要构成,总体贸易合作层次仍相对低下。初级产品产业内贸易合作基于自然资源禀赋差异,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业内贸易更多依赖于制造领域的国际化合作程度与范畴。2015年,两国产业内贸易程度较高的前五大类产品为:木浆等纤维状纤维素浆、废纸及纸板(HS47)产业内贸易指数(ITT)为0.99;珠宝、贵金属及制品、仿首饰、硬币(HS71)产业内贸易指数(ITT)为0.98;杂项食品(HS21)产业内贸易指数(ITT)为0.97;杂项化学产品(HS38)产业内贸易指数(ITT)为0.96;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塑型膏等(HS34)产业内贸易指数(ITT)为0.96;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HS41)产业内贸易指数(ITT)为0.88。双边贸易第一大类商品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HS85)产业内贸易指数仅为0.44。而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业内贸易合作程度较高商品:珠宝、贵金属及制品、仿首饰、硬币(HS71)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98、铜及其制品(HS74)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82和光学、照明、医疗灯设备及零附件(HS90)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70。
(四)竞争性商品贸易突出,同质化竞争加剧
在中国对马方出口贸易中,竞争性商品所占比例呈高位震荡态势,大量“中国制造”涌入马方国内市场后对其同类产品的产销造成巨大竞争压力,同质化竞争加剧和蔓延,“替代效应”增强,“挤出效应”凸显,给未来双边贸易争端埋下“祸根”,也给两国睦邻友好关系增添不和谐的“音符”。在马方对中国出口贸易中,竞争性商品居高不下,所占比例达60.76%,同质化竞争同样突出且剧增;“马来西亚制造”在中方国内市场上也面临来自中国台湾、韩、日、美等发达国家(地区)同类相似产品竞争。可以预见,除部分资源性商品如橡胶、棕榈油、石油等外,马方欲增扩对中国出口并非一帆风顺,颇受压力。
(五)互补性优势尚未发挥,贸易潜力巨大
互补性和极强互补性商品在双边贸易合作中所占比例较低,贸易潜力未能有效发展,尤其在马方对中国出口贸易中显得更为突出。在双方极强互补性关系商品中,中国具有极强竞争优势商品涉及20类,但在对马方出口贸易中所占比例合计仅为17.00%;同期,马方具有极强竞争优势商品仅涉及3类,但在对中国出口贸易中所占比例极为甚微,合计仅为4.97%。诚然,极强互补性商品贸易潜力巨大且尚待挖掘,在未来双边贸易合作中,科学引导,合理规划,增扩极强互补性优势商品贸易规模,有效推动两国双赢互惠经贸合作发展。
三、政策建议与提升路径
(一)增信协商推动互惠互利合作进程
两国良好的政治关系是双边经贸合作发展的政治保障。长期以来,中马两国政府是双边贸易合作发展的有力保证和强劲动力,尤其自1985年马哈蒂尔总理访华以来,两国政治关系实现实质性突破,经贸合作得到全面启动。自2009年纳吉布担任马来西亚总理以来,两国关系步入稳定、全面、务实合作的发展轨道,“中马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两国关系迈入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在未来双边经贸合作中,秉持互利共赢合作理念,增强两国政府间高层互访与对话,增进政治互信,扩大民间交流,夯实社会根基,推进部门协商,为经贸合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氛围,搭建经贸合作信息平台,创新和实施“互联网+中马贸易”新模式,使经贸合作成为两国政治关系的物质保障和两国人民福祉的重要源泉。
(二)提升贸易商品质量与合作层次
马来西亚经济已跻身于中等收入国家行列,随着国内经济恢复增长,居民消费水平与需求层次日益高涨,必然更为注重产品的质量、档次与服务,中资企业应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着力扩大高端制造业产品出口,尤其加大竞争优势的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面对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地区)同类相似产品的激烈竞争,中资企业亟需顺应形势,统筹规划,细分市场,合理定位,优化结构,“以质取胜”,提升质量和层次,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品牌意识。未来双边贸易发展需在“量”与“质”上齐头并进,使双边贸易合作成为两国经济发展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
(三)以高端制造业项目投资带动产业内贸易合作升级
中马双边投资合作发展起步晚,进展慢,成效低,尤其中国对马来西亚投资方面更为滞缓,一直处于“马方热,中方冷”的不平衡局面,中方投资集中于自然资源及矿产开发和房地产等领域,极大制约两国生产领域合作范围与潜力。鉴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业内贸易合作发展程度低下,在未来双边投资合作中,亟需增强制造业领域及其研发环节投资合作,大幅提升制造业中间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比重。2010年3月和10月,马来西亚政府相继提出“新经济模式”(NEM)、“经济转型计划”(ETP),力推产业模式升级,发展高附加值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和科技密集型产业,美、日、韩、新加坡等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长期集中在制造业领域,高新技术领域,层次较高,结构合理,模式新颖,成效突出,这些成功经验与策略尤为值得未来中马双边贸易合作予以借鉴。
(四)适度减少竞争性与着力增加互补性相结合
针对当前中马双边贸易商品中“竞争性有余,互补性不足”的状况,在未来双边贸易合作中,需战略统筹布局、科学规划双边贸易合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相互贸易商品结构,立足彼此竞争优势,在综合考虑对方国内市场需求同时,挖掘双边贸易合作中互补性关系商品贸易,同时,应适度减少竞争性和替代性商品贸易数量和比例,多一份互利共赢合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注重科技创新,注重产品差异化,拓展贸易合作空间。
(五)拓展和深化中马两国经济开发区的建设
2012年4月1日中马(钦州)产业园和2013年2月5日马中(关丹)产业园项目相继启动,成为了中马两国经贸合作创新发展的“示范项目”和“旗舰项目”。在未来双边经贸合作中,应充分借助“两国双园”新平台,推动经贸合作由传统低端行业向现代高端行业转型升级,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助推国内有实力的高端制造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强化双方在电子信息、材料及新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生物技术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将“两国双园”打造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信息智慧走廊和文化生态新城,实现投资合作与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双边经贸全方位各领域合作实现更大发展。2014年3月3日,由马来西亚国际(中国)商贸中心有限公司主导马来西亚巴生港自由贸易区国际贸易与清真产业中心正式运营,积极拓展国际清真食品产业生产制造和销售合作,再次创新两国经贸合作发展的新模式。
2015年,中国政府所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投行”合作得到了马来西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与热忱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升级版”战略和东盟共同体的建成为进一步深化中马双边经贸合作与战略升级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新平台与新框架。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发展潮流(RECP),创新经贸合作模式和发展途径,提升双方经贸合作新水平,认真落实双方在“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产能与投资合作、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繁荣的“命运共同体”。基于两国友好政治关系和经济产业互补性优势的综合考量,未来中马双边贸易合作发展潜力巨大,前景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