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
2016-04-16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1期
全面推进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
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出台《关于加强海域采砂用海管理的意见》,全面推进以市场方式出让海域采砂海域使用权,进一步加强海域采砂用海管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开发海洋战略的实施,一大批涉海工程上马建设,填海造地海砂需求巨大。由于海砂开采审批层级高,难度大,受市场利益驱动,海砂盗采滥挖现象比较严重。
“海砂盗采滥挖现象对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很大,加强海砂开采的管理,加快海砂的市场化配置工作势在必行。”福建省海洋 与渔业厅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处长潘志敏介绍,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下,我省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海砂开采用海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滥采乱挖违法采 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海域采砂用海管理步入正常轨道,并全面推向了市场化出让。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省市场化出让105宗,共征收海域使用金近 3.5亿元。
尽管我省海砂开采用海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困难。临时用海时限不能满足海砂开采需要。我省根据临时用海海域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出台的《福建省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办法》,单宗用海面积控制在50公顷以内,用海时限控制在3个月以内,用海面积小、时限短,受天气、海况的影响,以及开采难度、开采成本、开采量等限制,难以满足海砂开采的实际需要。海砂资源价值评估难度大。根据目前海域使用金管理有关规定,海砂开采用海仅规定征收海域 的使用金,对是否征收海砂资源费,以及标准,怎样征收未作明确规定。
潘志敏介绍,针对海砂开采用海管理存在的困难,此次,省海洋与渔业厅出台《意见》,就是从海砂开采用海审查、海域使用金征收、海域使用权招拍挂、监管、执法等方面对海砂开采用海管理进行规范,为全面推进海域采砂市场化配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