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是检察官》创作背后
2016-04-16谢特波
■谢特波
《如果我不是检察官》创作背后
■谢特波
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2015年3月开通微信,共发布微信专题42期,其中24篇被最高检和正义网官方微信转载,头条7条;32篇被省院官方微信、微博转发,连续11周入选正义网每周优秀原创榜,为湖南省内唯一连续上榜微信公众号。
在2015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上,娄星检察创作的微信专题《如果我不是检察官》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与此同时,该作品还获得“大连星海杯全国检察微信作品大赛”一等奖。一部作品为何接连斩获两项大奖?它是如何做到的?
评委这样说:作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的特长,以幽默诙谐的语言,多角度,多方式展现检察官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漫画的形式,拉近网友之间的距离,细节清晰,精致,逻辑严谨。
网友这么说:没想到检察官这么呆萌,这么接地气,也和我们一样要操心“奶粉钱”,哈哈!
检察官这样说:在这个“呆萌”的检察官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人生没有如果,我们为自己“代言”。
该作品发表后,被正义网官方微信头条采用,全国30多家省、市、区检察机关纷纷转发,总点击阅读量超过10万。
为什么要做《如果我不是检察官》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发现在工作和生活中外界对检察官有一种误解。不知道检察院是做什么的,不了解检察官的工作,经常会有人把“检察院”写成“检查院”,“检察长”叫成“院长”!因此,如何提高检察官的知名度,让更多人的了解检察工作,成为检察宣传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到底采用什么方式,什么类型的微信专题来宣传检察官,主创人一直在犹豫。是通过正面引导、歌颂来展现检察官还是采用其他方式,还是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把两者结合。主创人在晚上和朋友一直玩“LOL”(英雄联盟)的时候,忽然想到,其实应该把检察官的真实生活和工作反映出来,这样大家才会感兴趣,也才会真正了解,理解检察官的工作。
作为年轻人,在进入检察机关之前,我们也曾徘徊,曾迷茫,曾犹豫,但是因为对检察官的一种“执念”,或者是一次偶然的公务员考试,才让我们成为检察官。而在这之前,那些“父母的唠叨”,多多少少的“坏习惯”,诸如“赖床”“贪玩”等等应该会有共鸣的地方。因此,策划的主题就这样确定下来了,把检察官的真实一面展现给大家,这样才会获得共鸣,获得传播效果。
是文字纪实还是工作照片
在检察系统内新媒体宣传这一块,采用漫画的形式作为宣传的作品并不多。但是一出现,绝大多数都是精品。让人印象深刻的有《上帝在创造检察官时手一抖,结果……》这个系列漫画。当时一经发布,立即在朋友圈里“霸屏”。这也从侧面证明:大家其实并不是不喜欢宣传,不喜欢看“新闻稿”,而是关键看你采取什么方式,是否抓到了他们的眼球!因此《如果我不是检察官》,放弃了以往的“八股文字”和写实照片,而是采用男女老少都容易接受的“呆萌漫画”人物,在视觉效果上,既可以避免“陌生感”,又可以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更容易获得认同感,从而在宣传上达到最大效果。
为何主创人说:漫画,想说爱你不容易
《如果我不是检察官》从确定采用漫画的那一刻起,主创人就进入了“暴走”状态!因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漫画,但“自己策划的主题,含着泪也要把它做完”!主创人的内心其实是崩溃的。因为新媒体阅读的特点,就决定了漫画里面的文字必须精简,不但要精简,而且要有“看点”,如果是长篇大论,又没有趣味,读者不会多花一秒停留。因此《如果我不是检察官》的文字,从一开始的四五行字,经过苦思冥想,精简到最多两行多一点,并且每一小节里,争取采用网络语言,增加趣味性。
在完成文字方面的内容后,主创人以为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了,事实证明,主创人想得太天真!Too young too simple!有了文字,并不代表漫画就可以出来,还需要一个关键的东东,那就是“漫画脚本”。每一段文字,搭配一个什么样的漫画形象,需要什么样的漫画内容,小到漫画人物的衣服上是否需要“检徽”,是戴着眼镜还是不戴,头发是用什么颜色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脚本的,每一格漫画,它所需要体现的“意义”是什么,表达的主题是什么,这个也是主创人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幸运的是,主创人联系到了正义网胡兮兮以及江西瑞安检察系统内知晓漫画的一位朋友,在和他们深入交流后,经过多次修改,漫画脚本终于出炉,剩下的事情就只需要把专题制作出来!
主创人最终揭秘:成品“一波三折”到最后“刊上头条”
《如果我不是检察官》第一次成稿出来后,主创人内心还是有一点小激动的,毕竟看着一个作品,从选题到策划到文字再到漫画脚本,宛如一个孩子长大成人。迫不及待就发给分管领导和同事,请他们“指点”。本以为,会得到他们满满的夸奖,现实是,他们毫不留情地指出了漫画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检察官的头发颜色,根据职业规范,不能染色,因此需要调整;二是检察官的提审,需要两名检察工作人员,而漫画中只有一个,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三是检察官在公诉席上,至少需要两名检察官。这些细节,就决定了这个作品能否成功。因为作品不单是做给“不了解”检察官的网友看,它也给“检察官”同仁看,如果这些细节不处理好,那就会闹出很大的笑话!因此主创人连夜进行修改,所有的细节,根据检察官职业规范进行了复查,确保每一格漫画都符合规定,从而确保文稿的正确性和准确性。2015年8月10日,正义网官方微信在头条显著位置转发了《如果我不是检察官》,不到一个小时点击率超过4000。随即,全国30多家省、市、区检察院纷纷转发转载,总点击率破10万。
2015年12月30日,《如果我不是检察官》主创人谢特波代表娄星区检察院在北京捧回了“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的奖牌。他表示:新媒体宣传,路漫漫其修远兮,将不断前行,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
(作者单位: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