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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字上做文章

2016-04-16常洪波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1期
关键词:检察官检察检察机关

■常洪波 刘 备



在“融”字上做文章

■常洪波刘备

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和检察改革的新挑战,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建立了传统与新兴共融、平面与立体汇通的融媒体工作室,并将兼具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测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融媒体工作室打造成为检察宣传的新阵地、检务公开的新窗口和检民联系的新平台。

内容兼融,拓展融媒体工作领域

一、继承与发展兼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齐头并进。正确处理继承传统与发展新兴的关系,一方面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一方面大力推进“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展,实现传统与新兴相辅相成、协同发展。我院“两微一端”共发稿3000余篇,阅读量达百万人次,在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名列前茅,我院官方微信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微信”,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入选十佳检察微信的市级院。2015年7月19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把心沉到工作中,把责任刻在心里》为题刊载了招远市院徐建芝同志的先进事迹。当天,我院在官方微信上进行了同步发布,最高检、省院官方微信分别予以转载,正义网、新浪网、网易、大众网和胶东在线等主流网站也纷纷转发,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9月29日,我院采写的隋永波同志人物通讯在《检察日报》头版刊载,“两微一端”也进行了同步发布。隋永波同志的感人事迹获得了广大网友的点赞和好评,在树立了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良好形象的同时,也提高了“两微一端”的知名度。

二、常态与热点兼融,工作宣传和案例宣传都出彩。过去搞宣传,对报道案件有顾虑,往往注重宣传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方面的工作,传递的是正能量,但老百姓却不爱看;而报道案件,也只是讲一讲案件侦破的来龙去脉,老百姓爱看,但宣传效果一般。对此,我院转变思路,在把握群众专注点的同时,侧重宣传检察机关强化监督、依法履职等工作亮点,通过报道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来传播法治理念。在《今晨六点》开办“检察在线”专栏,利用办理的真实案件,通过检察官析法、说法的形式,宣传检察工作业绩,展现检察队伍风采。2015年2月,中央电视台1套焦点访谈、面对面、检察官在行动等栏目对查办季建业案件进行了系列报道,不仅彰显了烟台检察官的凛然正气,更向全社会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获得各界好评。

手段互融,提升融媒体工作效果

一、机关与基层互融,“小集体”和“大集体”共荣。检察机关的属性决定了上下级检察院是一个整体。我院树立“一盘棋”理念,构建“大宣传”格局,市院与基层院资源共享。一是市院对全市检察宣传工作进行统筹领导,特别是面临重大宣传任务时,上下一体,由市院统一协调媒体资源,将基层院单一、零散的亮点特色工作进行整合,打包出击,取得整体宣传效果。2015年6月26日,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同志对《检察日报》刊载的招远市院徐建芝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批示,我院立即组织专人到招远市院进行深入采访,帮助招远市院总结提炼,两级院共同采写的稿件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载。二是市院对基层院的检察宣传工作进行指导,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骨干、舆情引导员、新媒体工作人员培训班,各院政工部门负责人和新媒体工作人员全部参训,邀请胶东在线、大众网等专业媒体的新媒体负责人授课,通过手把手教和面对面学,系统传授新媒体传播规律和运营管理等具体方法,为基层院新媒体工作人员充电。三是市院对基层院的检察宣传工作进行督导,定期调度情况、通报成绩,年底进行评优表彰,为基层院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加压鼓劲。

二、平面与立体互融,“农工商”和“老中青”共享。在利用新媒体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的同时,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特别是对新媒体了解、接触较少的中老年受众,巩固传统媒体阵地,注重把握尺度、调节口味,让检察宣传老少皆宜,读得懂、听得懂、看得懂。除了做好报纸杂志等平面宣传,我院灵活运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媒体手段开展宣传。2015年,借助山东有线云电视平台开通了检察之窗频道,通过检察职能、案件播报、以案说法、预防宣传、检察风采、法制影视6个栏目,用电视信号把检察工作送进了千家万户,目前该频道已覆盖烟台市近9万户家庭。2015年6月,引进LED廉政文化宣传车,发挥其流动性、机动性强的特点,深入农贸市场、社区街道等一线基层,巡回播放检察工作宣传片、法治微电影等内容,将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检察宣传成为老百姓认可的品牌窗口。

三、高产与精琢互融,“短平快”和“高大上”双赢。坚持新闻宣传的时效性、及时性、广泛性,占领各级媒体,抢占数量优势。近三年来,在《山东检察》年均发稿70余篇,在新华网、人民网、正义网、大众网等各级网站年均发稿1400余篇;2013年开始,与烟台电视台合作开办《检察官风采》栏目,每年播出20余期,现已播出60余期;与胶东在线、大众网等合作推出“检察长在线访谈”“检察官面对面”等栏目,每年制作10余期,页面访问量已达32万人次。同时,将发大稿、上头条、出精品作为重要目标,2015年以来,在《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级、省级媒体刊发稿件90余篇。2013年11月,王家强被评为全国十佳“最美检察官”,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分别接见了王家强。我院迅速展开多层次、立体化宣传,王家强先进事迹通讯在《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和《检察日报》头版刊载,王家强事迹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12套一线栏目播出。2015年7月,我院联合福山区委宣传部,以王家强为原型,拍摄了反映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电影《敬礼!检察官》,目前该电影已拍摄完毕,制作完成后将在中央电视台6套电影频道播出。

融媒体的应用为检察宣传工作注入了新活力,搭建了检民互动新平台。近年来,在全省检察机关民意调查中,我院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15年度群众满意度达到94.69%,在全省名列前茅。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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