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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跟踪一案,成功源自坚持

2016-04-16刘德华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5期
关键词:古蔺县检察工作日报

■刘德华

两年跟踪一案,成功源自坚持

■刘德华

2015年,我梅开二度,再次成为检察日报 “十佳采编明星”。我在陈述词中说:韩国总统朴槿惠声称自己是嫁给国家的 “三无”女人:“没有父母,没有子女,国家是我唯一希望服务的对象!”我也曾经被家人、同事戏称是嫁给检察日报的 “三无”男人:无星期天,无节假日,无白天黑夜,全身心扑在检察日报上。

今年我已经56岁了,但我还仍旧把自己当作一名新兵,对检察日报依然充满了激情与热爱!我知道,努力没有止境,学习没有止境,“十佳采编明星”是一种荣誉,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我深深知道,报兴我荣,报衰我耻。

从事检察新闻工作已30多年。在这期间采访了很多人,报道了很多事,有过许多难忘的事,但最难忘的,是 “四川省古蔺县黎伯伦烧毁山林”一案。

2002年4月6日,古蔺县石宝镇年过七旬的残疾农民黎伯伦在自家责任田内铲除杂草,并用火柴点燃杂草焚烧,此时恰遇大风,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从而烧毁林树29800余株,造成经济损失41万余元。

2002年8月1日,针对这起重大森林火灾,古蔺县检察院依据有关法律,创造性地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2002年9月12日,古蔺县检察院干警会同林业主管部门,督促黎伯伦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民事义务。2003年3月,古蔺县石宝镇中心林业站无偿为黎伯伦提供树苗4万株,并免费运送到受火灾最为严重的芦荫村。

此次事件发生后,作为四川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干部的我当时只是检察日报的通讯员,我及时捕捉到了黎伯伦案透露出来的焦点和难点,并指导当地两级检察院不断深化对该案的认识,既从法律社会效果方面丰富检察工作,也为了 “丰富”新闻报道。案件跟踪近两年之后,2004年3月下旬,我采写的 《戴罪栽树——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稿正式出炉,先后被 《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和 《法制日报》等10多家媒体隆重推出,上百家国内外媒体先后转载,引起国内外法学理论界、立法司法界广泛关注,被评价为 “是司法机关对法律精神深刻理解基础上所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2005年3月11日,民行检察干警会同林业部门实地检查表明,黎伯伦历经2年,两期种植,提前3年完成法院判决种树的民事义务,栽树4.3万株,树苗成活率80%以上。此案得以 “善始善终”,也成为了我国此类案件 “解决执行难”的典范,经我采写再次成为 《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争相抢用的稿件。

这不仅提高了泸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而且促进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最高检时任检察长贾春旺,副检察长胡克惠、赵虹等领导亲笔批示,让最高检民行检察、公诉、研究室等部门推广总结其成功经验。为此,最高检民行厅领导先后多次亲临泸州作专项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此稿被最高检评为2006年 “全国检察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金鼎奖新闻一等奖”。相关办案组和办案干警分别被记一等功和二等功。

一篇报道能取得如此成就,许多同仁都对我表示羡慕,也有不少同事向我请教采写方法。我自己总结下来,无非以下三点:

首先,要有责任心。这是做好任何采写工作的前提。我们检察新闻工作要求更甚。虽然这有些 “老生常谈”,但责任心确实是我们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点,而责任心的体现则在我们工作状态的细节上。就拿上班时间举例,只要没出差我通常提前40分钟上班推迟40分钟下班,星期天、节假日和每天晚上80%的时间在办公室度过,门卫和清洁工都知道,“上班时间采访,下班时间写稿”是我工作中的常态,也是我贯彻落实 “责任心”的最好写照。记得一天,我帮大竹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周永国修改一篇稿件,由于过于投入,完成修改后给他回电话沟通时才发现已经是夜里12点了。

