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新媒体提升影响力
2016-04-16罗兆丹
■罗兆丹
借力新媒体提升影响力
■罗兆丹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检察院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利用“两微一端一站”,多形式开展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打造多元化的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格局,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打造检察新媒体宣传阵地
“检察工作必须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检察新媒体的运用,谁先做了,谁就强能抢占先机,做起来才是硬道理,做起来才有发言权。”这是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周信权对近年来该院建设检察新媒体的最大体会。
2011年11月,该院官方微博诞生,是广西全区率先开通官方微博的地市级检察院,迈出了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第一步”。2012年12月,全市四个基层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并积极做好检察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该院积极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对检察宣传工作的新要求,紧贴“互联网+”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及时改造升级检察门户网站,2014年6月,“钦州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2015年6月,“钦州检察”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辖区内的各基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引领下,也先后开通了官方微信、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在广西检察机关率先实现了“两微一端一站”的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各类检务消息12000余条,拥有粉丝数达12000余人;5个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检务信息和检察宣传文章2100余篇,订阅粉丝数达5890余人;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410余条,检察新媒体宣传网阵初步形成。
2015年以来,钦州市检察院先后多次召开全市检察新媒体工作推进会、交流会,并于2015年7月在广西检察机关率先成立首个新媒体工作室,内设编辑部和编委会,参与到新媒体运行管理的“小伙伴”也从原来的1人发展到有10多名青年检察人员兼职的新媒体“大家庭”,各司其职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2015 年9月,该院又专门制定出台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以制度规范运营,推动形成了“上下一体、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格局。
检察新媒体知名度大幅提升
近年来,钦州市检察院以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切入点,结合办案和检察工作实际,以数据、信息可视化表现形式制作了一批生动有趣的内容板块,以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检察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如:2015年1月,该院微博直播﹟阳光下的干部选拔﹟话题活动,阅读数达70.7万,讨论数达325人次;通过新媒体发布改编拍摄的“钦检版小苹果”检察宣传MV,微博话题阅读数达15.1万,讨论数达132人次,单条微信阅读人数达5525人。
检察新媒体宣传在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同时,也带动了全市检察新媒体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提升。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全国政法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前20强中,全市两级院先后36次入围。其中“钦州检察”2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全国级)前20强,14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地市级)前20强,最高排第4位;钦北区检察院“双微”号2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全国级)前20强,18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基层级)20强,最高位列第2名。而浦北县检察院“浦检在线”则先后荣获《检察日报》全国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10强、政新榜全国司法机关微信影响力榜单第2名。
服务司法深化检务公开
钦州市检察院把新媒体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抓紧抓实,充分利用检察新媒体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要求除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及未成年人案件外,所有执法办案信息均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上同步公开发布。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通过检察新媒体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0余条。
同时,该院推进新媒体司法便民功能建设,注重加强对检察新媒体便民利民服务功能的开发应用,积极探索通过检察新媒体开展律师预约接待、行贿档案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等便民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不断扩大检察司法透明度。
该院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检察人员运用新媒体开展检务公开素能培养,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法律文书的审核,提高新媒体检务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开展。
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钦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适应媒体环境发展变化要求,成立了由6名干警组成的舆情引导小组,轮班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涉检舆情,及时地采取措施。
2015年12月28日,有网友在“钦州检察”官方微博留言,反映钦州市灵山县某镇政府迟迟不将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发给村民,希望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是否涉嫌贪污挪用。微博管理员查看到这一消息后,立即启动了联动机制,将这一信息移交新媒体工作室负责人,并转交灵山县检察院。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周信权专门就网友反映的问题作出批示,要求灵山县检察院派员核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并要求微博管理员通过新媒体继续与网民联系,及时向网民反馈报告核实处理情况。从网民反映问题到部署开展调查核实,不到12小时。像这样通过新媒体线上线下快速回应网民诉求,解决反映问题的事例,仅2016年1月,钦州市检察机关已经妥善处理了5件。
(作者单位:广西钦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