我能这样全身心投入工作,还因为我有一位好妻子,她完全替代了我对家庭的责任,也对我遇稿着魔的工作状态报以最大宽容和理解。采访完成进入写作、修改程序后,有时候修改稿件通宵达旦来不及回家,有时候正陪着老婆孩子,领导一发布新的采访任务,就只能对他们说抱歉,又进入新的采访,如此循环。一次,我们一家三口打算回资阳老家看望病重的岳母,车行路半,领导布置了新的任务,我马上从高速公路上下了收费站掉头回单位。当然,我说这些并非标榜自己,只是表明 “责任心”这一观点。做了检察新闻工作,我心里时常想的便只有稿件和新闻事件了,成为一个优秀的检察新闻工作者,必须将心态摆正,将 “负责任”进行到底。

其次,文章必推敲。要出一篇好的文章,遣词造句,无一不得细细推敲。古语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在我理解,这只是那些优秀记者们的自谦。灵感可能会在一瞬间迸发,但好的文章只会在推敲琢磨之下产生。与我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改稿狂魔,常常对着一个字都会仔细推敲很久。有时候晚上刚躺上床准备睡觉,脑子里面蹦出一个想法时,就会立刻爬起来继续修改稿件。长期的整天伏案工作,活动量小,经常累得肩酸背痛,手指麻木,但也顾不上休息,真的是 “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我这种 “不计成本”的改稿,也正是我在 《检察日报》上保持着每年两三百篇高成功率发稿的原因。

关于推敲,还有一点,就是文章要舍得改。有时候我写好一篇文章后,先放一放,然后先从遣词造句入手,做到语法通顺。或者先琢磨文章的结构。这样反反复复,往往总觉得 “少了点什么”。这时候,我就必须想想是不是整个文章总体方向出了偏差。而一旦发现的确是框架的问题时,我就必须舍得推倒重来,甚至是重新采访或补充采访。《检察日报》上散发着油墨香味的、获得领导亲笔肯定性批示的篇篇好稿件就是在这不断的推倒重塑和精雕细琢之下炼成的。

最后,新闻必须 “急民所需、道民所愿”。检察新闻是立足于检察系统,以宣传社会法治为目的,以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最新动态、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己任的一种特殊的新闻载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到我们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报道,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报道。而做新闻,必须还要保持敏锐的新闻洞察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一直都坚持在采访第一线,与我们一线干警和工作人员都保持着良好有效的沟通。我为了能够准确、及时地完成稿件,每次都是亲赴新闻第一线进行跟踪采访,与一线工作人员面谈。有时为了能及时采写稿件,我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利用周末上路,深入新闻当地采访。为了深入采访 “黎伯伦烧毁山林案”,我不得不私车、公车、客运班车来回折腾,才取得了第一手的详细采访。

做记者,稿件的采写一定不能 “道听途说”,信息在传递过程的损失是我们无论多好的笔杆子都弥补不回来的。而且,新闻稿的内容必须要贴合当前检察工作的重点和民生的期望,才能有效地把我们的新闻工作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才能向广大的社会民众有效地传达法治,有利于国家推进社会法治进程。这都要求我们必须 “急民所需,道民所望”。

检察新闻工作好做,也难做。好做在于我们不缺新闻素材内容,难做在于我们如何能在第一时间把我们的案件详细、准确地传递给社会。我们肩负的是中间桥梁的作用,而要搭好这座桥,我认为能做好上面所说的三点,就至少能够建起一座稳固的桥墩。

给四川省内各地检察院干警们培训时,我常常告诉他们做记者要善于发现身边的新闻,深入挖掘案件中的闪光点,切实注重对新闻题材的提炼,还要努力做到 “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我就是靠着这些 “法宝”,一路从基层检察院 “写进”了省检察院。

“常怀刻苦之心,勤耕一尺之纸”,如此,我相信大家也能很快迎来自己工作中最成功最难忘的采写。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驻四川记者站记者)

观点速递

传统新闻写作对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行为有明确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但网络空间信息传播的法规尚不完善,加之媒体生产主体多元、传播途径多样,监管还有缺失。融媒体新闻写作要避免随意化、打擦边球的倾向,主动与法律法规对表,肩负起媒体从业者的社会责任,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像写作传统媒体稿件一样规范写作新媒体稿件,促进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

——刘金英,《军事记者》201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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